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口发展概述

张胜

(一)历史的追溯

自东汉以来,开县的。据人口 数量变化很大《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载:“唐贞观十三年(639),开县3县,2122户,15504口,每县平均707.33户,每户平均7.31口”。

《新唐书》载:天宝年间(742~756),“开县盛山郡领县三:开江、万世、新浦。有户五千六百六十,口三万四百二十一。”

“北宋初年(约自太平兴国五年至端拱二年),开县总数为10545户,主户2686户,客户7859户,客户占75%。”

《宋史·地理志》载:“开县2县崇宁元年(1102)有二万五千户。”

明末清初战乱和灾荒频繁,人口大减,带来了明清的 两次大移民。使开县境内的 绝大多数人口,成了两湖来“填四川者”的 后裔。

全国从康熙五十年(1711)决定“孽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元年(1723)又决定“摊丁入”,不再单独计人口税,这是鼓励人口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以后开县人口有一个迅速的大增长。据《开县志》记:嘉庆元年(1796)报部户口全数为30678户,口89956人(其中男47690丁,女42276口)。比60年前增加3倍多。

从民国22年到民国38年,这16年间开县人口净增了393299人,增长88%以上。足见开县人口众多,追溯至民国年间的无政府状态高出生,也是一个原因。

(二)解放后的发展

1949年开县和平解放时,民间广为流传的一首歌谣记忆犹新:“太阳照在新开县,凤凰山上放光彩,80万人民醒转来,打破枷锁站起来……”

据记载,1949年开县总人口为835965人。时至2007年,即解放以来的58年间,开县总人口迅速达到1584507人,比解放初期净增748542人,定基增长89.54%,平均每年递增1.1%。纵观全县人口发展,不难看出各个时期趋势性变化。

1949~1959 年,全县人口发展呈逐年递增势头

这10年里,最少的一年净增1.4万人 ,最多的一年净增3万人以上,到1959年迅速达到1025900人。10年定基发展速度为122.7%,年递增速度2.1%,开县总人口首次突破100万大关。

1959~1969年,全县人口发展出现波折

尤其是1960~1962年,三年自然灾害,广大群众处于饥饿之中,男子黄肿病、妇女子宫脱出比比皆是,导致生育能力锐减,人口大量死亡,全县人口陡然减少15万人以上。据记载,1960年全县总人口降至850160人,1961年再度降至844185人,1962年为859950人。1965年开始回升,一直到1969年才达到1030397人。不难看出,全县总人口经过10年漫长时间才恢复到1959年的水平。

1969~1979年,全县人口发展达到高峰期

这10年,全县人口逐年巨增,到1979年全县总人口增加到1275130人,平均每年净增24473人,年递增率高达2.15%。

1979~2001年,全县人口发展总量突破150万

1979年后,开县人口发展同全国一样处于高峰期。这种无计划生育,已给个体、集体、国家带来沉重压力,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开县各级党、政认真贯彻“两种生产”一起抓,提倡“一对夫妇之生一个孩子”。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同时,采取必要的行政和经济措施,奖励“一对夫妇之生一个孩子”,限制无计划生育,奖惩分明,政策分明,政策兑现,实行“粮、钱、人、林”四大指标全面考核各级干部岗位责任制,切实控制人口增长。1979~1986年的7年间,年均出生14261人。1980~1985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3.63%,1985年,开县被评为全国计划先进县,获省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1986~1997年,开县计划生育工作执行1987年7年2日颁布的《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这期间开县人口出生控制不严,超声较为严重,鉴于以人口计算农民负担,加之超生罚款等原因,出生不上户口的现象比较普遍。1987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曾刊用过开县农调队的抽样调查资料《开县黑人口逾两万》,1991年,计生部门全面清理漏统出生人口22626人,为原上报数的9.18倍。

1998年,开县人民政府以开府发[1998]40号文件下发了《开县人民政府关于按〈重庆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明确优待奖励政策和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制定了开县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和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标准。通过大检查、大落实、大宣传,计划外生育得到有效控制。尽管如此,但人口发展仍趋增长态势。这期间,因三峡水库建设,农村移民自主外迁全国25个省5068人(其中最多的是湖北、四川、湖南、陕西四省,依次为2208人、808人、491人、484人),政府集中组织外迁四川6451人。到2001年末,全县总人口仍突破150万,达到1503483人。1979~2001年这22年间,全县人口净增228353人,平均每年净增10380人,年递增率为0·75%。

2002~2007年,全县人口发展速度有所放慢

20025年9月,《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后,进一步明确了准生二胎的范围,更明确了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政策,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应当按规定征收社会扶养费。开县人民政府以开县府办[2003]18号文件,批转了县物价局、财政局、人口与计生委《社会扶养费最低限额标准》。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严格考核,开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2002~2006年政府集中组织外迁农村移民18419人(其中迁往市外四川4151人、山东5379人、湖南1378人、安徽2783人,迁往市内县外的合川4728人)。到2007年末,全县总人口1584507人,比2001年末净增81024人,年均增加13504人,年递增速度为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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