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的秀和他的「朋友」

周立波的秀和他的“朋友”

如果說,周立波回國當日,老表所作<周立波猜想>對周的猜測和預期是基於案情本身及周本人急切的表態。那麼,隨著周案相關人士紛紛發聲,結合周在接受採訪時的自述。只需運用常識做一些合理推論,就基本可以勾勒出事件的基本脈絡和其中的人物關係。

首先,周立波的辯解中有幾個明顯漏洞

一:暫且不說周沒有提供某某陷害他的任何像樣證據。即便是出於一種猜測,周至少應該解釋某某的陷害動機,可週立波沒有。至於周說某某想控制他。這和想陷害他是相同的概念,把這算作動機,是邏輯笑話,

二:假設毒品和槍真的與周立波無關。按常理,站在周的角度,應該有至少三個懷疑對象而不是一個。1:胡杰的女兒。2:唐爽。3:某某。嚴格說,還有第四個:胡杰。但由於胡周是天天生活在一起的夫妻,出於瞭解,周對她做排除可以理解。也就是說:所有與車可能有接觸有關係的人都有嫌疑。胡女兒和唐爽可能因為自己吸毒,而誤將毒品放入車內和包內。案發後,由於害怕承擔責任而不承認是自己的。而某某雖然也有嫌疑,但至少在客觀條件上來說嫌疑程度要弱於前二者。首先,他需要弄到周的車鑰匙,其次他要有陷害動機和時間(前二者既無需動機又無需刻意,可能只是疏忽)。別說周,即便是職業偵探遇到這種情況也只能懷疑而不能確定。

那麼。周立波為何能如此神準的認定就是某某要陷害他,而不是認為是胡女兒和唐爽的疏忽害了他呢?難道僅憑關係的親疏遠近來認定?總之,在邏輯上說不通。除非周立波本人的說法有目的。至於什麼目的,後面分析。

三:案發後,周在第一時間就想到聯繫莫虎和某某而不是聯繫胡杰。據周說是害怕胡杰擔心,這也說不通。按常理,一個人如果做了壞事,(比如嫖娼,吸毒,偷竊)被抓後,不願通知家裡人很正常。但如果一個人沒做壞事而是被人誣陷,而且他身邊的朋友恰恰存在誣陷嫌疑的情況下,他首先想到依靠的人應該是他最可信任的親人,而不是依靠陷害嫌疑人。聯繫莫虎沒錯,但聯繫某某而不是自己的老婆無論如何說不通。

四:周說唐爽被某某收買汙衊他。如果某某真的能夠收買唐爽,而且還想陷害他。那麼他應該在案件審理階段收買最有利。這樣,只要唐爽出庭做證,即便他不誣陷周,只需實話實說,證明周同意警察搜車的事實,就足以把周送進監獄。簡單又利落。案件都撤訴了結了,某某再來搜買唐爽,有必要嗎?說不通啊!!除非某某腦子有病。

五:一個人在被長期誣陷後重新獲得清白和他犯了罪後逃脫法律制裁。在心理上,語言上,行動上表現出的狀態是不同的。被誣陷的人即便沒有憤怒,至少也有委屈和追索真相的願望。

而周在警方撤訴後表現出的欣喜若狂和得意的語言神態,說明了什麼,相信一個有常識的人都會做出自己的判斷。

唐爽的陳述相比周立波的陳述可信性要高的多,至少他在邏輯上是能夠自洽的。而且他還提供了許多證據材料,不像周立波夫婦完全是空嘴白牙。但這並不代表唐爽陳述了全部事實。從唐爽的陳述中,老表推斷:唐爽和周夫婦並非簡單的朋友關係。唐做的很多事並非他喜歡做的而是周夫婦“指令”他做的。唐之所以甘願接受周夫婦的指令,可能是由於欠周夫婦很大的人情或有求與他。雖然唐未必直接接受過周夫婦金錢上的好處,但他們之間存在潛在的利益關係。比如,唐可能需要在美華人界或回上海工作後藉助周的某些人脈。周也曾經為他引薦過一些對他有利的人,就像江湖大哥帶小弟。否則,唐對周夫婦不可能這麼順從忍讓。但唐與周夫婦之所以鬧僵,是因為周夫婦希望他在法庭上為自己做偽證,幫自己擺脫困境,唐拒絕了。這到不是因為唐所說的正義感,而是由於作偽證會讓唐自己陷入極大風險中。

唐雖然隱瞞了部分事實,但他和周的性質不同。隱瞞和撒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只是迴避事實,對自己不利的不說。後者則是捏造編造故事,以造成對他人的不利。屬於無中生有。

