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20歲溫州女孩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

行攝青年


如何看待20歲溫州女孩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

光天化日下的罪惡!

原本可以避免的吧。

犯罪分子色膽包天

犯罪嫌疑人鍾某既然是以真實身份在滴滴注冊,受害者也是通過正常渠道叫車,這就意味著形成了商業合同,滴滴平臺全程備案和監督。

在這種情況下,還敢實施強姦殺人,難道有一絲一毫的可能逃得過法律的制裁嗎?

這種造成極壞社會影響的惡性犯罪,死刑的幾乎是可以確定的。

這個傻逼人渣,死有餘辜。

滴滴系統存在致命缺陷,對事件處置嚴重適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滴滴在早些時候發佈了《對於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的道歉和聲明》。

這份聲明更首先是一份情況“說明書”,在第一段裝模作樣的道歉後,緊接著“向上級彙報了自己的所做的工作”,或者是“辛勞”,就是對事件做了“及時”處置,並在協助警方破案中立下汗馬功勞。最重要的是表明,“我們其實做得很好,沒有做錯什麼”。

第三段,對網友爆出的犯罪嫌疑人在事發前一天的“前科”,在無可抵賴的情況下,表明“無論什麼原因”,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你有什麼理由對旗下司機的涉嫌刑事犯罪預謀和行為置若罔聞,無動於衷,聽之任之?!

連投訴的林女士都愧悔交加,表示自己“如果再勇敢一點及時報案,或許就能避免罪惡的發生”,你公司“不可推卸的責任”到底是什麼?想明白沒有?

第四段的自我辯白,看似很有道理,“每天很多電話”“乘客和車主都有隱私”。

然而,對於顧客發出的最後的“SOS ”“救命”呼叫,能等同於不一般的諮詢電話嗎?

這麼大的平臺,難道沒有緊急情況處置的預案、緊急措施?

何況,你公司還是剛剛出國強姦殺人的惡性事故尚處在整改期,你們是怎麼整改的?

由此可見,滴滴系統存在巨大缺陷,目前看,並不是內部自查自糾可以做出根本性改變的。

不妨由公權力或第三方介入,停業整改,才有希望改好!

樂清公安,具有吞吐時間的能力?

始發地的公安部門@樂清公安 於中午發佈了“速破”強姦殺人案的通報。

通報中的幾個時間點與公開信息中的相符,即受害人於 8月24日13時搭乘滴滴順風,14時許(14時10分,向朋友發出情況異常的警示,緊接著在14時15分向朋友發出“救命”的呼叫後,手機就陷入停機,說明當時已經遭遇侵害)。

那麼,這就是萬分緊急的情況,家人表示隨後立刻向警方報案。

我們假設報案時間是14時20到30分之間,為什麼樂青警方直到【 8月24日17時35分】才接到“群眾報警!?

難道浙江樂青當地出現異常天象,延緩了電磁波傳輸速度長達3個多小時。

根據家屬提供的信息,樂青警方是以“沒有車牌號和司機電話不予立案”,難道就是樂青警方字典裡的【高度重視,立即啟動重大案事件處置預案,全警種作戰】?

逝者已矣!

然而,我們還活著的每一個人,每一個時間都有可能遇到需要救助的緊急時刻,如果真有那麼一個時刻,我們的警察叔叔值得信賴嗎?


掙脫枷鎖的囚徒


就在剛剛,滴滴平臺發佈了對於樂清女孩被害案件的致歉聲明,但這份致歉的含金量如何大家可以自行判斷:

在滴滴的聲明中,大體可以歸類出五個點:

1. 針對車主(犯罪嫌疑人)鍾某已經進行背景審查,未發現異常;

2. 針對於案發前日其他乘客的投訴,平臺未進行重視處理;

3. 針對於被害女孩家屬要求平臺提供順風車車主信息和聯繫方式一事,平臺認為為保護車主隱私,拒絕向個人提供相關信息,並要求家屬及時報警;

4. 在警方聯繫平臺後,平臺及時提供了順風車車主信息;

