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全部財產留給兒子,兒子也負責養老,但女兒覺得受傷於是斷絕與父母來往,你怎麼看?

流年似水54288943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門寧:

如果這個都不叫做錯,那什麼叫做錯呢?

不論兒子還是女兒,都是自己的孩子,既然要提前把自己的財產轉移給子女,為什麼只給兒子不給女兒呢?不還是受到傳統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

傳統的思想是女兒嫁出去之後,就成了別家的人,因此家裡的財產也不會分給女兒。

可現在已經是21世紀了,男女平等,女兒嫁出去之後同樣還是會經常回來探望,等你們老了女兒同樣也會照顧。把兩套房子,一個門店都給了兒子,什麼都不給女兒,意思不就是把女兒當成外人嗎,那女兒不再往來不就是自己作死的結果嗎?

再說,現在老王老口子可以自己照顧自己的起居,因此兒子和兒媳過來一起生活,其實並不需要照顧他們生活。假如有一天,作為老人生病了,只能臥床休養,單單靠兒子兒媳,根本照顧不來的。

久病床前無孝子,到時候兒子不給老王送到養老院,就不錯了。

女兒也是自己的孩子,哪怕不願意分一半財產給她,多少給一部分表現出對她身份的認同。否則就把嫁出去的女兒當成潑出去的水吧。

老王確實應該反思自己的做法了!


首席投資官


我認為不論從法理還是情理而言,父母的做法都是沒有錯的,但略有不妥。

一、法律角度

父母的財產屬於父母的私有財產,其享有完整的使用權及處分權,父母可以決定任意處分自己的財產而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因此,父母決定將自己的財產全部給予兒子是他們對自己財產的自由處分,其他人不得干涉。

但是女兒與父母斷絕來往的做法卻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法律規定子女負有贍養、看望父母的義務,這種義務來自於父母對子女的撫養,而非父母為子女留下的財產,女兒因父母未將財產留給自己即不贍養父母,是將對父母的贍養轉換成了利益的交換,那麼其是否償還了父母撫養其成長的付出?

二、道德角度

在一些偏遠地區,依然存在一種思想,即女兒是嫁出去的人,不再屬於這個家庭的一份子,家庭的所有由兒子所得,父母的養老送終由兒子負責。這種思想與當前的兒女平等的思想是相悖的,但其亦有一定的道理,類似於遺贈扶養協議,兒子獲得父母所有的財產,但需負責為父母養老,照顧父母。本案中的父母我認為是沒有錯的,雖然他們將所有的財產留給了兒子,但是他們並未讓未獲得財產的女兒承擔養老的義務,只是希望女兒能夠看望他們,這種做法雖有不妥,卻沒有錯。

真正有錯的是即有舊思想要把財產全部留給兒子,又遵從新思潮要求女兒承擔為自己養老的義務。

三、略有不妥之處

父母的做法雖然沒錯,兒子為自己養老獲得自己的財產,女兒不能獲得自己的財產,卻也不用承擔為自己養老的義務,權利與義務相對等,但這樣的做法極易激發家庭矛盾,如本案中女兒父母斷絕往來。更好的做法是財產由兒女共享,贍養父母的責任亦由兒女共同承擔,一家人才能其樂融融。

女兒的做法亦不恰當,贍養父母是基於自身的孝心以及對父母生育、扶養之情的報答,而非為了獲得父母的財產。


法束書亭


這是老王夫妻處理財產與子女教育、對子女態度差別,形成矛盾。

在中國,重男輕女是古老傳統,父母的財產,多由兒子繼承,自然父母的養老由兒子負責。還有,父母百年之後的拜祭由兒子、孫子負責。女兒沒有義務。這點,是我國的傳統。是父系家庭的延續。

現在的法律,提倡男女平等。父母的遺產,男女平均。父母的養老,男女也平均。可是,百年之後,父母的拜祭,似乎女兒方面沒有規定。是否兒子、女兒,孫子、外孫都要拜祭,這是個父母都顧忌的原因。

