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初級職稱|特殊銷售方式該怎麼確定銷售額?

會計初級職稱|特殊銷售方式該怎麼確定銷售額?

特殊銷售方式下貨物銷售額的確定

下面吧大家需要重點掌握的業務給出~希望大家特別記憶哦!

★商業折扣(折扣方式銷售)

納稅人採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1)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金額”欄分別註明的,可按衝減折扣額後的銷售額徵收增值稅;

(2)將折扣額另開發票(或者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的備註欄分別註明)的,不論財務上如何處理,在徵收增值稅時,折扣額均不得衝減銷售額。

【案例】

甲商場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銷售的鋼筆標明零售價為20元/支,乙學校作為教師節禮物購進100支。由於大批量購進,甲商場同意給乙學校打8折。已知增值稅稅率為17%。

【大貓解析】

(1)因購買量大而給予的折扣,屬於商業折扣;

(2)如果甲商場將銷售額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金額”欄分別註明,增值稅銷項稅額=20×100×80%÷(1+17%)×17%=232.48(元);

(3)如果甲商場將折扣額另開發票的,增值稅銷項稅額=20×100÷(1+17%)×17%=290.60(元)。

與現金折扣進行對比,現金折扣不能在計算增值稅時扣減銷售額,但可以在計算所得稅時作為財務費用扣減所得額。

★以舊換新

(1)一般貨物: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扣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

(2)金銀首飾: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徵收增值稅。

【案例】

甲商場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採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本月銷售新貨物100件,每件零售價3000元,舊貨物每件作價1000元。已知,上述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大貓解析】

(1)如果該貨物為電冰箱,增值稅銷項稅額=3000×100÷(1+17%)×17%=43589.74(元);

(2)如果該貨物為鉑金項鍊,增值稅銷項稅額=(3000-1000)×100÷(1+17%)×17%=29059.83(元)。

★包裝物押金(而非包裝物租金)

(1)非酒類產品、啤酒、黃酒

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賬核算,且時間在1年以內,又未過期(合同約定的期限)的,不併入銷售額。

【案例】

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3月份銷售黃酒,取得不含增值稅售價100萬元,同時收取包裝物押金17萬元並單獨記賬核算。已知,甲企業規定包裝物應當於提貨之日起3個月內返還,逾期未歸還者沒收押金;黃酒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大貓解析】

產品為黃酒;

已單獨記賬核算;

時間為收取時;

增值稅銷項稅額=100×17%=17(萬元)。

(2)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品

對銷售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在收取當期併入銷售額中徵稅。

【案例】

甲白酒廠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於3月份銷售白酒,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10萬元,收取包裝物押金1萬元,沒收逾期未歸還包裝物押金0.5萬元。已知,甲白酒廠規定包裝物應當於提貨之日起3個月內返還,逾期未歸還者沒收押金;白酒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大貓解析】

產品為白酒(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品);

“1萬元”的時間點為收取時,應價稅分離後併入銷售額作銷售處理;

“0.5萬元”的時間點為逾期時,不作銷售處理;

增值稅銷項稅額﹦[10+1÷(1+17%)]×17%﹦1.85(萬元)。

做一個小彙總~

會計初級職稱|特殊銷售方式該怎麼確定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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