5. 平臺願意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3倍賠償被害家屬。

就在3個月前,同樣是滴滴順風車車主,姦殺空姐一事令滴滴平臺受到了民眾的指責,並且宣佈實行了一系列的安全保障措施:

2018年6月13日,滴滴出行宣佈,為滿足部分順風車用戶的出行需求,在綜合評估現有安全能力過去三週的作用和效果後,計劃於6月15日局部恢復部分夜間時段的訂單,只允許同性別合乘。

然而這一次樂清女孩被害案中,順風車主“躲過”了所有的安全保障義務。

那麼是該說順風車主太過於聰明並且早有所準備呢,還是說滴滴平臺所謂的安全保障方案只是皇帝的新衣?

姑且不談這一次犯罪嫌疑人鍾某繞開了所有的安全防範機制,在白天對異性乘客實施了侵害,對此滴滴平臺完全可以說,任何安全措施都無法做到萬無一失。

那麼針對於滴滴平臺惡評已久的客服投訴和反饋機制,總不可能也“無法做到萬無一失”吧?

滴滴平臺在5月10日鄭州空姐被害案之後,曾“態度誠懇”地表示對於乘客的安全進行最大保障,並且改善客服的反饋機制。

然而問題是,就在這次鍾某針對被害女孩趙某實施侵害的前一天,在8月23日,從樂清虹橋到翁垟的行程中,將乘客林女士帶至偏僻處圖謀不軌,被林女士投訴至滴滴平臺,至今林女士沒有得到滴滴平臺的任何反饋和處理結果。

在林女士的投訴中,其表示順風車主“多次要求乘客坐到前排,開到偏僻的地方,下車後司機繼續跟隨了一段距離”,對此,滴滴平臺承諾兩小時內向林女士進行回覆但並未做到,並且沒有及時針對這一投訴進行調查處置。

(詳見滴滴平臺的致歉聲明)

如果滴滴平臺真的將乘客的安全放在了頭等考慮的位置,針對於乘客提出的性騷擾甚至是有明顯性侵意圖的投訴,滴滴卻仍然採取敷衍態度,似乎是認為乘客終歸沒出事,所以這就不叫事。

然而正是由於這種對客戶投訴敷衍了事的態度,才讓越來越多的侵害案件有了更大的存在空間。

如果23日滴滴平臺能夠重視客戶的投訴,認真對安全隱患進行調查,那麼24日樂清女孩就不會慘遭姦殺。

這種責任,滴滴平臺並不是一兩句簡單的致歉就可以置身事外的。

而最令人玩味的是,滴滴平臺一方面在表面上制定多種所謂的“安全保障措施”,另一方面卻對於直接來自於潛在被害者的安全投訴置之不理,甚至連最基本的風險反饋都沒有進行,是否有些虛與委蛇,而從根本上從未將乘客的生命安全放置於高層的考慮範疇之內?

另外,在滴滴平臺的官網上,我們看到滴滴平臺在企業價值方面,將乘客的安全放在第一考量的位置,稱“安全第一、體驗第二、效率第三”:

但是,當本次樂清女孩被害案發生以後,在滴滴平臺的官網新聞上,卻遺憾的看到,滴滴官網的新聞中只有對自身業務的宣傳,卻唯獨沒有針對於該事件的致歉,更沒有對被害女孩趙某表示出任何的哀悼,依然是一片“歌舞昇平”:

真的,對於這樣的滴滴平臺,還能說些什麼?所謂的乘客安全和安全第一,就只停留在表面和口頭上,真正的安全就完全可以淹沒在資本的大潮中麼?

