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男子凌晨醉駕致4死2傷!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該判何刑?

合肥男子凌晨醉駕致4死2傷!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該判何刑?

8月24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合肥致4死2傷醉駕案犯罪嫌疑人肖某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消息稱,8月23日,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今年8月11日發生在合肥北城的醉駕致4死2傷案犯罪嫌疑人肖某批准逮捕。

經查,8月11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肖某在醉酒狀態下駕駛一輛小型普通客車,連續衝闖交通信號指示燈、隨意變道、超速行駛(通過事故點附近監控卡口時車速為98km/h,該道路限速標誌、標線標明最高時速為60km/h),行至蒙城北路與天水路交口以北50米附近時,撞上王某某駕駛的手扶拖拉機,致王某某、盧某某等4人死亡、2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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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肖某既不報警,也未搶救傷者,棄車逃離現場,並意圖找人“頂包”。後再次返回現場,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經依法審查認為,肖某的行為已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符合逮捕條件,遂依法對肖某做出批准逮捕的決定,交由公安機關執行。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在合肥造成4死2傷的醉駕者,該判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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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合肥萬家熱線、江淮晨報 綜合文章部分圖片資料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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