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評」劉戈:滴滴壟斷爲什麼會開出惡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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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刘戈:滴滴垄断为什么会开出恶之花

作者劉戈系央視財經評論員,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本文刊於8月27日“聽戈”微信公眾號。

2016年8月1日,滴滴宣佈收購Uber中國業務。我當時就在新華思客發表文章,強烈建議商務部對這次合併進行反壟斷調查並否決之。結果大家都知道了。(至於槓精們馬上就要質問你為啥不說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這些問題我就不在下文中回答了)

「热评」刘戈:滴滴垄断为什么会开出恶之花

1

滴滴購併Uber壟斷形成

通常,我們不知道惡魔隱藏在何處。滴滴這次的錯誤在於,當惡魔已經出現,已經威脅到乘客的生命安全,他們卻視而不見,沒有及時採取措施。而且,僅僅在三個月前已經發生過女孩單獨乘坐順風車被殺的命案。這說明企業根本沒有在保障乘客安全方面投入資源進行內部整改。

正確的做法應當是,在司機被投訴後,馬上停止其接單資格,那麼至少這次悲劇可以避免。但滴滴沒有形成這樣的制度,原因不僅僅是疏忽,而是企業文化出了問題,傳遞到管理上。

拋開道德判斷,我們來梳理一下滴滴發展的過程,就會發現滴滴平臺頻繁出事的必然性。可以說,發展路徑在滴滴、快的合併那天就註定了。之後,優步又被滴滴併購,逐步導致高度壟斷的現有市場格局。

在尚未進行過充分市場競爭的環境下,容忍誕生超級壟斷巨頭,一定會產生惡的結果。這就是上世紀初、美國出臺反壟斷法,肢解洛克菲勒的原因。尤其是被鉅額資本控制的壟斷企業,沒有了競爭對手之後,儘快做高估值就成為其發展的唯一目的,在這個過程中客戶利益自然不被看重。

傳統出租車市場並不是一個完全的自由競爭市場。作為城市公共交通的一部分,它具有一定公共性,因此世界各主要大城市的出租車幾乎都由政府定價,准入門檻頗高。在這樣一個高度管制的市場,網約車平臺由多家競爭變成一家獨大的這種狀況,必然形成信息入口的壟斷。

當大家已經完全習慣於這種單一入口的時候,網約車平臺的權力就變得非常大,完全有條件變成跟傳統出租車公司一樣的盤剝者,從而與共享經濟的初衷背道而馳。若果真如此,單純的道德力量顯然無法起到足夠的約束作用,政府相關反壟斷部門加強事前事後審查尤為重要。

滴滴“變壞”的過程是共享經濟一個特殊樣本。無論在哪種經濟形態下,都不存在天生的壞公司。很多公司“變壞”,往往發生在多種客觀因素推動下成為公共領域的事實壟斷者之後。這種退化無關道德,但與市場秩序的規範方式和思路密切相關。

2

《反壟斷法》去哪兒了?

在當時的文章中我認為:在中國《反壟斷法》第四章中專門對經營者集中進行了規定。經營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1、經營者合併;2、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3、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滴滴和Uber的併購同時符合以上三個條件。

《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依據《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集中者申報的條件是: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全球範圍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而Uber和滴滴上年的營額遠遠超出這一標準。

《反壟斷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作出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但是,經營者能夠證明該集中對競爭產生的有利影響明顯大於不利影響,或者符合社會公共利益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作出對經營者集中不予禁止的決定。

實際上,網約車中介平臺是一個新興獨立行業,與出租車行業雖然相關卻是明顯分立的兩個行業。兩個行業的資產配置、運營模式、盈利方式完全不同,因此必須單獨就算份額。就像電話行業雖然和郵政行業密切相關,但電話和信件郵寄絕不是一個行業一樣。

網約車平臺的行業特徵已經十分明顯,於消費者利益相關性極強,這種背景下的兩家市場總佔比超過90%份額的合併,必將獲得極強的壟斷地位,並損害消費者權益,這是典型的壟斷行為。

通過自由競爭獲得超大市場份額可以不看成壟斷,因為那是在若干家市場主體在充分競爭之後,消費者自由選擇的結果。在競爭的過程中,那些為消費者提供更高性價比的產品和服務勝出,自然應該獲得更高的市場份額。但通過併購而不是競爭獲得的超大市場份額則完全是資本恣意妄為的行為。因此,世界各國都要對行業集中進行前置審查,被審查方有舉證沒有侵犯公共利益的義務。

在文章的結尾,我這樣寫到:“這次,面對滴滴Uber合併這樣的壟斷行為,反壟斷當局應該讓人們看到《反壟斷法》的意義和反壟斷結構存在的價值。”

3

洛克菲勒與“克利夫蘭大屠殺”

反壟斷源自19世紀末的美國。那部被翻譯成“《謝爾曼反壟斷法》”的代表性法案的英文直譯其實是“謝爾曼反托拉斯法(TheShermanAntitrustAct)”。托拉斯直譯為“商業信託”,是指在一個行業(商品領域)中,通過生產企業間的收購、合併以及託管等等形式,由一家公司兼併、包容、控股大量同行業企業來達到企業一體化目的的壟斷形式。