老王夫妻,自己的遺產,如何處理。當然隨自己的便。從形式上,沒有什麼不妥。可是,老王在兒子婚後,都沒有和兒子同住,讓兒子、兒媳一道經營門面。而在年老之後,才讓給兒子,並一起住。這個才是對女兒的最大沖擊。

這裡,老王的做法,並非沒有不妥。只是老王夫妻的態度,還未糾正。要麼一碗水尊平,家產男女各半。這樣兒子、兒媳肯定不樂意,別人都是兒子繼承,為何我的就男女各半。要麼重男輕女,女兒當成曾經的一員,與自己毫無瓜葛了。


憤怒野虎


說說我的觀點,可以留言討論,不喜勿噴!

老王把所有財產都轉給兒子,令女兒女婿很生氣,自此不相往來。老王為此很難過。但卻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錯了。有的老人甚至認為自己的女兒女婿去看望他們少了點,就認為自己賠本了。

郭廣吉律師認為,這是老王們做錯了,卻不知錯,是重男輕女思想的反應。

老人如果沒有多少財產也就算了,但你有兩套房子,還有門面,為何就不能考慮分給女兒一些呢?女兒不是親生的嗎。

有人會說,女兒不懂事,為了財產居然跟老人不相往來(這並不是說女兒做的對)。

為什麼有這樣的說法?我可不可以反問一句,老王你如果把財產都給了女兒,你的兒子會是什麼反應,想沒想過。

老王的女兒也不一定就是想要多少財產,她作為女兒的身份沒有得到尊重。這種被無視的滋味不好受。

老王從法律上講當然有自己財產的處置權,但生活不僅僅只有法律,家庭裡親情很重要。親情是家庭存在的紐帶。

我國古代的法律就有親親相隱的規定,現代的刑法也不排斥這樣的原則。這樣做就是為了保證家庭關係的穩定,因為家庭關係穩定了,社會關係才能穩定。

老王這樣做不僅會導致老王老兩口與女兒女婿之間的隔閡,也有可能導致老王兒子與女兒之間產生矛盾。老王這樣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郭廣吉律師


把財產都給了兒子,一分錢也沒有留給女兒,這從重男輕女的角度來看,這對父母也是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其實女兒也是父親的小棉襖,做事情還是要多少公正一些。不能 端不平的水碗。讓人看出來就不好了。其實在分財產的這一個問題上,父母的出發點是好的,把財產都給兒子,然後靠兒子來養老。這是現在的家庭生活中都會沿襲了這個過程。在中國不就是養兒為防老嘛。可是作為父母的在分離財產的時候。多少也要考慮一下女兒的感受呀。可以把房子賣出一套。然後拿出一筆錢來給自己的女兒。雖然女兒是外人。但是他也是父母身上掉下來的骨肉。也應該分享到父母們的財產和溫暖。這樣女兒也就不會心裡不平衡了。可是如果分文不給的話,真的就顯得有些冷酷無情了。現在的家庭矛盾,都是那些繼承遺產,贍養老人等問題。家家都會遇到難題難事的。可是不要緊,只要自己有一顆公平公正的心。所有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的。我想如果父親在這個時候。看到了女兒已經傷心不來看自己了。就應該想到自己做的事情真的有些過了。所以一定要彌補一下女兒的想法。讓女兒也知道父母還是愛他的。這樣的話就有了。父親節和女兒的那種很深的感情。也就家和萬事興了。



伊春美食美客


老王不該難過吧?老王對女兒當潑出去的水,任性胡為完全偏心兒子,覆水難收回,女兒感情受傷不來往正常,既然大家已約定兒子養老,女兒沒必要再跟老王見面。

老王為啥宣稱難過?他真是希望女兒看望他?他對女兒沒感情還有啥想要女兒來看望他?恐怕是實際上要道德綁架女兒來伺候他養老吧?

什麼叫做"看望"?中國大眾理解的是女兒逢年過節去父母家見個面聊聊天,父母有病時,女兒若時間允許就來下,這叫做正常的"看望"!

