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違規操辦婚宴、違規享受低保 ……這10人被通報了

「党风廉政」违规操办婚宴、违规享受低保 ……这10人被通报了

通遼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1、開魯縣吉日嘎郎吐鎮路北營子村黨支部書記張福全違規為其子操辦婚宴問題

2018年2月1日,張福全在吉日嘎郎吐鎮路北營子村部西側飯店為兒子操辦婚宴,置辦宴席17桌,實際參加婚宴人數140人左右,其中非親屬關係村民9人,違規收受禮金2,900.00元。2018年4月18日,開魯縣紀委給予張福全黨內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2,900.00元。

2、扎魯特旗魯北鎮先鋒村主任陳鳳餘違規報銷村幹部交通費及招待費用超標問題

2015年9月以來,先鋒村未組織召開會議研究制定由先鋒村到魯北鎮往返交通費報銷標準事宜,先鋒村財務帳內村幹部以10元至100元標準報銷交通費,村內其他人員以16元至40元標準報銷交通費;先鋒村2016年的招待費為53,137.20元,2017年的招待費為22,083.80元,兩年均超出規定的招待費標準,對以上違紀問題,陳鳳餘負直接責任。2018年6月13日,扎魯特旗紀委給予陳鳳餘黨內警告處分。

3、奈曼旗八仙筒鎮雙興村黨支部副書記於紹義為女兒操辦升學宴問題

2017年8月12日,於紹義在家中為女兒舉辦升學宴,共置辦宴席12桌,參加人數約100人,其中非親屬和遠親屬24人,違規收受禮金3,000.00元。2018年1月11日,八仙筒鎮紀委給予於紹義黨內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禮金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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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翁牛特旗橋頭鎮西溝村原黨支部書記魏金虎違規分配公益林侵害群眾利益問題

2012年,時任橋頭鎮西溝村黨支部書記魏金虎在落實公益林分配工作時,不正確履行職責,與小組長商量後將新增分配後剩餘的東山村民組380畝公益林,決定落實在倪某某等6人名下,自2012年至2015年合計打入倪某某等6人“一卡通”公益林補貼款9829元。其行為違反了《內蒙古自治區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侵害了群眾利益。2018年7月,魏金虎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5、元寶山區五家鎮五家村村委會委員於素芬利用職務便利,違規享受低保待遇問題

2012年,五家鎮五家村村委會委員於素芬利用分管低保工作的職務便利,在其本人享受財政轉移支付工資、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情況下,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並經審批通過,違規享受低保待遇,其行為違反了廉潔紀律。2018年7月,於素芬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6、元寶山區美麗河鎮青山村三組組長穆井文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國家危房改造資金遭受損失問題

2014年,美麗河鎮青山村三組組長穆井文協助人民政府從事危房改造工作期間,在錢某某不是貧困戶、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情況下,未經認真核實,致使錢某某通過審批,獲取危房改造資金21100元。2018年7月,穆井文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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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烏拉特前旗新安鎮慶華村村委委員白樹平危舊房改造中優親厚友問題

2010年4月,白樹平負責新安鎮慶華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為其哥哥白某某辦理了危房改造手續,申請了危房改造異地重建項目。2011年10月,白某某領取了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4720元,未實施異地重建,而是用於其個人生活開支。另,白樹平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7月19日,烏拉特前旗紀委給予白樹平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8、烏拉特中旗川井蘇木白同嘎查原黨支部書記希日呼侵佔扶貧羊問題

1994年,白同嘎查按照當時旗委的幫扶政策,把集體的250只母畜分配到本嘎查3戶貧困戶幫其脫貧,且經雙方協商,母畜屬於集體資產,繁殖的仔畜幫助貧困戶脫貧。2002年7月,時任白同嘎查黨支部書記希日呼在未召開會議的情況下,私自從貧困戶手中將存活的200只羊收回,至今未歸還集體。2018年5月17日,烏拉特中旗川井蘇木黨委給予希日呼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五原縣塔爾湖鎮聯豐村黨總支書記賈超、村會計王二其扶貧工作失職問題。

聯豐村低保戶黃某於2010年去世,但聯豐村黨總支書記賈超、村會計王二其未將其死亡信息上報有關部門,致使黃某低保金一直由其配偶李某領取,直至2014年李某去世後才停發黃某低保。期間,李某共違規領取低保金9360元。2018年3月6日,五原縣紀委分別給予賈超、王二其黨內警告處分。

(綜合各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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