最後讓我們認識一下這次實施姦殺的犯罪嫌疑人鍾某:


高萌Goal


首先,這種事情令人悲痛,想遇難者家屬表示慰問。但是,社會問題,還是要理性、客觀的來說,遺憾的是,每一次這種事情,輿論都會走偏。滴滴的責任,有很多討論了,再重複也沒意義,我說點被忽略的問題。


1,就連全民皆兵、消滅了賭博、吸毒、妓女的時代,殺人、強姦、搶劫這些情況都無法避免。現在,經濟發展了,人們更加自由了,壞人也會更加自由,所以,這種事情一定會有。這是一件非常無奈的事。當然,這不是中國才有,全世界都一樣。


2,預防這種事情,一定要個人增強防範意思。但是,現在兩個方面的原因造成這種提醒人防範的輿論太少了。第一個,就是,外國治安不好,中國治安很好,有深夜吃烤串的自由。說治安不安,叫人小心,會被視為負能量,媒體不敢說,群裡也說的少。第二個,就是一些走偏了的女權所謂的“我可以騷,你不能擾”。任何叫女孩子保護自己的話,都會被視為政治不正確,一堆人上去噴、攻擊。結果,沒人敢說了,然後,年輕人沒社會經驗,無知無畏,膽子大,警惕心就下降了,最後悲劇發生。


3,這麼多年,中國人的防範能力已經很低了,防狼噴霧這種全球都可以銷售的女性防身用品,在中國已經是違禁品了。有人說,這個東西,司機也會買,但司機買,女乘客也買,他們的攻擊能力就拉平了。現在基本上是一邊倒,到了荒郊野外,女乘客沒有任何機會。如果有噴霧,發現不對,先噴了再說。


現在,中國人把自己的安全都交給了國家,連這麼一丁點自我防備能力都被取消了。那麼,國家、滴滴是應該防備這種事。但是,網哪裡可能織的那麼密呢?強姦這種事,很多時候都是臨時起意,看到漂亮,精蟲上腦,強姦,然後在犯罪過程中,為了控制受害者,或害怕事情敗露,犯罪升級,殺人。臨時起意,防不勝防。


4,現在沒人覺得國家提供的防範不到位,因為荒郊野外,就把控制人的行為這個事交給滴滴負責。但滴滴這個平臺,沒有執法權,對於臨時起意也很難預防。根據現在的傳聞,之前是有人投訴國這個司機,但是,對於滴滴來說,這種投訴非常多。這是因為一個人對司機不滿意,編個理由說司機騷擾,或者虛構一段,滴滴沒有辦法去判斷,滴滴不是警方,沒有執法權,虛構的人也沒任何責任。這種事情多了,就像狼來了的故事一樣。


要不,就是讓公安部在滴滴設立接警臺,警察去判斷。老百姓向警察虛構事實誣告,是要負責的。但是,警方如果來一個投訴就封一個號,不經過必要的調查,被冤枉的司機,自然也可以去投訴警察,告警察不經過調查,冤枉好人,賠錢。顯然,對於警察,這是一個麻煩事。公安部會在滴滴設立接警臺嗎?不會。


不妨再演繹一下,之前投訴的女士,她應該做的其實不是投訴,而是報警。她為什麼不報警呢?為什麼不打110呢?為什麼呢?因為社會常識告訴她,沒用。所以大家一遇到這種事情,都不會想到報警,而是投訴到平臺。但是,要知道,警方對保護大家安全的責任是遠大於滴滴這樣的企業的。


前不久,微信轉錯錢的事也是這樣。微信說,對方真實姓名不能給,你去報警;去報警,警察說,我們不管,你去法院;法院說,沒有真實姓名,不能立案?這個事情該誰管,當然是警察。


比如一個男的和一個性工作者交易了,打了錢,想知道這個女的名字,就去微信,說自己打錯錢了。微信的困境和滴滴一樣,沒辦法判斷,錯了怎麼辦?萬一找上門去騷擾強姦呢?這個時候,警察社會經驗足,對警察撒謊也負責,所以,騰訊就說,接受權力部門的指示,你去找警察,警察讓我提供真實姓名我就提供。微信的這個說法顯然沒錯。但警察卻說自己不管。


還有一個辦法是,警察在出城方向的主要道路設立檢查站,檢查順風車,以及其他可疑車輛。這樣的檢查站,在很多城市都有現成的,應該發揮作用,出城的長途順風車都實體登記一下,實實在在的國徽的威懾力更強。這一次罪犯偽造了車牌,滴滴無法控制線下行為,但在檢查站就會露餡。

