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采购试点方案!大杀价是不是相当于一个大批发市场?

医疗界流传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的方案》,引起医药人高度关注。

国家药品采购试点方案!大杀价是不是相当于一个大批发市场?

根据方案,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大连、广州、深圳、厦门、成都、西安等11个一线城市将成为此次的采购地区。采购范围主要是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含按新要求审批)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入手。采购方式为国家组织,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量价挂钩方式: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此次集中采购的药品,以集中采购价格作为医保的支付标准,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统一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患者使用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患者使用的药品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支付。主要实施机构: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联采办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联采办内设监督组、专家组、集中采购小组。

国家药品采购试点方案!大杀价是不是相当于一个大批发市场?

集中采购有集中采购的优势,自然大包大揽自然会对有实力的公司或药品产生天然的优势,却断了无数小药企的“希望”;

1)以往药品进入医院都是由各个医院自行招标,当然过程中的猫腻是所有人都懂得,可却一直禁不了?药品进入医院自然得打通医院院长,进了医院还得医生愿意开这个药物,过程涉及的利益...让人遐想

2)如今的集中采购在价格方面会有一个大的透明度,集中采购更像是一个“批发市场”,出入量大自然把药品的价格降下来!

3)但对整个医疗企业来说或许是一个行业整顿的过程,

集中采购自然会消灭了一些小企业,可优与缺,对也错,谁又知道?

国家药品采购试点方案!大杀价是不是相当于一个大批发市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