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6编1034条!民法典分编草案首次审议

8月2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草案说明时介绍,草案包括六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1034条。


人格权编草案对禁止性骚扰行为进行了规定: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场所采取合理的预防、投诉、处置等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行为。


婚姻家庭编草案增加了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在规定期间届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继承编草案增加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对于打印遗嘱,草案规定“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对于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草案规定“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记者:王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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