當然,這可是一個燙手山芋。只要接受過檢查了,警察身份證一查,覺得沒問題,放行,出事了,誰來背這個鍋?所以,我覺得這很難,你覺得呢?但是,無論如何,保衛人民安全,本身就是一件困難而光榮的事。


劉遠舉


慘案再次發生,這次受害者是一位20歲的漂亮女孩。



8月24日17時35分,樂清警方接群眾報警稱其女兒趙某(20歲,樂清人)於當日13時,在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14時許,趙某向朋友發送“救命”訊息後失聯。 25日凌晨4時許,在柳市鎮抓獲犯罪嫌疑人鍾某(男,27歲,四川人) 經初步偵查,鍾某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姦,並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

除了嚴懲兇手,滴滴方面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據稱,當受害女孩家屬報案後,滴滴方面並未積極配合,反而推諉扯皮,在一定程度上延誤了案件的進展。(倘若當時滴滴方面積極配合,或許還能挽救女孩的生命)

而且,此前還有一位林女士已經碰到過鍾某欲行不軌,還拍下了車牌號。可是林女士的投訴並未受到滴滴方面的重視,甚至連最基本的反饋都沒有。



最終這起本不該發生的慘案發生了,20歲女孩趙某被鍾某強姦並殺害。(倘若滴滴方面能夠重視林女士的投訴,及早處理鍾某的問題,那麼這件慘案真的可以避免,可惜林女士投訴三天後,仍未等到處理結果)



鄭州空姐案才過去多久?現在又出現這種惡性案件,滴滴所謂的整改在哪裡?

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事件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下午兩點女孩曾用手機向朋友發送求救信息後失聯。

鍾某的膽大妄為令人髮指,除了他本人的素質有問題,滴滴平臺的管理不嚴也是對其行為的變相放縱。



如此兇徒必須嚴懲!滴滴應該站出來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

客戶選擇這個平臺,本身就有一種信任,可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慘案發生,已經嚴重透支了大眾的信任。

是公司管理有問題?還是制度有缺陷?亦或是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漠視乘客的生命安全?

面對這起本不該發生的慘案,滴滴應該給個說法!

此外,我們也應該從中汲取教訓,切記防人之心不可無。

1,年輕女孩應該儘量減少夜間獨自出門的情況,最好能結伴而行。(這次是發生在白天,足見兇手的惡劣兇殘)

2,打車出行最好能拍攝車牌和司機照片發給好友或著家人,正常情況下,司機會理解。並把出行目的地和坐車時間一併告知,萬一發生意外,能第一時間找到你。(此次女孩雖然向朋友發了求救信息,但由於不能第一時間確認位置,也找不到司機的相關情況,延誤了救援時間)

3,發現司機中途有不軌行為,要在人多的地方勇敢自救。只要發現其往偏僻路段走,就要及時制止。林女士的例子可以借鑑。

4,在手機上設置一鍵報警,或者用短信12110報警,要在短信中儘可能地寫明主要信息,註明地點、事件、車牌號、司機。還可使用微信報警,搜索當地110關注後,直接發送位置定位效果更好。



當然這些都是被動的防範措施,滴滴平臺才最應該承擔起保護乘客安全的責任。


夜雨如書


看到又一起命案,我的心真的好痛!又一個如花的少女失去了寶貴的生命!這又該怪誰呢?

早在2016年5月,深圳24歲女教師深夜搭乘滴滴快車遇害。今年繼滴滴空姐遇害,還有廣東女子凌晨乘坐滴滴快車被害。昨天又一惡耗傳來,8月24日13時,樂清女子趙某在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途中,被滴滴司機鍾某強姦殺害。

這麼多血淋淋的事實,都發生在滴滴快車上,使人不免深感痛心!一樁樁血案,還都是年輕的生命。讓人不免產生疑問:難道滴滴司機都如此沒有人性嗎?

滴滴官方早該吸取教訓,對自己的平臺加強監管,杜絕這類事情的發生。試問,如此下去,還有人敢坐滴滴快車嗎?!