周所說的某某,老表推斷:人是真的,事是假的。

首先,這個人在唐爽的描述中被確認。依據周的描述:某某的身份敏感,資產巨大。這點基本可信。否則,這位某某在聽到周立波漏洞百出的自我宣傳後,早就站出來義正言辭的駁斥他了。某某之所以不敢站出來,不是因為他在這件案子中理虧,而是他本人的身份就會引起議論,並且他也很難說明自己的財產來源。如果他也是像唐爽一樣的人,沒有鉅額財富,即便身份敏感也沒必要害怕周立波。

周立波正是利用了某某的這個軟肋,把所有的髒水都潑到他身上。因為只要周不公佈他的真實姓名,他就像個永遠不能為自己辯解的死人。所以,老表推測:周夫婦不可能真的公佈這位某某的姓名,這到不是因為周所暗示的某某背景強大,周不想撕破臉皮——事實上,事情到了這一步,任何人都看出,周與所有相關人員早就已經撕破了臉皮。周之所以不敢公佈某某的姓名,是因為:一旦走到哪一步,某某將無所顧忌,將周夫婦的所有劣跡公佈與眾。

選某某作擋箭牌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一旦周夫婦實在駕住媒體的追問,說出了某某的姓名,事件的焦點也會從對周立波犯罪事實的追問轉變為對某某財產的追問。畢竟,人們更關心的是後者。這一點從前一段崔馮之爭中就看得出來。所以,在萬不得已時。某某還有轉移焦點的作用。

周夫婦為了維護自己的商業利益和品牌價值(這在唐爽的描述中也談到了),精心編造了一個漏洞百出的故事,心情或可理解。但他們的困難在於:一個謊言需要更多的謊言去解釋,謊言越多,就越無法自圓其說。而且涉及的人也越多,有些人不可能像某某那樣當啞巴,比如:唐爽和莫虎。周夫婦低估了說謊的難度和代價。

周立波本人雖然總愛撒謊但並不善於撒謊。善謊者,說謊時冷靜平和,能直視聽眾的眼睛把謊言說的像真的一樣,他們甚至能被自己的謊言感動到流淚。比如:央視的朱軍,樂視的賈躍亭夫婦。顯然,周立波不具備這樣的功力。他在說謊時心跳會加快,語言會凌亂。這從他面對採訪時的狀態可以看出來:漏洞百出;大量使用象聲詞;動作誇張,簡直就像滑稽表演。畢竟,從本質上說,周還是那個上海灘的小滑稽。儘管這些“臺詞”周夫婦可能在家已經彩排了無數次,但面對未知的提問,他還是會緊張。從這點看,周還算個“老實人”,比起朱軍,賈某來說強多了,至少說謊會臉紅。

其實,周夫婦最大的錯誤在於:他們本沒必要為自己作過多辯解。因為,從商業受眾來看,他們面對的是三種人。1:愛較真的理性觀眾。這些人大多對周吸毒原本不想過於追究,畢竟,這只是他個人行為。漏洞百出的辯解不僅無法使他們相信周,反而會把周惡劣的品質暴露無遺,讓他們更反感周。誣陷他人的性質比吸毒惡劣多了。2:鐵粉(又叫腦殘粉或大撒筆)。這些人,你無需辯解,只需餵食。無論你餵食的是謊言真相或糞便,他們都接受。反正他們也沒有分辨能力。你告訴他三七得二十三他也信,向他們辯解是浪費表情。3:想利用周輿論價值的人,他們當然知道事情的真相,但他們對真相不感興趣,他們關心的是:周能否把屁股擦乾淨。有本事洗白就用,不能洗白就棄。而這一切的判別標準就是前兩種人的多少。

所以,周只需要回答:司法結論說明了一切,我尊重司法結論,如果有必要,我願配合司法的進一步調查。 這樣回答就夠了!剩下的由時間來抹平。(但表達用詞要準確,否則更讓公眾懷疑其混淆視聽。不能用法院判決結果這樣的詞,因為法院根本就沒判。)這一點,崔馮之爭中哪些老炮們的應對值得周夫婦學習。不回應,不解釋,不張嘴,三不政策還是好用的。

就老表自己來說,如果將來周立波有演出,只要作品過硬或票價合理,我還是會去看的。畢竟,一個人的職業技能和他的人品是兩回事。況且周夫婦只是私德惡劣,並未損害公德———這和某些上市影視公司損害股民利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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