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建檔立卡貧困戶可實現穩定脫貧後再退出低保

新華網北京8月23日電(韓家慧)23日,記者從民政部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獲悉,為確保建檔立卡貧困戶穩定脫貧,民政部爭取財政部、扶貧辦等相關部門支持,給予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一定時間的“漸退期”,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後,可實現穩定脫貧後再退出低保範圍。

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副司長劉勇表示,為充分發揮農村低保等社會救助制度在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民政部對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政策從五個方面進行了完善、優化。

一是拓寬了農村低保對象救助範圍。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這些未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提供兜底保障。

二是完善了農村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機制。針對因殘疾、重病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在核算家庭收入時可按規定適當扣減。

三是給予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一定時間的“漸退期”。按照中央“脫貧不脫政策”的相關要求,脫貧攻堅期內,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後,可給予一定時間的漸退期,實現穩定脫貧後再退出低保範圍。

四是進一步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在“應救盡救、應養盡養”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農村特困供養服務機構,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逐步為農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低償或無償的集中託養服務”。

五是進一步加大臨時救助力度。進一步細化明確臨時救助對象範圍和類別,優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科學制定救助標準,積極開展“先行救助”。對於重大生活困難,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根據具體情形分類分檔設定救助標準,適當提高救助額度。

發佈會上,民政部新聞發言人陳日發通報了今年上半年民政重點業務工作進展和下一步安排。據陳日發介紹,截至2018年6月底,全國共有城鄉低保對象4833.9萬人,平均城市低保標準達到563元/人月,農村低保標準達到4583元/人年,分別較上年同期增長7.5%、13.3%;截至2018年6月底,全國共有特困人員484.3萬人,上半年共支出救助供養資金153.7億元,同比增長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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