愛拼才會贏35876872


一如之前的空姐遇害案,不出所料,溫州女孩遇害事件發生後,很多人在第一時間將矛頭又指向了滴滴,痛斥其在案件發生過程中的做法。

一、滴滴方面

滴滴應不應受到質疑和指責?當然應該。如果之前搭乘過嫌疑人車輛的林女士的投訴得到足夠重視,滴滴方面果斷停止嫌疑人接單進行核實。嫌疑人接不到單,這個女孩就不會遇害。

但是請注意,這個假設只在理論上成立。林女士一沒有受到傷害,二沒有報警。在這樣的情況下,滴滴無法判斷其投訴內容的真偽,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嫌疑人有侵害他人的意圖。如果林女士報警了,或者把當時的情況錄下來了,就可以作為鐵證,無論是滴滴還是警方,處理起來都有了一定依據。

況且,林女士上了嫌疑人車後,在嫌疑人要求下取消了訂單。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實質上來講,其之後的乘車行為,已經和滴滴沒有關係了。

上車取消訂單,改用其它方式付錢,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這等於繞開了網約車平臺哪怕是形同虛設的監管,將自己完全交給了一個不認識的陌生人。然後出了問題再向平臺投訴,這合理麼?

但話說回來,無論如何,滴滴在接到乘客投訴,尤其是這種有對乘客侵害意圖或嫌疑的投訴,都應該立刻做出反應,第一時間建議乘客報警並採取措施進行核實,同時停止該司機接單。

二、受害人朋友及警方

根據受害女孩朋友的描述,其在看到女孩發出的求救信息半個小時後,向滴滴平臺反映情況,等待答覆。一小時四十多分鐘後,才向警方報警。警方以沒有司機信息和車牌號為由不予立案,其遂向滴滴平臺索要司機相關信息,被平臺拒絕。期間,警察通過受害人朋友手機跟滴滴平臺表明身份,索要司機信息,仍遭拒絕。

又隔了一個多小時,滴滴說已經聯繫上聯繫上嫌疑人,嫌疑人說受害人沒有上車。晚上8點多,滴滴將嫌疑人信息提供給警方。

我們仔細看看上述事件過程,就會發現其中有不少問題:

1、受害者朋友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報警,而是自己和滴滴平臺進行交涉,等待平臺處理。我們假設嫌疑人已經有了傷害受害人的意圖,或者已經著手實施,請問,你想讓平臺怎麼處理?它能怎處理?直接派工作人員去抓嫌疑人?

2、受害人朋友向平臺索要司機的相關信息。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平臺方,有個人打電話向你索要司機信息,你會不會給?

3、警方表示沒有司機信息和車牌號就不予立案,又通過受害人朋友手機聯繫滴滴亮明身份,其要求同樣遭到拒絕。

恕我直言,我對警方的處理方式持保留意見。受害人朋友去報案時,如果已經將收到的求救信息交給警方,無論是否有司機信息和車牌號,我認為警方都應該予以重視並立刻採取相應行動。因為這樣的信息,不同於一般的線索,如果屬實,必定是重大案件。

警察通過受害人手機向滴滴亮明身份,其實是沒有用的。假如有個人打電話跟你說他是警察,你會不會相信?

事實上,我認為:當受害人朋友想起來向警方報案時,已經晚了。因為距離受害女孩發出求救信息,已經過去了將近兩個小時。這麼長的時間,已經足夠讓嫌疑人完成作案過程,誰都沒有辦法挽回了。

對於這件事,我理想中的處置過程是:受害者朋友看到求救信息,立刻拿著該信息向警方報案,警方看到後應引起重視並按緊急狀況馬上處置,聯繫滴滴公司索要司機信息,採取技術手段對其進行定位,然後通知距離最近的警務力量迅速趕過去。

這種事本來就不是靠普通人自己跟平臺交涉能解決的,必須由警方介入、多方聯動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才有挽救的可能。


冀彥偉GG


20歲溫州女孩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滴滴公司難辭其咎!

