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彙算熱點問答

問:年度彙算的時間範圍是什麼?

答:年度彙算的“年度”即為納稅年度,也就是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個稅彙算熱點問答


問:企業2019年1月發放2018年12月份工資,是否屬於2019年度的綜合所得?

答:屬於。年度彙算時的收入、扣除,均為該時間區間內實際取得的收入和實際發生的符合條件或規定標準的費用或支出。

問:什麼情況下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答:如果您是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已預繳的個人所得稅,與這四項所得全年加總後計算的個人所得稅存在差異,您就需要關注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如果預繳的稅款高於全年應納稅款,您可以通過辦理年度彙算申報以獲得退稅;如預繳的稅款少於全年應納稅款,您應當辦理年度彙算申報並補繳稅款。

同時,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經國務院批准,如果您的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但需要年度彙算補稅或者年度彙算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時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那麼您無須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申報,也無須補繳稅款。如果您多預繳了稅款,申請退稅是您的權利,無論多小的稅款,您都可以辦理年度彙算申報並申請退稅;如果您放棄退稅,那麼也不用辦理年度彙算申報。

問:什麼情況下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答:如果您在2019年度是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如果您是居民個人,且2019年度取得綜合所得時您的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不辦理年度彙算:

(1)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的;

(2)2019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400元的;

(3)2019年已預繳個人所得稅與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一致的;

(4)不申請退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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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需要為年度彙算準備哪些資料信息?

答:在辦理年度彙算前,您需要準備好您的收入、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或稅延養老保險)、捐贈、稅收優惠、已納稅款等相關信息或資料,以備您填報申報信息時使用。

問:我的收入納稅信息可以從哪裡獲取?

答:您可向支付您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扣繳義務人)處瞭解,也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查詢您相關的收入納稅申報信息。

問:我應該去哪裡辦理年度彙算申報?

答:按照方便就近原則,如您選擇自行辦理年度彙算申報或者委託第三方(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申報的,應當向您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如您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僱單位的,可選擇其中一處進行申報。如您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則向您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無論您是選擇網絡申報還是至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年度彙算申報地點均按上述規則確定。

如您選擇由單位代辦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您直接將相關資料提交單位即可,由單位在年度彙算期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申報。

問:什麼是我年度彙算的主管稅務機關?

答:是指負責受理和處理您年度彙算相關業務的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主要負責接收您提交的年度彙算申報、受理並處理您的退稅申請、接收補繳稅款等年度彙算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點不等同於您辦理年度彙算時身處的“物理地點”。若您通過網絡遠程辦理年度彙算,信息系統會根據您填報的任職受僱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等信息確定您的年度彙算主管稅務機關。若您通過其他方式辦理,則需要您按照規定的申報地點,向相應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彙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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