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保外就醫被拒:底層,通常不會進入時代的敘事裡

‍這個夏天最熱的時候過去了。‍

這兩天突然下了幾場雨,我所在的這座南方小城頓時涼快了很多。

8月13日,晚間的時候,一個朋友發來了一張照片。照片中,一個滿頭銀絲,額頭爬滿皺紋,雙眸枯竭的84歲手持著電話。她張開了口,似乎在說著什麼。

照片上有配字,八旬老太獲刑兩年半,申請保外就醫被拒。

此時,我首先想到的是在老家的奶奶和外婆,她們都和這個老人家一樣的年紀。我們進了城,老人卻一直守候在我們出生的地方。見一次,少一次。

回過神來,我才趕緊上網查詢相關信息。這一看,我感覺到這個夏天第一次讓我感到有寒意。其實,這個夏季我們還經歷過“疫苗事件”,也曾看了一場全民都當起偵探的“高考答題卡被掉包”事件。最終,都過去了。我想的是,疫苗不管好壞,我們自小就吃著地溝油,呼吸著霧霾,身體棒棒的,生的娃也肯定棒棒的,受的假疫苗。高考下,我們會說,人還年輕,未來還可以奮鬥,只要努力,三百六十行的出狀元。

可這一次,我想的是,再棒的身體都會老去,再牛的狀元也會老去。老了怎麼辦?

有那麼一天,我們是否也會像這個老人家一樣,她張望著這個世界。

或許,無助、無奈,喊破了嗓子,也沒人回應。

八旬老太保外就醫被拒:底層,通常不會進入時代的敘事裡

老人來自河北灤平縣,她姓李,有一個在我們廣袤可親的鄉土裡最為尋常的一個名字,淑賢。

淑賢是個古漢語詞語,意為善良賢惠。國人自古取名都有著寄意。想必,這名出生於1934年的老人家當時家裡也一定是希望其日後人如其名。

也誠然如此,老人養了七個孩子,三男四女。她幾乎一輩子都在河北承德市灤平縣張百灣鎮陳營村裡,面朝黃土背朝天,把孩子拉扯長大,然後分別成親出戶。

丈夫死後,老人家和60歲的大兒子住在一起。大兒子患有分裂精神病,耳朵也有毛病,聽不大清楚。

80多歲的老母帶著60歲的老兒子除了來自兒女的孝敬外,他們一起靠務農維繫生活。

只是,當李淑賢人老燈枯的時候,她卻“犯事”了。最終,老人於2016年11月18日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刑期至2019年3月21日。

2016年的冬天,她離別了親人,告別了故鄉,走進了河北省女子監獄服刑。

八旬老太保外就醫被拒:底層,通常不會進入時代的敘事裡

前幾天,李淑賢老人家突然上了各大媒體的頭條。

此時,多個媒體的新聞報道是“八旬老太獲刑兩年半,申請保外就醫被拒”。

一位朋友把這個新聞的簡要發給了我。原來,2017年的5月份,老人家在監獄裡骨折了。

親屬探視的時候,老人家說她在監獄的小板凳上坐久了,就站不起來了。

沒想到的是,今年7月,老人家再次腰椎骨折。

此時,老人的女兒遂向獄方提出老人保外就醫的申請,理由是老人家生活不能自理。但被獄方拒絕。

媒體報道中,引用了這麼一句話:“據當事人轉述,被拒的理由是李淑賢犯了尋釁滋事罪,不能保外就醫,而且暫時也沒有生命危險。”

輿論關注後,立即在網上引發了熱議。

大多數的網友認為,84歲了,一個老人家久病纏身,說句不好聽的,她還能活個幾年啊?再說,如果是尋釁滋事罪,都一把年紀了,出來還能怎麼樣呢?行行好,讓老人出來保外就醫。

我們都是網友,網友有個時代給予其的名稱,叫做“吃瓜群眾”。但此次,可見我們再吃瓜,都還是會憐憫他人所遭受的苦難,同情他人的痛苦。

13日,“河北監獄”對此輿情發佈了通告。

通告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暫予監外執行規定》,該犯的實際狀況尚未達到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範圍規定的標準,也不符合第三十三條“生活不能自理”的規定,不具備保外就醫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通報上還對老人家目前的身體情況從醫學角度做出了說明。

通告稱:“2017年5月23日,該犯自述腰疼,經監獄醫院診斷為自發性第十二胸椎壓縮性骨折、腰椎退行性病變,治療三個月後,病情好轉。2018年7月18日,該犯又述腰疼,經監獄醫院問診,自述能自己吃飯、翻身、穿衣洗漱、大小便,觀察其能夠自主行動;經CR檢查,診斷為自發性第一腰椎壓縮性骨折、腰椎退變、左髖關節退行性病變,遵醫囑服藥治療、臥床靜養。”

八旬老太保外就醫被拒:底層,通常不會進入時代的敘事裡

繞了一圈,媒體的操心白費了,吃瓜群眾的憐憫和同情也打了水漂。

當然,監獄方說的有理有據,有法可依,看上去無懈可擊。因為,我們知道,我們自小接受的教育是任何人都必須遵循法律法規,法不容情。

那麼我們繞一個彎,想一想,明一明,曾經,在鐵窗的外面,李淑賢老人到底犯了什麼事?她以80多歲的高齡支撐的身體又尋釁了誰?又滋了什麼事?