通過這種形式,托拉斯企業可以對該行業市場實現壟斷,並且通過制定企業內部統一價格等等手段來使企業在市場中居於主導地位,實現利潤的最大化。

歷史上,“壟斷”與“反壟斷”的概念都來自美國。

19世紀80至90年代,美國經濟急劇繁榮,在鋼鐵、鐵路、石油等國民經濟命脈領域,全國性的托拉斯紛紛出現。社會輿論認為,產業巨頭們正在通過“托拉斯”逐步取得對美國社會包括經濟和政治的全面控制權,並將最終支配美國的民主制度,顛覆美國的價值觀。

一百多年來,美國反壟斷法律體系最著名、最慘烈的兩次肢解大企業的行為,一次是1911年,洛克菲勒標準石油公司被肢解為34個獨立石油公司。一次是1984年,AT&T被肢解成八個公司。

洛克菲勒是“美國夢”的一個典型案例。1839年7月8日,約翰·洛克菲勒出生於紐約州哈得遜河畔的一個小鎮,父親是一位名聲不太好的小商人。洛克菲勒的商業天賦在6歲的時候就顯現出來:他幫家裡幹活,然後向父親索要報酬,拿到錢之後,不是去買零食馬上花掉,而是積攢起來。然後,居然向其他小朋友放貸。這個近乎駭人聽聞的故事容易讓人相信,成功的商人和成功的科學家一樣——都是天生的。

16歲那年,洛克菲勒終於等到了可以成為一個真正商人的年齡。他離開了學校,在克利夫蘭的街上跑了幾個星期,在一家經營糧食的商行當上了夥計。洛克菲勒用3年時間完成了自己成為一個商人的學徒期,這期間他給老闆賺的錢之多讓老闆和他自己都覺得這個小廟已經不再適合這樣一位商業奇才容身。

1858年,19歲的洛克菲勒正式創業。他向父親借了1000美元,與別人合夥成立了經紀公司,做的還是糧食生意。從1000美元的小商行開始,洛克菲勒最終成為美國曆史上第一個億萬富翁。

在糧食貿易上賺到第一桶金的洛克菲勒用他超人的商業嗅覺嗅到了石油的味道,1863年,24歲的洛克菲勒在克利夫蘭開設了一個煉油廠。當時克利夫蘭出現了50多家煉油廠,洛克菲勒決定壟斷石油產業鏈的下游工業。

1870年,洛克菲勒創建了一家資本額為100萬美元的新公司,命名為標準石油公司,那一年,洛克菲勒剛過30歲。新公司成立的目的似乎就是為了兼併其他企業,洛克菲勒的惡名也就是在這一段時間背上的。他被指控使用各種卑劣的手段脅迫其他公司的老闆接受他的購併條件,有人甚至把這一時期稱為“克利夫蘭大屠殺”。

僅用了七八年時間,到1878年,標準石油壟斷了全美國90%的煉油業、85%以上的管道運輸、85%的油品市場和出口,以及30%左右的原油開採。通過不斷的收購與兼併,洛克菲勒在1882年組建了美國第一家,也是世界第一家現代托拉斯企業。在這個托拉斯結構下,洛克菲勒合併了40多家廠商。無論是左派還是右派,都把標準石油公司的成立看做是壟斷資本時代來臨的標誌。

在洛克菲勒的托拉斯王國不斷膨脹的同時,反壟斷的聲音也越來越響。

一些人認為,壟斷妨礙了其他投資人對市場的參與和競爭,導致了抬高價格、損害消費者利益和滋生壟斷集團的超額利潤。1890年,美國國會通過《謝爾曼反托拉斯法》,一些州開始把矛頭指向這個石油巨頭。

1891年,洛克菲勒被迫把總部從俄亥俄州搬到了新澤西州。但在聯邦政府層面,反壟斷法並沒有得到真正的施行,在威廉·麥金利總統任職期間,大企業得到了充分的支持和發展,直到1901年,西奧多·羅斯福成為美國總統。1904年,利用肢解北方鐵路公司這一時機,發起了對標準石油公司的壟斷調查。

在經歷了6年曠日持久的訴訟之後,1911年5月15日,美國最高法院對標準石油公司壟斷案做了了斷。標準石油公司被分拆成37個公司。標準石油公司被肢解的社會背景,就是上世紀初美國風起雲湧的進步主義運動。在這場民眾對大企業和社會黑惡勢力反擊的社會運動中,一位名叫艾達·塔貝爾的女記者向洛克菲勒發起了挑戰。

童年時代的塔貝爾在油田度過,經歷了其父親的企業被洛克菲勒強行兼併的痛楚。她在雜誌上連載的長達800頁的調查報告將洛克菲勒定位成一個嗜血、冷酷的石油寡頭,併為標準石油最終被判解體提供了強大民意的支持。一本名叫《打敗洛克菲勒》的書記錄了那段歷史,這本書同時也將塔貝爾的調查報告評價為新聞記者影響社會進程的經典案例。

