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勇檢察長在《檢察日報》發表署名文章:要切實防止檢察建議「發出去了事」

陈勇检察长在《检察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要切实防止检察建议“发出去了事”

陈勇检察长在《检察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要切实防止检察建议“发出去了事”

二級大檢察官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陳勇

8月3日,人民日報在重要版面刊發文章《山東省檢察院推進規範化試點,增強法律監督效果 檢察建議書 不再“一發了之”》,對山東省檢察機關推動檢察建議規範化所做的工作給予肯定。有專家表示,山東省檢察院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為我國檢察建議的完善提出了可供參考的範式。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山東檢察機關在認真履職和深度思考中不斷探索,在一點一滴中紮實推進著具備新時代特徵的改革實踐。

近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勇在《檢察日報》發表署名文章。

以下為報道全文。

做實做優做強新時代法律監督工作是檢察機關謀發展的重中之重。檢察建議作為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方式,加大檢察建議規範化建設力度,增強檢察建議剛性,是強化新時代法律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2017年10月,山東省利津縣檢察院被省檢察院確定為檢察建議規範化試點單位。該院勇於擔當、主動作為,針對過去檢察建議文來文往、制發不規範、制約力不強等問題,成立專門的檢察建議工作室,制定《關於進一步規範檢察建議工作的意見》,以檢察建議規範化建設為突破口,積極探索保障有“威”、公開有“信”、跟督有“效”的工作新機制,檢察建議規範化建設取得明顯成效,檢察建議剛性得到顯著增強、效用得到充分發揮。

以支持配合塑剛性,讓檢察建議有“威”

陈勇检察长在《检察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要切实防止检察建议“发出去了事”

該院鑑於過去檢察建議發出後有的被建議單位可改可不改、敷衍應付改的情況,注重從制度機制上為檢察建議工作提供強有力保障,一方面主動向縣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報告,爭取理解和支持,推動縣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加強檢察建議工作的決議》,為檢察建議工作開展營造良好環境;另一方面積極與縣監察委溝通交流,加強相互協作配合,聯合縣監察委出臺《關於在督促落實檢察建議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若干意見》,打造監督合力。

以規範公開保剛性,讓檢察建議有“信”

陈勇检察长在《检察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要切实防止检察建议“发出去了事”

該院探索對社會影響大、事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等的檢察建議,全面推行公開宣告送達和公開回複製度,建立“檢察官、被建議單位、代表委員”全程參與、“場所化、儀式化、公開化”的“三方+三化”檢察建議公開宣告、公開回復機制,提升檢察建議的公信力。對不需要公開宣告送達和公開回復的,利用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實行網上公開,讓社會大眾參與監督,擴大檢察建議的知曉度,以公開倒逼被建議單位整改落實。

以跟督到底強剛性,讓檢察建議有“效”

陈勇检察长在《检察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要切实防止检察建议“发出去了事”

檢察建議公開回復

為切實防止檢察建議“發出去了事”的現象發生,該院建立跟蹤回訪制度,針對被建議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安排承辦人等定期實地跟蹤回訪,向被建議單位相關人員瞭解檢察建議是否落實到位、存在的問題是否整改解決,緊盯不松,一督到底,對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通過移送案件線索或提起公益訴訟的方式督促糾正,真正使檢察建議“柔性監督”變為“剛性監督”。同時,對有重大影響的檢察建議,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實地視察,緊緊依靠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推動整改落實。

陈勇检察长在《检察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要切实防止检察建议“发出去了事”

檢察建議送達後實地跟蹤回訪

2018年初,該院在履職過程中發現,利津縣批發市場中存在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的情況,遂向縣市場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並邀請3名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參與公開宣告送達。檢察建議送達後,該院多次派員到縣市場管理局跟蹤回訪,實地查看整改情況。收到回覆後,為檢驗整改效果,該院組織人大代表對整改情況進行實地視察驗收,確保了檢察建議不停留在紙面上、口頭上,有效發揮了檢察建議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中的作用。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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