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行賄、受賄罪嗎?如何評價?

羅斯福12138


“美國例外”?美國連受賄授賄都沒有了嗎?有,但是不入刑法。

在別的國家可以判刑的事,在美國被認為是合法的。比如“政治獻金”,也就是政客們從公司或個人那裡獲得競選捐款;

作為回報,他們為這些捐了錢人謀求利益,或者制定對他們有利的政策,這在美國並不違法,而且是競選資金的主要組成部分。如果在歐洲就是違法。

下面僅僅舉三個例子:

一,美國副總統阿格紐

在1968年的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上,阿格紐被尼克松和他的競選團隊選為競選夥伴。1972年的總統選舉中,尼克松和阿格紐再次當選連任,擊敗了對手。

不過,從1973年初開始,阿格紐因涉嫌串謀、賄賂、敲詐和稅務欺詐被馬里蘭州聯邦檢察官調查。

阿格紐在擔任巴爾的摩縣行政長官和馬里蘭州州長期間接受承包商的回扣。這些行為一直持續到他擔任副總統期間。

1973年10月10日,經過幾個月的無罪辯護後,阿格紐對逃稅的一項重罪指控沒有提出異議,並引咎辭職。(拿錢受賄可以,只要申報納稅就行)

二,高級軍官坎寧安。

越戰結束後,坎寧安成為了美國海軍飛行員學校的一名教官,並擔任戰鬥機126中隊(VF-126)的指揮官。

坎寧安於2005年11月28日辭職,此前他承認接受了至少240萬美元的賄賂,並在2004年少報了應納稅收入。

他承認了聯邦政府對他的逃稅、共謀行賄、郵件欺詐和電信欺詐的指控, 被判處8年零4個月的監禁,罰款180萬美元。2013年6月4日,坎寧安刑滿結束,現在住在阿肯色州。(首先是逃稅)

三 川普競選團隊顧問馬納福特。

在擔任川普競選班子以前,馬納福特曾經在烏克蘭政界活動,獲取“諮詢費”幾百萬至上千萬美元。不過,法庭最後對他的判決很可能是逃稅(沒有最後判決),而不是受賄。


閒看秋風999


美國行賄絕對事實,美國要想推翻這個國家(就是不聽美國人的話)領導人的政權,首先在這個國家尋找代理人然後行賄、引誘,最終達到美國的目的。最為突出的是伊拉克戰爭,為了儘快攻入伊拉克,在伊拉克的軍事要員中進行重金收買,最終成功的、順利地攻入伊拉克。要說到這種行賄是否有罪,但從來都沒有那級國際組織對美國進行審判。還是那句話“大蟲吃小蟲”


手機用戶高紳


中國和西方國家有著根本性的區別,首先西方是資本主義國家,而我們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二個完全不同社會制度的國家肯定有不同的社會運行模式,所以,在美國行賄是很正常的事。


萍水相逢130125491


美國是老大,什麼受賄什麼這了那個的,美國就是霸權主義,很多人天天都會提到美國,還不是美國比較突出嗎?還不是都怕它嗎!沒有美國世界更加混亂,沒有美國很多國家還會很窮,沒有美國,蘇聯就是世界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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