根據媒體財新網披露的信息來看,老人犯的事還真不知道到底是算大還算小。這點上還請法律界朋友出來走兩步,說說法,道道理。

但可以肯定的是,有人惹了老人家在先。她曾說過“如果我不把(毀林)這個事兒搞清楚,我沒有臉回去。”

兒女的印象中,老人家儘管不識字,但勤勞,明事理,人緣很好,但同時性格要強。

我們沒有誰是孤島,彼此聯繫在一起才成為了大陸。大陸中,我們彼此的命運是聯繫在一起的。相互影響下,或更好,或更壞。

這一切,都源自2013年的一天,挖機開進了李淑賢老人的村裡。河北承德市灤平縣張百灣鎮陳營村七組。

2013年4月,春暖花開的一天裡,隔壁村村民平國紀指揮著挖機來到了這裡。

此時,平國紀準備拓寬陳營村七組的一條老路,這是因為他要給一個“土地平整項目”的大型工具車進場施工做準備。此時,這個項目尚未獲得當地縣國土局的批覆。

平國紀拓寬老路時違法佔用了土地,因為那是村民的農用地。

這塊土地上就有李淑賢老人種的樹。她曾說,地上種著楊樹,差不多有四五百棵。回家後,數了下樹墩子,被修路毀了有兩百多棵。

八旬老太保外就醫被拒:底層,通常不會進入時代的敘事裡

古時候我們說,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錢。

李淑賢老人應該沒有這種帶有強盜的邏輯。但村民平國紀違法佔地,還把樹砍了,這讓老人家很生氣。

因為年事已高,奔波不易,於是女兒關桂俠陪著她一起舉報平國紀修路毀林,要求賠償。

2013年8月,經當地縣林業局鑑定,此次修路佔地毀壞的林木中,楊樹約20株,胸徑10—18釐米,平均價50元/株,摺合經濟損失1000元。

2013年11月,經當地相關部門調查測量,這次修路,平國紀在道路附近非法佔地1.6多公頃,其中有林地、宜林地、灌木林地、退耕地。

2014年7月,灤平縣價格認證中心作出價格認證,李淑賢老人被砍伐樹木總價為1591元。

然而老人要的不是錢。之後,她決定上訪。

女兒關桂俠對財新網的記者說,對母親來說,賠償多少其實並不那麼重要,讓她憤怒的在於未經她同意而將樹砍掉。這也是老人家決定上訪的理由。

“毀了我的樹,給我一百萬我也不幹。”

要強的李淑賢老人曾說過這麼一句話。

2014年7月4日,平國紀依據相關部門的價格認證,向灤平縣公證處繳納了1591元的賠償款。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同一天,平國紀還交給了鎮政府3萬元。這筆錢是他作為補給李淑賢老人的困難補助款,當時,這筆錢由鎮司法所代收。

奇怪的是,老人家和她女兒並不知道平國紀拿出了這兩筆錢。等她們知道時,那是2015年的4月。此時,女兒關桂俠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被法院審理。她在法庭裡聽到有人說出了樹木賠償款和困難補助款這兩筆錢。

老人家的舉報和上訪並不是沒有用,2014年5月,平國紀被提起公訴。他自願認罪。當年7月,法院最終認定平國紀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單處罰金3萬元。

財新網報道稱:“灤平縣法院認為,平國紀自願認罪,可以從輕處罰。此外,其犯罪行為是基於陳營村七組部分村民的請求實施的,並在原有老道的基礎上擴寬修路,量刑時予以考慮。”

八旬老太保外就醫被拒:底層,通常不會進入時代的敘事裡

當時光走到2014年的7月,其實,這個時候對於李淑賢老人來說,她迎來了勝利。但她最終走向監獄,誘因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她舉報的並不光是村民平國紀一個人。

一方面,她對於平國紀的判罰不滿意,另一方面,她還同時舉報了平國紀所承包的“大黃梁山頂土地整治項目”存在多個問題。甚至,她還舉報當地國土部門濫用職權。

最終,這個項目被當地相關部門證實確屬未批先建、非法轉包。

平國紀自己也承認,2013年7月4日才下達了該項目的批覆,而自己是在5月份就開始施工。

當地相關部門的《關於李淑賢反映國土資源局在實施張百灣鎮陳營等二村土地整治項目有關問題的初核報告》中記載,承德市國土資源局於2013年7月4日下達此項目批覆後,經過公開招投標,承德世紀興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為中標人,中標價56.3816萬元,項目竣工後可新增耕地83.379畝。最終,該公司轉給平國紀實施。

