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文斯頓:化剛爲柔、縫縫補補的繡花針

只說勇士時期,之前快船熱雷霆奇才山貓雄鹿騎士網時期,不提。

他作為少年天才入行,那次改變人生的斷腿,是後話。

利文斯頓到勇士時已經29歲。一輩子沒三分球。

他201公分的身高,骨架入行時就窄,體重從來在90公斤以下晃,所以從來不愛強行對抗。

雖然大傷過,步幅依然大,協調性和平衡出色。

運球穩,視野寬,手上活好,走位出球靈敏。

2016年總決賽第一場全隊最高的20分,靠的是中投:左腰背身晃肩中投;運球繞掩護中投;翼側內切接傳球中投。

他的投籃手位極高,弧度平,所以遠距離不行,但中距離準,一個接一個的脆。這是科比、麥蒂那個年代的投法。

因為身高、步幅、協調性和平衡,所以他可以單防三個位置的球員。他、伊戈達拉、克雷和格林都能隨時換防三個位置。當然,他有些忌憚巨型對手,但靠步伐和隊友夾擊,也能勝任。

唯一忌憚的是繞掩護,有時會擠不過——這方面不如克雷。

但有他在,也足以構成勇士的小球防守陣容了。

他沒三分球,沒法拉開空間;但步伐和平衡好,所以抄後門和走位很雞賊;站腰位時,還能背身投籃或做策應。總之,無球時,他想盡一切辦法適應勇士的無球擋切體系,讓自己不那麼累贅——這方面雷霆就一直沒處理好羅伯遜。

持球時,他策動擋拆,尋找空切隊友,推反擊,跟伊戈達拉玩二人轉。

勇士第二陣容的策動者,這個任務比想象中艱難。因為勇士庫裡是否在場時,完全是兩回事。庫裡在,自帶吸引對方一個半人的注意;庫裡不在,利文斯頓經常得讓全隊慢下來打半場攻防,打紮紮實實的擋切。

而利文斯頓做得很好。過去四年如一日,勇士的二陣始終沒丟人。

聊一下利文斯頓的傳球。

只看助攻數據的話,他傳球一般。但看球的都知道,利文斯頓的傳球很好,很及時,很清晰;以及,很有——怎麼說呢?——啟發性

有些人的傳球好在一擊斃命,能直接找到空位。這考驗的是視野、傳球手法,以及自己的攻擊威脅。

但有些球員就痴迷於這類傳球,“我不傳我不傳,除非是助攻否則我不傳!”

而一個優秀的動態進攻,除了最後一擊致命的助攻傳球,還需要起手和過渡傳球,是所謂build-up pass。這類傳球往往體現為優秀的外傳內(entry pass),合理的遞手轉移,聰明的轉移弱側(skip pass)。

這些傳球不一定兌現為助攻,但讓全隊都摸到球,讓球運轉起來,牽動對方防守。

傳最後那一下刷個助攻,許多創造者都樂意;啟動第一下、走位、編織進攻的經絡,並不是每個人都樂意或做得好的。

利文斯頓做得好不好?過去四年常規賽出場78、78、76、71,季後賽永遠在位,每場穩定的18分鐘時間,不多不少。

勇士始終需要他。

所以了,他是勇士攻防兩端的填空者。防守端,輪轉三個位置;進攻端,持球時編織構建進攻,無球時走位穿插策應。不黏不貪不著急。

在勇士這麼個空間至上的球隊,一個不會也不肯投三分的人居然可以長保一個位置,仔細想想這有多詭異。

年輕時的那次大傷,摧折了他成為巨星的可能性,但如果非要說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那就是:讓他化剛為柔了。

他在快船時,才華橫溢,但投籃選擇和無球走位,還不夠老辣。

這些年,經歷了無數球隊的奔走,後場三個位置都串過來了,他被打磨光滑了,也聰明瞭。

過去兩年常規賽命中率52%,季後賽命中率54%——準是一方面,不貪求又是一方面。

他現在,就像皮彭晚年在波特蘭最後那兩年一樣:已經不想刷數據了,但防三個位置,傳起手球,場上指揮大家落位,大家也都相信他不會被情感左右了局勢,所以會無條件把球交給他——因為什麼都經歷過了,心如止水了。

他的繡花針現在不用來刺人,而用來縫縫補補,編織全隊經緯,填滿勇士球員與球員間的一切空隙。

只在需要的時候——比如2016年總決賽第一場——出來刺人,得個20分。

這就是填空者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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