如果老王把"看望"內容當成生病時要女兒隨時放棄工作生活來24小時陪伴伺候,如果一年裡老王要健康11個月跟兒子在一起算兒子養老,生病1個月跟女兒在一起讓女兒放棄工作生活卻算看望,老王還有臉來要求中國大眾輿論支持,老王這是在侮辱中國人的智商水平!

重男輕女的缺德壞老人,信奉兒子的江山,女兒的飯店,好吃好穿財產給兒子,名義跟公眾宣揚說的是兒子養老,養老啥也用不到女兒,給女兒以最少成本最差的養育水平,還不要臉沒羞恥到處宣揚對女兒多好多有養育之恩,營造的是一個多年大騙局!

實際父母有錢有力身體時,跟兒子一家住是為了出錢出力幫襯兒子,到處宣稱跟兒子養老,哄騙女兒和社會公眾忽視他們對女兒的長期不公。

到父母真需要養老時,女兒得被父母巧借各種名目要錢要出力,借社會輿論抹黑女兒道德綁架女兒,實際上是要女兒出錢出力全包父母養老,名義上被父母說成個女兒"看望"父母,養老全是兒子擔的,這種壞良心父母還少嗎?

老王既然不待見女兒,已宣稱兒子養老,老王若有點做人的良知,就不該借期待女兒"看望"之名道德綁架女兒去給他實際養老了!

大家會支持老王的所謂"看望"實則"養老"輿論騙局嗎?中國人的智商是這麼容易被老王耍弄欺騙的嗎?


用戶59194043986


太過分了,太過分了,只有一點不過分,那就是用缺德、冷血來形容老王夫妻不過分。過去咱們中國人受封建思想影響,重男輕女現象比較普遍。改革開放以後,國家提倡男女平等,一視同仁,加上計劃生育,80後基本上都是獨生子女,除了特殊情況要二胎的。由於家裡孩子少,大多就一根獨苗,不論男孩女孩,都是爸媽手心裡的寶。儘管女孩的地位有了明顯的提高,但重男輕女的現象依然存在,尤其在某些貧窮落後的農村,傳宗接代的思想依然根深蒂固。

那麼就算重男輕女,我覺得他們做得也太過分了,太沒人情味了,以至於讓我覺得,別說兩套房子外加一個門頭房,就算四套房子外加兩個門頭房,也沒有他們女兒的份,趁早別惦記,死了這條心吧。

你無情,我無義。既然你們這樣對待親生女兒,那麼今後還有什麼理由讓女兒好好對待你們?甚至拿你們當人待?竟然還有臉對外聲稱,對女兒一直不回家看自己的行為表示不理解?是老糊塗了還是裝呆賣萌?這個年紀不至於老糊塗了吧,應該是裝糊塗吧。

按照我的看法,別說都是娘身上掉下來的肉,就算這個女兒是從小領養的,面對這麼多的家產,你們但凡有點良心,也應該有她一份吧,你們怎麼忍心看她一無所有 ,她又不是你們家的一條狗,就算是條狗,那也得給“它”口吃的吧。

你們應該捫心自問,你們沒有善待自己女兒,憑什麼叫她善待你們?難道只是因為你們給她一條生命?那這理由太過牽強了吧,這是連低級動物都會做的事啊。是不是你們覺得既然懷上了她,並生了下來,不得不養到長大成人、嫁為人妻為止,嫁出去之後就與自己無關了?你們都沒有把她當女兒看待,她又怎麼會把你們當父母對待呢?我這邏輯沒毛病吧?!

