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遛大狗不拴繩 路人受驚摔成十級傷殘 賠款48000,網友:該!

2017年4月,趙歡(化名)帶著自己的哈士奇狗在一小區周圍遛狗,

沒有拴繩。此時陳女士正坐在街邊石椅上,起身時,哈士奇突然出現在眼前。受到驚嚇的她下意識向後退了幾步,摔倒在地,無法再站起來。趙歡把陳女士送到醫院治療。經診斷,陳女士腰椎骨折,鑑定結果為十級傷殘。陳女士認為自己受傷的花費,趙歡應該全部賠償,但趙歡對此並不認同。於是,陳女士將趙歡告上法庭。日前,成都市錦江法院審理了此案,最終,養狗人被判賠償路人480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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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沒拴繩致狗脫離控制 路人被驚嚇受傷 養狗人擔責七成

法庭上,陳女士和趙歡雙方就“受傷是否與寵物犬的出現存在因果關係”爭執不下。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哈士奇沒有跟陳女士直接接觸,但綜合現場視頻、接處警登記表、原告陳述等可以認定,被告遛狗時沒有拴狗繩,導致寵物犬脫離控制,驚嚇到陳女士並使她倒地受傷。因此,陳女士受傷與寵物犬的突然出現存在因果關係。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78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趙歡作為養狗人,沒有采取管理措施,應承擔賠償責任。鑑於寵物犬沒有直接跟陳女士產生接觸,陳女士受到驚嚇與她自身的精神狀態和心理素質有一定關係。因此法院判決,趙歡對陳女士的損失承擔70%的賠償責任,賠償陳女士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費用共計48248.3元,

陳女士自行承擔30%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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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有網友表示:

1,太好了!!!判的好!!!

2,狗子不知道對錯,牽著繩兒的,你也不知道對錯嗎?

3,城市裡真的還是應該只養小型犬,再說也得牽繩,牽了繩別人安全自己也不招麻煩啊。

4,遛狗的問題真得好好解決下了,亂拉亂尿就算了,每年都有多少孩子大人被狗咬了。既然靠人為不能保證安全,那麼就該考慮出政策性的法規進行監管一下了。

5,養狗的出門真的栓繩吧,有時候真的嚇到人

6,遛狗不拴狗,等於狗遛狗

7,活該,這種狗真的很大,還跟皮。怕狗的很容易嚇到。不牽繩真是作死!

對此你怎麼看?歡迎在下方評論(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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