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征點暫定5000元維持不變,你怎麼看?

表吵理我


個稅事項關乎你我,不能不關心。

二審稿中,個稅起徵點暫定5000元維持不變。雖然大家更高的期待這回等同於落空了,但是稅改給中低收入者帶來的福音,顯然並不僅僅是這個“起徵點”,還有更為重要、且不易為人所直體會到的內涵。

以官方對此次稅改特點的歸納就是: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低檔稅率的級距等。

再通俗一點說,就是本次稅改,給工薪階層減負的要素所在,不再僅僅是起徵點。

首先,個稅起徵點暫定為5000元,也已經較前的3500元起徵點有一定的改善。這個就是“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比較好懂。

其次,稅前予以扣除的項目增多,專業角度來說,就是“增加專項附加扣除”。這可能是比起徵點增加1500元來說,一種幅度更大的實惠。在第一次稿子中,這次個稅修改最大的進步點已然顯現: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項支出可以在稅前予以扣除。而二審稿中,更是將贍養老人的支出也定可以進行稅前扣除。

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以及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這些都是我們生活中重要的支出,而此前的個稅徵收,專項附加扣除的只有“三險一金”,這一次是在“三險一金”之外,再加入前述五項。可謂是內涵擴容頗多。

稅前予以扣除的項目增多,其實也就是在另一種形式下提高了個稅起徵點,其帶來的變革意義,甚而超越了起徵標準。現在大家好奇的是,這些稅前予以扣除的項目,實施時該如何申報。

第三,就是稅率的事,此次個稅修改,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而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工薪階層將因此大為受益,高收入者的壓力則不會減弱。打個比方,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具體的在這裡就不計算、比對和評估了。

所以,這次稅改還是極大地有利於工薪階層。也有觀點認為,45%的最高稅率,不大有利於激發創富熱情。但是,給中低收入者以更多福利,才是本次個稅改革的重要意義所在。基於此,要為這次稅改點個贊。


波士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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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個稅二審開始,從提交的個稅草案來看,保持了每月5000元的個稅起徵點不變,但同時又在之前四大專項扣除的基礎上新增了贍養老人的扣除。這也引發了大家的廣泛熱議,那麼為期一個月徵集了13萬多條的個稅意見,真的網友說的“只是聽聽而已”?個稅二審才剛剛開始,距離8月31日結束還有足夠的時間來發酵,那麼,

本次個稅改革有哪些不得不關注的要點?本次個稅草案再次修訂要點是什麼?個稅徵收方式的巨大變化給財務工作帶來哪些風險?未來個稅的方向和趨勢何在?焦點財稅首席諮詢專家、全國實戰派財稅大咖、李舟老師獨家解讀課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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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財稅


在工種繁多、個體收入參差不齊的情況下,我認為個稅起徵點暫定5,000元是合理的。

然而,有人說起徵點太低,有人說應該按地域實行差別起徵點或稅率。且看下面分曉:

一、起徵點定為5,000元的合理性

因為個稅關乎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個稅起徵點的制定顯得尤為重要,應當考慮周全,做到整體平衡。

制定個稅起徵點要考慮人民收入和支出水平,同時兼顧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人群的情況。隨著經濟的增長和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個稅起徵點也要相應提高。

然而,起徵點也不是越高越好。個人所得稅的調節應在中低端降低稅負,到了高端就不要再一味降低稅負,必要時還可能要提高一些稅負。此外,個人所得稅覆蓋的人群不能過小,不能把稅種過於邊緣化。

有人覺得5,000元的起徵點太低,應該調增至8,000元甚至1,0000元。可如今能達到1萬元月收入的還是少數,很多人的月收入是遠達不到這個水平的。想想那些工廠裡的一線工人,還有從事餐飲、保潔等一般服務業務的從業者,他們很多拿著兩三千的月工資。在這些低收入人眼裡,那些月工資七八千的人就是高收入者。月收入七八千的人若是不交稅,讓那些月收入兩三千的人情何以堪?