在美國,反壟斷運動的根源來自於民眾對大企業主政治上侵害美國民主的恐懼,而不是出於提高商業效率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考慮。福克納在其《美國經濟史》中分析美國反托拉斯運動興起的原因時說:“這首先產生於人們繼承了舊的英國普通法的觀念,對於壟斷有著根深蒂固的憎惡,這種憎惡無疑是由於新的合併使人們生活受到損害的那些不幸事件所激起的。人們害怕國家的資源會被一些不負責任的人所控制”。

到了戰後,由於美國社會連續多年的“大壓縮”,美國社會的財富分配向平均化發展,億萬富翁的數量和掌控的財富不斷縮小。家族式企業寡頭在國家政治生活中權重不斷降低,也就是說,當年反托拉斯運動的社會背景已經不在。

4

肢解AT&T

既然如此,那麼為什麼反壟斷的爭論麼還是有人揪著AT&T不放呢,非要肢解其而後快呢?

這得從上世紀70年代美國經濟陷入滯脹說起。持續的高通脹低就業、不斷增加的財政赤字和來自日本等國的競爭威脅,讓美國人陷入到好日子不在的危機感中。美國社會開始懷疑美國的經濟制度出了問題,改革才是走出泥潭的唯一出路,提高企業競爭的強度才是提高效率的正道。

在這種背景下,儘管有著自然壟斷的理論依據罩著,但幾乎獨家壟斷美國所有的電話業務的AT&T越來越讓人看不順眼。

此時,變得越來越主流的芝加哥學派從理論上重新闡釋了反壟斷法理論的內在邏輯。芝加哥學派的基本觀點是:反壟斷法應該以經濟效率,也就是消費者福利最大化為唯一目標。

里根上臺後,任命巴克斯特為司法部反托拉斯局負責人。巴克斯特宣佈反壟斷法應當僅僅尋求促進經濟效率的目的,因此反壟斷法的依據就是微觀經濟學,律師和法官們判案的依據也應當是經濟學知識而不是其他。

他的繼任者更是直言不諱的說,在反壟斷法中同時追求社會和政治性目標有違憲法精神的觀點:“反壟斷法沒有保護小商業或原子式分散工業的要求,沒有要求對特定的公民群體進行財富再分配,沒有要求實現其他確定的政治和社會目標”。

反壟斷官員反覆強調,在反壟斷案件中,里根政府的立場是公司的規模不應該成為主要關心的問題。相反,公司產生的經濟效率和消費者福利將成為檢驗的標準。反壟斷局今後工作的重點也將放在價格固定、串通投標等問題上,它們是違法壟斷行為的核心。”美國司法部的網頁公開宣示:“根據克萊頓法,政府將干預那些由一種審慎的經濟分析表明很可能抬高消費者所支付的價格的兼併”。

AT&T為什麼會被指控因為壟斷抬高消費者所支付的價格呢?並不是因為其規模和市場份額,而是因為它控制了本地電話網絡,在其他長話公司試圖為消費者直接提供通話服務時設置障礙,為了維持它在市場上的壟斷地位,阻礙互聯互通,而且不允許用戶使用其它公司的通信設備。

在反壟斷機構看來,本地電話網絡具有自然壟斷屬性,但長途電話本來是不具有自然壟斷屬性的。但由於AT&T長期以來通過壟斷地位建立不公平的市場規則阻礙長途電話市場的自由競爭,因此必須將其長途業務與本地電話業務徹底分開,只有這樣,不同規模的長途電話公司才能形成公平競爭。

真對AT&T的反壟斷調查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展開的。宣稱政府不干預經濟的里根政府在鼓勵競爭、提高效率的目標下,在1984年1月1肢解了AT&T。

聯邦法院認為AT&T公司不允許其它公司進入其本地電話網絡,違反了《謝爾曼法》第2條。聯邦法院的判決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有利於互聯互通,間接促成了美國1996年《電信法》關於互聯互通規定的誕生:主要供應商有義務在任何技術可行的網絡接點提供互聯互通服務。

事實證明,對AT&T的肢解,的確達到了消費者福利最大化的目標。AT&T被肢解後,美國消費者的通話花費快速下降,通話質量穩步提升。

美國後來雖然再沒有出現巨獸被肢解的反壟斷大動作,但基於保護競爭、保護消費者利益的行業集中審查一直是非常嚴厲的。中國2008年出臺的《反壟斷法》也秉持著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精神。

2016年,滴滴和Uber中國的合併雖然有其新興行業的特殊性,但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凡是抑制競爭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市場集中都應接受反壟斷審查,並以實際行動證明沒有損害公眾利益。

但遺憾的是這次合併順利得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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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刘戈:滴滴垄断为什么会开出恶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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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中國特色新型智庫,人大重陽聘請了全球數十位前政要、銀行家、知名學者為高級研究員,旨在關注現實、建言國家、服務人民。目前,人大重陽下設7個部門、運營管理3箇中心(生態金融研究中心、全球治理研究中心、中美人文交流研究中心)。近年來,人大重陽在金融發展、全球治理、大國關係、宏觀政策等研究領域在國內外均具有較高認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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