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爲孫楊獲得獎牌和規則相比,哪個更重要?爲什麼?

我的世界57665815


孫楊將個人利益放在國家利益之上指什麼?許多人不理解,認為安踏瞎說,但事實卻的確如此。在國際賽事中,國家隊就是一個國家的代表,它的所做所行完全代表著一個國家的在世界各國人心中的形象,所以,絕對服從國家隊的安排、維護國家隊的形象就是維護國家的利益,反之就是損害國家的利益!孫某在明明知道國家隊與安踏簽署有唯一的排它的著領獎裝領獎的條款,卻因為個人對國家隊的情緒,多次、故事不穿或遮檔領獎服,將國家隊陷於違約的境地,讓國家隊在世界上的聲譽受損!同時也讓世界各國看到中國國家隊的內部管理是鬆散的、混亂的!這是實實在在危害了國家隊的信譽、損害了國家的利益!!!這怎麼會有那麼多少看不透呢?更可恨的是,孫某在做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時,多次將國旗當做他的道具,好讓人感覺他是多麼愛國,簡直太詭詐了!什麼是真正的愛國?只是簡單的獲個獎麼?絕對不是,愛國就是用實際行動讓世界各國看到中國值得尊重!在世界各國的眼裡,他們尊重一個守契約精神的國家隊遠比尊重它得幾塊金牌重要得多。多幾塊金牌少幾塊金牌不能改變一個國家的命運,但一個誠實守信的民族卻必定強大,這是毫無疑問的!


敗壞的人


就孫楊在亞運會上的表現來講,那四枚金牌要重要很多啊。

很多人在質疑一件事,就是獎牌和規則那個更重要?

這個問題值得認真思考。

亞運會獎牌代表著國家的榮譽,也代表運動員本人和其團隊的價值。運動員奪取獎牌為國爭光就是值得敬佩的英雄。

但是,從另外一個方面講,任何事情,“沒有規矩就無以方圓”。社會的規則,契約是社會結構的基礎構建,所以,遵守規矩也是十分重要的,某種意義上講,遵守規矩的基礎和普遍意義要大於為國爭光。

但是,在孫楊這件事上,孫楊似乎有“躺槍”的嫌疑。

其實在這件事上,假如安踏與國家游泳隊有贊助協議,並且規定了國家游泳隊有“必須穿著安踏領獎服”上臺領獎的合同義務的話,那麼孫楊的行為,就算違約,那麼在協議雙方安踏和國家游泳隊之間,違約的是“國家游泳隊”。因為孫楊本人並不是協議雙方的任何一方。

從這個意義上講,安踏即使要指責一方違約,那麼也只能指責“國家游泳隊”。同時,需要明確指出的是 安踏的利益就是安踏自己的商業利益,隨便上升到國家利益,其實是不負責任的。

既然談規則,那麼就認認真真的談規則。孫楊違反的是作為“國家游泳隊”的一員,未能執行“國家游泳隊”的要求而已,與安踏何干?至多是違反了孫楊與國家游泳隊之間的協議或規定(假如孫楊和國家游泳隊有這種承諾的話)。

如果說規則的話,孫楊與361之間的贊助協議似乎孫楊是應該遵守的,因為這個協議,孫楊是協議的一方當事人。

所以,安踏有意見需要申訴,申訴的對象不是孫楊而是“國家游泳隊”。安踏顯然是搞錯了目標。

既搞錯了“國家利益”的概念,有找錯了“申訴權利”的對象。安踏的商業公關究竟是怎麼做的?

