薊州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科員田春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區紀委監委對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科員田春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田春友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向他人行賄,收受他人賄賂,涉嫌行賄和受賄犯罪。

田春友身為黨員幹部,背離初心,淡忘黨的宗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不良影響。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區監察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田春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田春友簡歷

田春友,男,1967年3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專文化,2000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4年8月參加工作。

2004.08-2006.02 薊縣尤古莊鎮企經委工作;

2006.02-2012.05 薊縣尤古莊鎮企業服務中心(企經委)科員;

2012.05-2014.11 薊縣尤古莊鎮企業服務中心副主任;

2014.11-2017.01 薊縣尤古莊鎮企業服務中心主任;

2017.01-2018.01 薊州區尤古莊鎮企業服務中心主任;

2018.01-2018.08 薊州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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