假設你們的女兒嫁給了一個土豪或闊少,反正嫁給了一個有錢的吧,她本身不差錢,成了小富婆了,也不想和哥哥或弟弟計較,在這種情況下,你們可以這麼做,不然的話一點道理都沒有,就算重男輕女,一碗水不能夠端平,至少也得三七開或四六開吧,偏心總不能偏到這個程度吧,褲子跑偏了不要緊,就怕良心跑偏了。


海島鵝卵石


從法理上講:

  老王夫婦有權利隨意處置自己的所有財產。所以,老王把財產全部留給兒子,這沒有錯。

  如果老人的財產在去世前沒有處置,女兒和兒子才有同樣的繼承權。


  因為沒有得到老人分配的財產,女兒和老王夫婦自此不相往來,肯定不對。即使得不到老人一分錢的財產,也一樣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如果她不盡贍養義務,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訴。可就算勝了官司,女兒耷拉著臉來看你們了,又能如何?

從情理上講:

  老王夫婦只有一兒一女,卻把自己所有財產都給了兒子,而且是兩套房子一個門店,這對女兒來講未免也太不公平,就算她有金山銀山,根本不在乎二老的這點錢,可也會在意一個臉面吧?更何況她可能也不是那麼富足,二老這樣做,又如何讓她再經常過來看望二老?

從常理上講:

  老人的財產一般情況下都是留給兒子,尤其在農村更是如此,出嫁的女兒很少來討要老人的財產,大家似乎都這樣做,是約定俗成。但還有一個情況,我們也應重視,老人把財產都留給兒子,但老人老了,不能動了,或生病需要照顧時,大都是女兒在床前床後侍候,很少有兒子、兒媳的身影。難道老人就不考慮一下女兒的感受?家庭財產分配,想要一碗水端平很難,只要相對公平合理就可以了,其實老王夫婦的女兒也未必就想和兒子平分財產,但總不能一點也不給吧?人都是俗人,尤其面對利益的時候,更是表現的很俗,俗不可耐。所以,從這點講,老王夫婦考慮太欠妥了。

  


如水84012


好像這個問題已經成為社會現象了。

回答這方面的問題夠多了,從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答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誰說誰都有理。

現在很多女兒,也埋怨親孃不管自已了,不為自已帶孩子了。更不用說財產分配不均了。

現在年青人,現在的思想,都是挺講理的,就是不講情。小棉襖,也不見得暖到哪兒去。

下面我從父母角度分析其想法:

是的,兒女都有繼承父母的財產的權利。父母應該平分財產給兒女。不能偏心,要一碗水端平。你們說的有道理,也對。可以抱怨,可以發牢騷。但如果不和父母往來,卻是你們不對了。

中國是親情社會,如果要想你們那樣的公平,是不是得立個合同,條款詳細到各個生活細節。

我把財產平分,是不是我得先要個公平。

先替父母給女兒們立個條約:

首先,我們的親戚,你們走不走?親戚是不是分開?

你的孩子是不是姓我的姓?我有病,是不是兩人責任平分?我能吵兒子、罵孫子,女婿,我能不能吵你?罵你兒子?女兒,我們有一個能不能有病住你家?

我百年老後,我們老兩口的後事,能不能在你家辦一個?頭七,辦週年,女兒,你能不能和我兒子一樣能辦下來?

最公平的話,女兒和兒子一個管一個。死了以後,各自辦各自的。女兒我問你,女婿願意嗎?親戚是誰的親戚。親戚去弔孝,女兒,女婿,你們認得嗎,該怎麼稱呼?女婿,你願意為一個老人披麻戴孝嗎?

不說喪氣的話。說喜慶的話

女兒們,你的兒子結婚,磕頭受禮時,我排到第幾?我孫子結婚,我保證排第一。

你可能嫌我說的過分,你們不是要公平嗎?

再說,平常人家來瞧過我了,以後,女兒,女婿,你們怎麼還禮?親戚走不走?就是你們願意,你們的孩子願意嗎?你們的門事有多大?女婿,我問你,你到我們親戚的家,你覺得不尷尬嗎?你認得誰?

如果我住到你們家,女兒,你的公公婆婆不和你們住一塊還好點,如果住一塊,女兒,你和你女婿對老人能做到公平嗎?

大前提已經說過了,我把財產雖然都留給兒子了,但他們也擔負著贍養我們的責任。你們只不過逢年過節瞧瞧我們,難道做為一個女兒,不應該嗎?