如果說,孫楊是違反了什麼,至多是他與國家隊之間的問題,也反映出國家游泳隊的管理存在問題——在團體贊助和個人贊助之間應該如何平衡,如何管理,有什麼“規則”。

孫楊的做法肯定是有問題的,但是這不是不守規則的問題,而是暴露了國家游泳隊管理不善的問題。

把這個問題的實質看明白,那麼,也就知道孫楊錯在哪裡,而安踏的錯又在哪裡。

吵吵著要“遵守規則”的人,請先把規則看明白。


步武堂


穿安踏不就是要給安踏作廣告嗎?說白了,為了自己企止的錢嗎?為何一通歪斜邏輯,成了損害國家利益了呢?這大帽子扣的!呵呵!其實安踏在此事上己經輸了!因為安踏品牌在世界上的知名度遠不如孫洋這個世界冠軍,中國幾十年出了一個游泳人才的影響力!換句話說,孫洋為中國爭得的榮譽,安踏品牌爭得不來,因你畢競不是阿迪,耐克,世界馳名,為國爭光!再說契約精神。孫洋把自己的青春年華都奉獻給了中國,並且不止一次讓囝旗飄揚,讓國歌奏響,這就是他克守了把自己的整個人交給了祖國,並誓死拼搏而為國爭光的契約!請問,有哪份契約比這份大?這份契約是錢能比較的嗎?那些因為錢說孫洋沒契約精神的人,你們不覺得自己渺小和可恥嗎?當然,是國家培養了孫洋,但國家培養的不只孫洋一人呀?為何幾十年中國就出了一個孫洋呢?因為孫洋的天賦和付出了別人承受不了的痛苦努力!孫洋和安踏,兩個擺在一起,問問全國人民,要哪個?我肯定的講,全國人民都會要孫洋!安踏是農民企業,免不了小農意識,一切向錢看。但你這品牌沒硬到阿迪,耐克,為世界名牌,為美國爭光的水平吧?安踏這一鬧,反而讓人生厭:牌子不大,脾氣不小!從此不買你貨了!我看有這種想法的人,不會只我一個(其實我壓根就沒買過安踏,丟不起那人,我常年阿迪),曾幾何時,孫洋在最困難的時候,安踏對孫洋違約了,一分錢沒提供,是361救了孫洋,現在安踏和國家簽了約,小人得志,范進中舉,就和拿了尚方寶劍一樣,狂鬧孫洋違約,以權壓人,這才是真無德,大賽期間,不顧是否影響國家榮耀,打壓主力隊員,萬一孫洋心理受到影響,一塊金牌都沒拿,大家說,安踏是不是國家的罪人?是不是為自己錢的利益而不顧祖國榮譽好壞的小人?是不是不考慮大局,把企業的廣告凌駕於國家榮耀之上的小農?百姓就知道孫洋能讓國旗一次次飄揚在國際賽場,沒緋聞,不吸毒,沒偷稅,是個好人!安踏非要脅國家隊開除孫洋!安踏的趕盡殺決,使其心胸狹隘,妄自尊大,不顧國榮,小農意識的嘴臉盡露無餘!孫洋是好樣的,從另一個角度講,他至少知恩圖報,361救過他!這就是高貴的人品!他無緋聞,不吸毒,不偷稅,不搞公司,一心訓練,不只一次為國爭光!所以,請別有用心的人不要小題大作,借題發揮,非至孫洋於死地而後快!有小錯誤,可以教育,衡量人要看主流!我們的國家人才外流和缺失己經成個問題了,我們要學會如何保護人才,處理好人才的問題,孫洋無大過,人民需要孫洋!


在路上141912441


當然支持孫楊!媒體和安踏一唱一合,成為最大贏家,收手吧!這叫英雄流血又流淚,孫楊在前面為國家榮譽衝鋒,背後卻有那麼多人打冷槍!我這幾天一直在挺孫楊,他先後已經為國家奪回116枚金牌;中國現如今網絡混亂,正不壓邪,把一己私利凌駕於國家榮譽之上,打著“契約”、“規則”的假名義,試圖搞垮一個難得的世界級優秀運動員,用心險惡!孫楊實現了與國家“為國爭光”的最大契約,遵守了游泳比賽的一切規則,你說他沒契約、不守規則?胡說八道!安踏碰瓷嘴臉路人皆知。


啄木鳥123135633


當然是遵守紀律更重要!

小到一個家庭,大到一個國家,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作為中國亞運會代表隊的一員,不遵守團隊的規章制度,大家都按照自己的想法出牌,這樣的運動隊還會有未來嗎?

中國,不缺精英,缺的是遵紀守法的公民!在一個團隊,就應該遵守這個團隊的紀律。這就和在中國的公路上開車,就要遵守中國的交通法規一樣淺顯的道理——哪怕你是世界賽車冠軍,在中國的公路上開車,還是隻能靠右行駛不能酒駕……否則,這條公路肯定會因為這個“精英”而癱瘓的!

