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限養區內養犬戶每戶限養1只犬、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如若違反,由公安機關強制收容犬隻,並對單位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遺棄犬隻的,由公安機關對單位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成都全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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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3 21:08:01 巴中檢察
根據《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限養區內養犬戶每戶限養1只犬、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如若違反,由公安機關強制收容犬隻,並對單位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遺棄犬隻的,由公安機關對單位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成都全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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