為了財產,卻與我斷絕往來,做為女兒的,難道沒有一點也不感激養育之恩嗎?

你們只盯著財產的公平,卻沒想到中國傳統。

你可能說,好呆也得給女兒分點呀,分多少算好?分的少,你不願意,分的多,兒子不願意,可你們承擔的義務,該怎麼分?

對於我們來說,兒子的家,才算家,女兒的家,哪不算自已的家。

要講法律嗎?

我就是不給你們一點,你們也有贍養我的義務。

兒子已經答應負責養老,我們身體一年不如一年,總得身邊有個人照看,你們能和我們住一塊嗎?萬一我們如果有個急病,誰管?你們只是看看我們,其它不用你們管,別不知足了。

旁觀著的角度:誰都對,誰都有理,但從老人角度想,尋求最大的安全保障,是正當的。

還是要一個孩子好。


左析右洞


個人看法:首先,女兒自此不相往來,我覺得太過分了點。理論上來說,老人跟著兒子,兒子單獨贍養老人,財產都給兒子,女兒不用承擔贍養義務,聽起來好像也是有一丟丟道理的。因為這事就不來往,有點過了,畢竟爹媽也把你養大,各種給你置辦,沒虧待你。你爹媽還是你爹媽,人還是要感恩,沒必要斷絕往來這麼嚴重啊。但是!!(轉折來了!)情感上來說,父母這種做法很傷女兒心,很傷感情!就我自己而言,我會心裡不平衡吧,有點受傷的感覺,我明明可以和哥哥一起出錢贍養父母啊,怎麼莫名其妙就這樣了呢。畢竟時代社會在進步,女性沒有像以前那樣被壓迫,會比較重視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強迫自己忍耐。所以我覺得老人如果在意和女兒的感情,那這種事最好就商量下再決定,不然絕對傷感情。當然,如果老人真的完全無所謂女兒的態度,那就你隨意你開心就好。

然後說說我媽媽家的情況,跟提問裡有點像,家裡五個孩子,四個女的,一個男的,我媽最小。從小就是重男輕女,長大後各自成家,女兒嫁出去大多以夫家為主,過自己的日子。我外公外婆的房子也是給我舅,他們一起住。我媽嫁到市區,回孃家不多,就是過年過節帶著我回去,親戚們聚一聚,住的久還會被我外公罵😔。這種情況呢,贍養我外公外婆的就是我舅一家,我媽我姨們都不用負責。不過畢竟是自己父母,不可能斷絕往來,生病什麼的,我媽都回去照顧伺候。雖然我外公輕視女兒幾乎不管我媽,我媽仍然很孝順。雖然我外公所有財產給兒子,我媽沒權管……但心裡有點傷心難過也是肯定的,畢竟沒有女兒希望重男輕女,都是被迫接受……

再然後,說說我家的情況,我爺爺三孩子,兩女兒,一兒子。平常我爺爺奶奶兩老人獨住,我爸我媽自己在外面住,我姑和我姑父也是獨住,沒和公婆一起。再加上我爺爺奶奶不重男輕女,平常對我姑特別好。這種情況呢,就是大家平常來往都比較密切些,感情蠻好的。大家商量過以後我爸和我姑都負責贍養我爺爺奶奶。至於財產怎麼分,我倒不造,還沒到那地步……😂

最後我想說,其實生活是不可能絕對平等的,父母如果以前對你也很好,沒虧待你,財產的事心裡有點疙瘩很正常,但真沒必要斷絕來往這麼嚴重。子欲養而親不待,父母也老了,萬一哪天不在了,到時候想看都看不見,你還有心思斷絕來往……

補充一點:我覺得提問裡的老王有一點過分的是,偏心的太過了點。確實,你和兒子一起住,多分給兒子是應該的,不過我想女兒平常對你應該也是不錯的吧,都常來常往的。你不五五分可以理解,那好歹三七分啊,最不濟也二八啊,這種10:0的分法真的好傷人……

PS:獨生子女有時還是有好處的,避免一些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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