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個稅起征點」,真的只是爲窮人減負嗎?

最近,熱點消息不斷,國際上川普繼續四處開炮,中東局勢開始真槍實彈。國內,一邊是專家們建議年輕人“為國生娃”,一邊是房租暴漲,擠壓年輕人的生存空間,甚至最後房東都看不下去,發出《資本盯上租房,要吸乾年輕人的血吧》。

提高“個稅起徵點”,真的只是為窮人減負嗎?

不提房子了,反正買不起,也不想說房租了,說多了都是淚,該滾蛋的時候還是要滾蛋。今天給大家說點別的,比如說個稅。

8月底個人所得稅法修正就要迎來二審,除了起徵點從3500元提升至5000元外,還有可能首次引入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聽起來是件好事吧,但是如果細算下來,你可能就沒有那麼開心了。

1、繳納個稅的6成都是工薪階層

工薪階層成了繳納個稅的主力,個稅也在某種程度上淪為了工薪稅。

從個稅的三大構成來看,數據顯示,2000-2012年,工資性所得稅收收入平均佔比達到56.09%,超過了經營性、財產性所得稅收收入之和。

從個稅在不同收入人群的分佈來看,工薪階層基本成為主力。

提高“個稅起徵點”,真的只是為窮人減負嗎?

從結果上看,按經濟學者馬光遠提供的數據顯示,占人口20%的富裕階層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佔個稅的比重10%左右,中低收入階層繳納的個稅佔個稅的比重在60%左右。

而與之相比的資本主義國家——美國,50%的工薪階層只承擔了聯邦所得稅的5%,10%的最高收入者承擔了個人所得稅的60%多,1%的最高收入者承擔了30%多。

2、富人稅負未必比窮人高

個稅的本意是“劫富濟貧”,調節收入分配。然而,在現實中,由於相關稅制的設計問題,個稅非但未能惠及中低收入群體,反而還形成了“收入越高,稅負越低”的局面。

中低收入群體依賴工資薪金所得,在單位統一扣除制度下,無人可以逃避。

高收入群體並不依賴工資薪金,其收入來源多樣,尤其是股息紅利和資本利得收入,這些收入相比於工資可能是數以千倍萬倍計,而這些收入不僅稅率較低,而且還享受各種各樣的優惠。

更有甚者,不少企業家低開甚至不要工資,這樣也就最大程度避免繳納個稅。至於灰色收入,更不在個稅監管之內。

3、提高“個稅免徵額”真的有助於提高生活質量嗎?未必

提高“個稅起徵點”,真的只是為窮人減負嗎?

雖然通過表格來看,上述群體所對應的納稅額減少比例或者說幅度整體呈現遞減趨勢,乍一看,很有道理的樣子,低收入群體稅額減負接近80%,而且隨著收入增加,減稅比例逐步降低,說明這是“真心實意為窮人的好政策啊”,但這種邏輯根本經不起推敲。

提高“個稅起徵點”,真的只是為窮人減負嗎?

尤其是對於老百姓而言,減負的根本體現在於收入絕對值的增加,只有“真金白銀”才能提高生活質量,縮小貧富差距,從10分考到30分,從比例上增長了200%,但是相對於從80到100僅提升了25%,哪一個數值更有意義呢?在很多時候,我們被所謂的平均數、增長比例、下降幅度等不具有個體統計意義的數值“繞暈”了。我無意揣測這是有意為之還是無心之失,只是想提醒大家,很多問題並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簡單邏輯可以解決的。

4、個稅綜合改革為何進展慢

提高“個稅起徵點”,真的只是為窮人減負嗎?

最近幾年稅收改革,尤其是個稅綜合改革,呼聲一直沒有斷過。

所謂個稅綜合改革,就是改變目前依賴工薪階層、分類計稅的局面,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並引入家庭生計支出相關的專項扣除,但這麼多年依賴,一直進展不暢。為啥?

一方面,綜合改革對稅收徵管要求更高,家庭支出抵扣更加複雜,增加政府對個稅監管。

另一方面,存在利益掣肘,低收入群體在意的是免徵額,中等收入群體在意的是稅率,高收入群體則不願將利息、股息紅利和資本利得等納入綜合監管。

雖然說提高起徵點,可能仍無法解決個稅淪為工薪稅的老問題,也無法解決高收入者規避個稅的制度漏洞,但因為它能直接減少廣大工薪階層的稅負,因而最容易得到社會的廣泛支持。

但說到底,提高個稅起徵點,只能說是治標不治本,沒有辦法的辦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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