上訪後,相關部門給予了老人和女兒關桂俠回覆。為了證明該項目的合理和必要性,灤平縣國土資源局出示了《陳營村對國土局申報灤平縣張百灣鎮陳營村等二村土地整治項目的意見》。

這份落款日期為2013年4月10日的意見書上顯示,村民對該項目“表示歡迎,全力支持。”。

令關桂俠奇怪的是,裡面還有李淑賢老人的簽名和手印。但她知道的是,母親根本不識字,更不會寫字。

當地有村民稱,這個字是由老人家的大兒子代簽的。可關桂俠納悶,大哥患有精神殘疾,很難聽的清別人說話,他怎麼會明白“土地平整項目”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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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條漫長的路。

可以肯定的是,李淑賢老人用她餘生並不長久的歲月走在了一條持續舉報和上訪的路上。

三年來,她和女兒不斷上訪,要求查處平國紀非法毀林,當地國土部門濫用職權、包庇縱容。

2013年5月開始,他們開始進京上訪。灤平縣信訪局統計,僅在2014年3月至11月,她們母女到北京上訪15次。

其中,2014年7月13日,李淑賢因病在北京就醫。當年9月底,張百灣鎮有工作人員赴京勸返了她們,併除了結算醫藥費外,還以困難補助的形式給了李淑賢8萬元。

這8萬元或許不是好事。當地檢察院曾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老人女兒關桂霞提起公訴,但後來法院認為此罪名不成立。不過,最終在2015年6月,關桂俠以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關桂俠的結果讓李淑賢老人深感不平,之後,她在三女兒關桂香的陪同下繼續上訪。

可沒想到,這一次,三女兒和老人一起出了事。關桂香和老人的判決書上顯示,2014年至2016年7月,為了製造影響,關桂香帶領李淑賢多次到京拋撒傳單,反映其相關訴求。

2016年11月,李淑賢老人和三女兒關桂香分別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和三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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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桂俠出獄後,李淑賢催她趕緊結婚,說是不要等她出來了。

2018年7月,關桂俠給灤平縣公證處打去了電話,她想問問當年的毀林補償款和困難補助款兩筆錢。

有工作人員告訴她,樹木賠償款的提存通知早在當年就已經送給了李淑賢老人。隨後,關桂俠又給鎮裡的司法所打了電話,對方對“困難補助款一事”表示不清楚。

另外,她們村裡的土地平整項目在2013年年底竣工,但土地上一直無人耕種。有村民說,這是因為那裡沒水沒電。

有的村民覺得,項目變成這樣,都怨李淑賢老人。有人甚至認為,老人的總是上訪,這讓村裡和鎮裡的領導很生氣,所以項目的後續工作都沒有再實施。

八旬老太保外就醫被拒:底層,通常不會進入時代的敘事裡

誠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法治精神的根本。

80多歲的老人帶著女兒頻繁非法上訪,期間種種,這是一個非常專業的法律問題。我不是學法律的,不敢多言。

但我想的是,一個80多歲的老人,在被人毀林佔地,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後,接下來,她選擇了一條艱難的路,甚至一頭走到了低。我們到底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什麼樣的目光來審視這個事情,來凝視這個老人的背影。

首先,我們古代法制中素有“矜恤老幼”的傳統,這源於我們的“明德慎罰”思想以及“親尊”之禮。西周時期,八十歲以上者犯罪可赦免其罪。漢時,年八十以上,八歲以下,不處之。唐律“對老年人犯罪寬宥處罰”的原則也被後世宋、明、清統治者沿襲。

有人說,一個已經時日不多的老人在獄中兩次骨折、仍不能得到救濟,仍無法沐浴到人道主義的情形,或許已經超出了正常人的心理承受的限度。

其次,我們現在說,依法治國,要讓法治的力量顯現在任何一個人的身上。竊問,追根溯源,李淑賢老人當年之事的各個環節上是否都得到了公允的判定和處理?

近日,有一篇名為《央視評八旬老太保外就醫被拒:與法治精神不符與人道主義相悖》的文章或許說出了很多的人心聲。

文章稱:“法律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萬勿成為社會維穩的工具,那將是對法治權威的消解。因此,司法者要慎之又慎,盡力讓每一個案件都能紮紮實實,讓人民在每一次審判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才能保證法治大廈的穩固。

八旬老太保外就醫被拒:底層,通常不會進入時代的敘事裡

有人說,底層群眾,通常是不會進入時代的敘事裡的。

所以我們看到,對於我們來說,當一名陌生的老人在80多歲的時候走進獄中服刑,沒有幾個人知道,沒有引起關注。

不過,可以預見的是,時至今日,時代必將留下她的印記,留在很多人的心裡。不管是以什麼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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