來看看由國家統計局發佈的近10年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情況:

再來看看2016年按行業分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情況:

由此可知,全社會城鎮單位平均工資水平在5-6千元,各行業的工資水平相差較大。農林牧漁業、住宿餐飲業、公共設施管理業、建築業、製造業等行業的月均工資不到5,000元,而這些基本都是勞動密集型行業,有大量勞動從業者。

因此,統籌考慮不同工種的不同待遇,當前個稅起徵點定為5,000元較為合理,能體現公平。

二、起徵點為什麼各地相同

有些人認為統一規定一個起徵點並簡單提高其標準,沒有考慮到地域差異。目前,個稅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起徵點,在地區之間沒有差異。當前,我國地區之間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比較突出,地區之間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費支出水平都有一定的差距。於是,有人認為,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不能全國一樣,應當按各地區的實際情況分別制定。他們更直接地認為目前繳納個稅的主體是收入較高的大城市人群,這對大城市勞動者不利。

根據不同地域的收入水平實行不同起徵點的建議,違反了一國範圍內人人應當在稅收面前平等的原則。不同的主權國家當然可以實施不同稅率,但在同一國家內,因為是政府統一徵稅,統一發揮向全體國民提供公共服務並調節收入差距的功能,所以稅制必須平等地對待全體國民。

誠然,大城市的生活成本大,每月開支高。但假如只在大城市提高個稅起徵點,或者在不同收入的地區之間建立起徵點級別,就會造成給大城市等高收入地區相對減稅的效果,這當然會破壞稅制的統一性。不同地區居民的收入水平本來就是多重因素導致的結果,不能因為一些地區收入低就在個稅方面對其居民實行變相“懲罰”,這會進一步加劇這些地區的人才流失等問題。更何況大城市高收入的一個重要基礎是大城市的公共服務水平更高,所以對其變相減稅就更加不公平。

另外,如果各個地區起徵點不同,個人甚至企業就會利用該政策進行避稅。比如由起徵點較高地方的企業發工資而人卻在起徵點較低的地方工作,又如在起徵點高的地方註冊公司,把單位員工放在這個公司名下發工資,但常年並不在此地工作。一旦起徵點參差不齊並且差異較大,就會發生各種避稅的情況,這將帶來更加棘手的後果。

再說,本次個稅新規加入了專項附加扣除,教育孩子、贍養老人、在職深造、治療大病、買房或租房部分支出都有望在申報個稅時抵扣。這個舉措對於高支出人群是個利好,考慮了高支出人群的現實情況,生活在一線城市的高支出在交稅時就可以抵扣而少交。

因此,綜合考慮,泱泱中華之內,應當用相同的個稅起徵點和稅率。

三、應當嚴格落實個稅政策

個稅具有調節收入分配、縮減貧富差距的作用,合理的個稅徵繳機制有利於個稅功能的充分發揮。

本次個稅改革由分類稅制向綜合稅制改變,有利於稅負的公平分配;起徵點的提高,有利於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稅負;各項專項附加扣除又切實考慮了每個人的不同情況,更加有利於稅制公平。

希望新的個稅政策能夠得到有效落實,讓低收入者少交稅、高收入者多交稅,達到減肥補瘦的目的,真正發揮個稅調節收入分配、縮減貧富差距的效果。

5,000元的個稅起徵點較為合理,新的個稅政策具有進步意義。願收入沒有達到起徵點的人們工資多漲,早日達到並超過起徵點。


獨思俠


我不是專業的財稅研究者,只是作為一個納稅人表達看法:這個起徵點應該較大幅度地提高,因為一方面是國家的個稅收入這遠遠高於經濟發展速度和個人工資,一方面民眾的教育、醫療和住房開支中的主要部分增幅太快。

先回顧一下近五年數據:2017年全國個稅收入11966億元,比2016年增長18.6%;2016年首次突破1萬億,達10089億元,比2015年增長17.1%;2015年為8618億元,比2014年增長16.8%;2014年7377億元,比2013年的增長6531億元12.9%。2013-2017年五年時間累計增長5435億元,總增長率為83%以上。

而自從2011年起,個稅起徵點設為3500元。那一年全國個稅收入為6054億元,只及2017年收入的一半差一點。這麼多年來,個稅起徵點如果才從3500元提高到5000元,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

所以根據新聞報道來看,全國人大常委會也沒有給出起徵點提高這麼一點點的充分理由:2017年比2011年個稅增長97%以上,何以起徵點才提高不到43%。儘管在個別領域做了點滴考慮,如贍養老人的支出予以稅前扣除,但是這純屬個別安慰,所謂小惠未徧,民弗從也;小信未孚,神弗福也。

由於中國實行中央集權制,無法由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根據人民收入和支出的不同水平制定地方性的個人所得稅法,那麼起徵點至少也要隨著全國近年來比較猛的通貨膨脹和民眾實際負擔和期待等因素而大幅提高。

看到網易研究院的一項研究稱,個稅起徵點應提高到10000元以上,我以為這有點激進了,國家立法部門肯定不可能接受。我的建議是與國家的個稅收入增長同步,從3500元提高到7000元。設為5000元,對於許多人來說是太吃虧了。可是,會這樣嗎?


