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民法典各分編(草案)首次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作草案說明時介紹,草案包括六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共1034條。
人格權編草案對禁止性騷擾行為進行了規定:
違揹他人意願,以言語、行動或者利用從屬關係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用人單位應當在工作場所採取合理的預防、投訴、處置等措施,預防和制止性騷擾行為。
婚姻家庭編草案增加了對離婚冷靜期的規定: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在規定期間屆滿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繼承編草案增加打印、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適應科學技術的發展需要。對於打印遺囑,草案規定“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對於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草案規定“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記者:王俏
閱讀更多 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 的文章
關鍵字: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婚姻 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