涉事司機在前一天就被舉報牌照假冒違規,但是滴滴客服仍然以保護司機隱私為由,拒不提供司機和車牌的信息。因此,使得該司機仍然可以繼續接單。而更令人髮指的是在受害女子通過其朋友,發出求救信息以後,其朋友不斷向滴滴客服投訴,仍然得不到有效處理。甚至在當天下午16:00時,警方和滴滴客服聯繫,滴滴客服仍然以保護司機的隱私為理由,拒不提供涉事司機的姓名和車牌號。從而造成了這起花季女孩被強姦和殺害的慘劇。試問如果警方都不能從滴滴客服獲取相關信息。那麼在這樣的事件已經發生多起的情況下,滴滴客服又能起什麼作用?

而雖然本次滴滴司機惡性強姦和殺人犯罪發生後,滴滴公司很快做出回應。但是,其在對待司機註冊、身份驗證等方面依然與上次空姐被姦殺事件一樣漏洞滿滿。滴滴客服依然套路滿滿,不能給處於危險的乘客任何實質性的幫助,所以滴滴公司的所謂道歉信就顯得一錢不值,他們無外乎是想將該事件的影響降低到最小。而根本沒有從乘客的安全出發。這樣的話又怎麼保證下一次還有類似事件發生!


地震博士


非預謀性殺人,即非為殺人而殺人,屬於激情殺人,為什麼殺?因為受害者超出嫌疑人預期的反抗,一方面陡然激起了嫌疑人的急怒之火,急怒則必一時失智,一方面超出了嫌疑人的隱瞞預期與出於安全考慮的承受範圍,即會殺人滅口,以期逃避制裁,採取挖土填坑,卻導致更明更深的坑出現,最終自掘墳墓。

之前的鄭州空姐遇害案,與此次命案如出一轍,皆為預謀劫色,應非預謀劫色後即殺之,那為什麼這麼放肆大膽地劫色?這反映出社會一個很沉重的問題,被劫色的女士大多數選擇沉默吞聲,這就帶來一個持久的社會治安亂像。

從此次案件,另一個僥倖逃脫的受害女士某某隻向滴滴投訴,而沒有選擇報警來看就可以證明以上所言不虛。姑且不論滴滴接受投訴後不作為的責任,若此女士多些社會責任感,而不僅僅自私地為自己考慮,勇敢站出來報警,很顯然,本案受害者是不會成為受害者的,遑論命喪黃泉了。某某雖然悔恨了此事,然而,悔恨終究掩飾不了她應負的,然而缺失了的社會責任與道德責任。

再說滴滴平臺,自從鄭州空姐案件始,被勒令整改,滴滴也誓言煌煌,勢必杜絕,然而重新上線幾個月,命案又慘然發生,並且彷彿輪迴重演,接到投訴尤不作為,必等到命案發生而惶惶揩尻,不知所為何來?而又何以致之呢?

我輩愚鈍,然而也知道,癥結在於滴滴門檻不嚴!然而這正是滴滴的命門所在,滴滴正因從業門檻低才能發展起來的!門檻低才能調動社會閒置汽車資源,從而滿足社會佔主流的片段式零碎而龐大的打車需要。

從此事總結來看,滴滴不敢拿它的命門開刀,即不敢大幅提高從業門檻,資本天生逐利而寧肯任命案發生而不顧。

滴滴自然不會因幾起命案就完蛋的,它照舊歌舞昇平,或許它以為沒滴滴照樣有此類命案發生吧,但,別忘了四個字:社會責任!

只知道舐血逐利,而無社會責任感的資本,終會被社會被人們唾棄,拋棄,埋葬!





思緒的游魚


今年5月5日晚11點,祥鵬航空公司的一位空姐在鄭州搭乘滴滴順風車去火車站時遇害。當時引起了媒體的廣泛關注。

時隔三個多月,又有一起命案發生在滴滴順風車身上。溫州樂清20女孩趙某8月24日下午乘坐滴滴順風車去永嘉。在下午2點9分左右被害人發短信給朋友發信息稱“師傅開的都是山路沒有一輛車,有點怕”,緊接著五分鐘之後,另外一位好友接到其微信“救命,搶救”,隨便失去聯繫。