展江


個稅起徵點大家都很關心,也都是很熱心!

人大會都審議過了5000的起徵點,而且加入了專項抵扣!原則都定了,也就沒什麼可討論的了!

大家的希望都有些落空了,好多人原來想著起徵點能夠提到一萬甚至更多。看來都是想得美啊!

個人有個人的考慮,國家有國家的考慮,其實回過頭來想想,提到5000總比拖著不提強吧。而且也增加了好多專項抵扣項,改革還是向著預想的方向在前進,想想也就平衡了,慢慢也就適應了!

1、現在個稅已經是國家大稅種

2017年全國個稅收入11966億元,已經是國家的大稅種,而且基本是全民交稅,已經培養了大家的納稅意識和公民意識。

最近五年來,個稅每年增長迅猛,每年增長率都是經濟增長率的一倍以上。

2013-2017年五年時間累計增長5435億元,總增長率為83%以上。

2017年全國個稅收入11966億元,比2016年增長18.6%;2016年首次突破1萬億,達10089億元,比2015年增長17.1%;2015年為8618億元,比2014年增長16.8%;2014年7377億元,比2013年的增長6531億元12.9%。

2011年個稅起徵點設為3500元,當年全國個稅收入為6054億元。2017年個稅比2011年時增長了一倍。

2、提升到5000元,國家個稅收入下降不多

國家也是綜合平衡了各方面的情況來制定這個5000元起徵點的,而且加入了抵扣項,比如贍養費用支出等專項可以抵扣。從目前的情況來說,將個稅起徵點提到5000元,國家個稅收入將下降不多。這將繼續夯實我國的稅收基礎,為我國的繼續深化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礎。

3、提升到5000元,個人減稅不多

個稅起徵點提升到5000元,總是比3500的起徵點強的多。每個月減稅也在幾十塊錢左右,可以適當提升點消費了。肯定比原來的起徵點要好的多。希望儘快實施5000塊的起徵點,不要再討論了。肯定不可能提升到1萬以上起徵點的。大家不要想得太美了!

綜上所述,提升到5000塊起徵點,也是一個可以接受的起徵點了,總比一直拖著不提升起徵點強。

因此,大家繼續呼籲吧,看能否能儘快實施5000起徵點。

千萬不要再討論了,討論的多了,那麼5000起徵點有意見的多,就會往後拖,拖個幾年都有可能,那麼對大家有什麼好處呢?


睿思天下


客觀來說,個稅起徵點從3500提高到5000,對絕大多數的普通勞動者來說,肯定是好事。只是似乎步子邁得不夠大,要是能夠提到8000到10000就理想了。

這次的個稅改革可以稱得上是綜合改革,主要採取了三項措施:一是,將費用扣除標準從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二是加進了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從而使費用扣除標準從過去的“一刀切”變成個性化的費用扣除,讓稅前扣除標準更加貼近納稅人的實際情況;三是調整了累進稅率表,拓寬了3%、10%和20%三檔低稅率適用的所得級距,如以前3%的稅率只適用每月0-1500元的應稅所得,修改後適用於0-3000元的應稅所得。


但是我覺得還是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起徵點的問題。起徵點過低就會使個人所得稅成為窮人稅,與個稅初衷調整過高收入不符。像大點的城市,普通的小白領或者經驗豐富的藍領,拿到5000以上月薪的比比皆是。有地方的月嫂收入都早已過萬。所以看起來,這個起徵點還是有些低。

其二關於專項扣除。雖然規定是好的,但是看起來一些扣除項目難以操作啊。以贍養老人支出為例 ,如何證明每個月給了父母多少錢或者為父母花了多少錢呢?難道給了父母錢,父母能給開個發票麼?看起來規定是好的,也需要能夠操作才是好的。


律師獨角獸


按照專業人士的規範說法,不叫起徵點,叫免徵額!

