孩子放學玩鬧被撞成骨折 雙方各退一步終和解

蘆溪法院網訊 近日,蘆溪法院審理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被撞的當事人是位兒童。因雙方調解未果,故起訴至蘆溪法院,請求法院判決醫療費等費用共計29361元。

原告劉某放學後在校門口與同學追趕,經過斑馬線的時候,何某駕駛車輛剛好經過,劉某因此被撞,造成脛骨骨折。審查後,法官瞭解到,被告何某家庭經濟困難,一家四口人生活來源都是他,並無償還能力,被告希望法官能盡力減輕賠償款,故法官給原告做工作,希望能協商在被告能力範圍內作出賠償,原告也理解被告的家庭處境,因而答應法官要求。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承擔醫療費等費用予以核減,駁回誤學家教費,此案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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