一個年輕女孩在獨自搭乘順風車時呼救,接到求救信息的友人當然明白事態的嚴重性。於是在女孩失聯後的第一個小時內,友人連續給滴滴客服平臺打了七個電話。得到的回答均是“一線客服沒有權限”“在這裡請您耐心等待””一小時還未滿,請您等待”的回覆。

考慮到事態緊急,受害人朋友于24日16點左右在永嘉上塘派出所報案。期間警方通過報案人手機在表明警察身份的情況下,要求滴滴平臺提供司機的具體信息(電話、車牌等),被滴滴平臺拒絕,稱不能洩露用戶隱私。

直到24日晚間18時13分,在樂清警方已郵件方式提供了警官證和介紹信以後。滴滴公司才向警方提供了司機的車輛信息。25日凌晨4點,犯罪嫌疑人鍾某在樂清柳市鎮被抓獲。

案發前的投訴為得到滴滴重視

滴滴出行在昨日發佈的公告中提到:這位涉案司機在案發前一天。還曾對另外一位順風車女乘客欲行不軌。女乘客僥倖跳脫。之後乘客曾向滴滴投訴鍾某的行為。然而並沒有引起滴滴的重視。導致了昨天的悲劇的重演…… 以下是該名女乘客發的朋友圈,詳細記錄了當時的過程。

5月19日,“5.6空姐遇害案”13天之後。滴滴便恢復了順風車業務。雖然進行了一些方面的整改:比如車主每次接單前需進行人臉識別,順風車暫停接受 22 點 - 6 點期間出發的訂單等。但此次事實證明,不僅是夜間。女性在白天乘坐順風車依然是有危險的。

我們可以注意到在“空姐案”發生以後,滴滴方面雖然進行了一些整改。但整體上並未充分重視乘客的人身安全問題。對此種緊急事件和其他普通投訴一起處理,結果延誤了警方破案的進度。

我們注意到滴滴其實是有緊急求助按鈕作為綠色通道的。但在此次案件整個過程中,滴滴所謂的「緊急求助」系統沒有發揮作用。

就在昨天,滴滴第一時間發佈了一封公開致歉信。對此次案件中平臺存在的問題致歉。在三個月前“空姐案”發生時滴滴也是第一時間出面致歉。但事實上我們看到,時隔三個多月後,滴滴仍無法有效保證順風車乘客的安全,也沒有在具體細節上做出有效的改變。

鑑於打車平臺的「不確定」因素太多,為了保障個人安全,筆者還是建議各位慎用“拼車”功能,單獨出行時則不要選擇順風車服務。便利是建立在安全的基礎上的。沒有了安全做保證,便利又有什麼用呢?


有態度的土豆


才20歲的一個如花似玉的姑娘啊,就這麼被一個沒有良知的四川滴滴車司機給糟蹋了,對於這個男子一定要重罰,千萬別讓他再出來了,這樣禍害他人。

24日下午1點多,本事件的受害人趙姑娘在虹橋鎮打上了滴滴順風車去永嘉朋友家過生日。結果2點左右的時候,趙某向朋友發出了求救的信號,之後就是失去了聯繫。25日凌晨,警方經過順藤摸瓜,抓到了滴滴車司機,司機對姦殺趙姑娘一事供認不悔。


這件事情中,滴滴公司應該付極大的責任。

下午4點多的時候,家人已經聯繫了滴滴客服,要找到這個滴滴司機,這樣才能立案,結果滴滴客服以各種理由推脫,最後還是沒有提供。


慘案發生就那麼幾分鐘,而最大的問題不是乘客本身,而是滴滴公司的問題,對於滴滴司機要求並不嚴格,很多人可以利用各種手段避開滴滴公司的安全制度,經常車牌和搭乘的車輛不符合。同時滴滴公司管理非常不嚴格,既鼓勵更多人來拉人,又無法保障乘客的安全,這次滴滴公司應該負全責。同時必須關閉順風車。


這也給其他人提了個醒,以後要是打車,上車前第一時間先拍照,同時千萬別聽司機的,把預約取消了,直接轉賬給微信,這樣是增大了風險發生的概率。


只希望這樣的司機都被抓住,願死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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