01

為改革叫好

相比於3500元,什麼都不扣,5000元的免徵額而且有了稅前扣除的項目,理論上,免徵的額度是高於5000元的,這是重大的改革舉措,因為涉及的面寬、規模大,受惠人群多,應該給予肯定,為這樣的改革叫好。

02

個稅思路變化,綜合平衡,是一大進步

在新的辦法草案中,把贍養老人的支出列入稅前扣除項目,是一大進步,既是對尊老敬老的傳統的承繼,又是對現實支出的保障,也體現出個稅思路的變化,從單一純粹走向綜合平衡,期待更多的稅前扣除項目,把老百姓日常的、基本的、繁重的支出稅前扣除,真正減負。

03

職場人要為個稅新政的實施做好規劃和準備

對個人的收入進行規劃

免徵額的提高,在同等收入情況下,意味著實際到手的銀子的增加,收入數量發生了變化。

對個人的支出進行規劃

這個是結構性的,支出的扣除肯定是需要一定的證明或者證據材料來認定的,做好相關的準備。

對個人的支出結構進行調整

收入增加了,不能只做剁手黨,職場人應該把多出來的不多的收入用於個人成長方面,比如每月多讀1本書、為自己增加一套運動裝備堅持運動等,這些支出都是對未來最好的投資。

趁機養成記賬和分析的習慣

為了更好的過日子,可以趁著這個個稅調整的機會,養成記賬的習慣,既是為自己的收入、支出規劃提供依據,也能夠為個人的財務分析積累素材,還能夠為未來理財做好基礎的準備,讓有限的收入在未來能夠產生一些額外的小收益。

更努力的工作

個稅免徵額的增加對於個人收入的貢獻畢竟非常有限,但我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和更多消費的嚮往確實無限的,這些都有賴於收入的增加,作為職場人士,最直接和最可能的辦法就是提高技能,更努力的工作去獲得更高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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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起徵點暫定5000元維持不變,或許讓市場有所失望,但從抵扣項來看,卻增加了贍養老人,此外還包括了新增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5項專項附加扣除,實際上對於此次個稅改革,還是有著一定的改變,而其中最核心的兩個變化,一個在於起徵點從3500元提升至5000元;另一個則在於增加了抵扣項目,改變以往單一提升起徵點的策略,這利於讓更多人享受到個稅優惠的福利。不過,按照目前的生活成本,5000元的個稅起徵點仍需要因地區不同而作出靈活的改變。例如,同樣的5000元,在上海、北京就顯得比較欠缺,但在三四線城市卻還是比較合理,而對於個稅起徵點更希望可以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對待,而不是統一按照5000元的起徵點進行徵稅,政策制定仍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郭施亮


作為非專業財稅人員說說自己的看法:

二審稿中的一個新變化是,贍養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稅前扣除。由此前居民個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項支出可以在稅前予以扣除,增至五項。

目前部分民眾認為起徵點暫定5000元的意義不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都可以於稅前扣除,其實變相就是提高了起徵點。

打個比方:你工資10000,如果全額繳稅,稅率20%,得交2000,現在國家規定,你平時花費2000,養兒育女2000,贍養父母2000,這些都可以稅前扣除,那麼你應繳稅額就是10000-2000-2000-2000=4000x20%=800。而其中扣除6000就是稅前扣除,無異於變相提高了起徵點,本質上還是讓百姓少納稅,減輕了個人負擔。

但該部分當中實施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如下困難:

1、如何證明實際個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的實際支出?

2、如何規避個別人虛假上報上述的五項支出?

這兩個問題想必在新的個人所得稅法生效後,必然也是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對於是否還是如同會計核算當中的那樣必須憑票據實扣除?但是贍養老人支出該部分費用如何予以證實?



麋鹿說法


個稅起徵點依然保持5000元的建議未變,讓一些人很失望,因為很多人的心理預期在8000-10000元左右。雖然距離3000元起徵時間不過才五年的時間,看起來好像時間似乎不是很長,但實際上這五年的物價上漲遠非這2000元的空間能夠解釋的。

好在這次的個稅起徵綜合了其它的因素在裡邊,比如考慮到了孩子的教育支出,大病醫療,住房貸款,租金等多種因素,而且還非常人性化的考慮到了贍養老人的支出,所以實際納稅的數額總的算下來可能還要高很多。

我一直認為個稅的起徵點應該因地置宜,不能搞一刀切,比如經濟欠發達地區,不要和北上廣深這些一線大城市一個基數,畢竟收入比差距過於懸殊,對一線大城市的人來講,1萬的月薪都算窮人了,但對經濟落後來講卻是絕對的白領階層,所以說全國一盤棋的話,對經濟落後地區的人群是一種不公。其實這些年很多委員和代表也一直在呼籲這個問題,依據地區經濟條件區別對待,不知在未來立法標準出臺時會不會考慮到這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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