拿了金牌,我們為你喝彩!為國爭光,國家給你榮譽與獎勵!因為拿了金牌耍大牌“玩酒駕”,對不起,該處理的,還是得處理。


蓬萊珂雪


這混淆視聽的提法有點愚腐與呆板,給人看似規則比金牌重要,是啊規則就是紀律,無組織無紀律那不是白養了這幫人,不聽指揮那怎麼行,這邏輯正常沒人反對。但是是事有一個輕重緩急,只要是個腦袋瓜子被人說是進水了的正常人做事說話都明白這個道理,百害取其輕也被用在各個方面,比如說去公園有人落水你不可說按告示的規定不允許下水而不去施救吧。道理很簡單也非常明瞭,那就是小規則服從大局,在同等的利害關係上絕對要服從所謂規則,當利益大於這個規則紀律時是個正常思維的人都可能去試去做。金牌代表什麼?那是用金錢買不了的,輕重道理告訴我不要被人說成傻子。謝謝




謝永舵一1736


問題問的就有問題。孫楊得獎牌和規則沒有衝突。沒有那個重要不重要的問題。這個問題就是一個圈套。你承認規則重要就要承認孫楊不重要。孫楊不穿安踏領獎。咱得看看體育總局有沒有規定必須穿安踏。如果有規定。孫楊違規。接受批評。甚至處罰。輪不到安踏發聲。安踏不但大聲。論調也不對。把問題擴大。好像孫楊是罪人,是漢奸。還提升到國家利益當年。安踏的作為真是讓人噁心。安踏還不死心。請來大量水軍口誅筆伐。論調一直很不靠譜。偷換概念。混淆理念。奸商嘴臉畢露。一直強調規則。契約精神。法律。得個獎牌就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等等。看似說的很有理。其實是巧舌。孫楊沒有凌駕於法律之上。如果有不用你安踏說話。法律部門自會處理。安踏的做法只能讓老百姓討厭安踏。真是出了錢沒得好。得到這樣的結局不怨孫楊。只能怨自己的攻關部門傻逼。當時孫楊沒穿規定領獎度。安踏如果以另外一種方式處理。也許效果不同。大家會同情安踏。如果安踏處理好的話,孫楊不穿規定領獎服這件事。反而能提高安踏知名度。多好的契機安踏搞的一塌糊塗。沒辦法。是什麼人就能做出什麼事。此事沒處理好證明安踏的確不行。


老李開炮205267781


不合理的規則,人人可以打破!

不公平的契約(也就是合同),人人可以違約!

孫楊,作為一個運動員,足以稱得上優秀。

孫楊,不是那商場精英,他生活中也有俗人之閃失,但孫楊在運動場上,無愧體育健兒,無愧為國爭光,無愧熱血男兒!





中網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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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樂大掌櫃


金牌是國家的榮譽,但是贏得了榮譽卻又讓國家隊在世界面前丟臉蒙羞,這教育是什麼問題?能拿獎牌就可以自己的贊助商高於國家隊的贊助商?視團隊精神於個人利益之後,這就是令金牌的威風嗎?

自己的成就都可以拿來作為藐視他人和團隊叫板的籌碼?

高鐵佔座博士的行為和運動員金牌得主只顧自己的贊助商利益有同樣的背後情節,中國男足越踢越差的原因也在這裡,沒有團隊精神!個人利益卻要發揚光大……

每個有天賦和後天努力和成功的運動員都要自己的利益凌駕團隊利益之上嗎?哪個有成就有尊嚴要教養的國家會這樣?記得克羅地亞的足球隊拿了世界第二把獎金全獻給慈善機構,個人利益必須服從團隊精神!

孫楊有天賦有努力有奮鬥有成就,是成功的運動員,能夠多拿獎牌為國爭光。有個性又執著也是成功的原因吧。期間的教練員呢?隊友呢?團隊呢?運動生涯是一個黑箱嗎?361和安踏對運動員的照顧何在?合同怎麼籤?怎麼做代言?國家游泳隊沒有說法嗎?國家隊為獎牌第一其他不論,可能也是追逐個人利益第一無視其他的根源,是不是精神培養也需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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