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纪委监委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科员田春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田春友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他人行贿,收受他人贿赂,涉嫌行贿和受贿犯罪。
田春友身为党员干部,背离初心,淡忘党的宗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田春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田春友简历
田春友,男,1967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200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8月参加工作。
2004.08-2006.02 蓟县尤古庄镇企经委工作;
2006.02-2012.05 蓟县尤古庄镇企业服务中心(企经委)科员;
2012.05-2014.11 蓟县尤古庄镇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2014.11-2017.01 蓟县尤古庄镇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2017.01-2018.01 蓟州区尤古庄镇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2018.01-2018.08 蓟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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