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刑滿釋放不到一周,他持菜刀「重操舊業」

中國山東網青島8月28日訊(記者 姜婷 通訊員 劉甜) 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剛刑滿釋放不到一週,於某在半夜竟又“重操舊業”,持菜刀敲碎別人的車窗實施盜竊。

刑滿釋放後的於某不但不謀求正當工作,反而又起歪心。2018年3月某日凌晨1點半左右,街上悄無人煙。於某一手拿著菜刀,一手持手電筒,來到一開放式小區大門處,環顧四周無人,在一輛白色天籟轎車前停了下來,用手電筒照向車內觀察了一會兒後,用菜刀將車窗玻璃砸碎,盜竊了車內一部白色魅族手機。隨後於某又來到一個路口處,採用相同的作案方式將一輛別克轎車的車窗玻璃砸碎,盜竊了車內一部白色華為手機及人民幣500餘元。通過這種砸破車窗玻璃盜竊的方式,於某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先後作案多次,後被公安機關查獲。

經市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市北區法院判處被告人於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退賠被害人損失,不得假釋。

檢察官提醒:廣大車主在停車時,要儘量選擇停在公安交通等部門指定的停車場。離車後,應將車內貴重物品如手機、錢包、手提包、相機、筆記本電腦等隨身攜帶,較大件的貴重物品應設法轉移或作隱藏處理,切忌暴露在視線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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