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指明燈之從事外貿,從哪裡開始

問 36:從事外貿,從哪裡開始?

請問我是從事物流方面的.現在想跳槽從事外貿方面的工作;但由於不太瞭解這個,樓住能不能推薦一點外貿方面的書看看,

謝謝!

先不看書。因為現在看書很盲目。你最好是找個外貿助理的職位現做半年,等弄清楚外貿都是做些什麼東西的時侯在有的

放矢。不管做什麼事情,都要等知其所以然的時侯在拓展。不然會做很多無用功。如果要我推薦。我覺得以下讀物不錯:

(不知道你英語水平如何,如果很棒那自然好;如果一般,我就建議你先將大學商務英語全 browse 一遍。)不要看什麼速

成的書。沒用的。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進出口貿易標準單證及合同範本》由於比較厚,建議不要買,只要花一個星期天在圖書

館坐一天就可以。不需看得很仔細,但看完後了能說出書中大概說了什麼。幾個重要的單據格式要記住,如 L/C,sales

confirmation (S/C), C/O, B/L,C/I,FormA (又叫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 普惠制

產地證書),P/L, 基本格式。這本書只要看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技術含量太高,傷自尊心的。

《商務英語》這書雖小,但講得挺簡結。

利用網絡:在 google 裡輸關鍵詞: 外貿英語,商務英語,etc.

問 37:外貿單子的整個流程中,那些地方會產生費用?

我公司做 Fob,付款方式是 TT,請問一個外貿單子的整個流程中,那些地方會產生費用,比如商檢啊,報關,拖車。請詳

細的列表,

貨物運輸的費用

商檢和質檢

換通關單

報關費用

碼頭卸貨(如果是整櫃就沒有卸貨費)

定倉,碼頭操作費,碼頭管理費,(到美國還要加個 AMS)

另外有的港口進哪一個碼頭有個進港費....

問 38:DP at sight 付款方式風險如何?

DP at sight.

近日做一個定單 USD25000.0, payment term 是 DP at sight。 好險啊!!先介紹一下這個 DP at sight,這個付款方式

比 L/C at sight 風險大得多,因為它是沒有第三方擔保的。沒有任何定金,貨上船走後,我們將 B/L 正本及所有客人要

求的 DOC 上交後,客人見單後馬上付款。由於這個單子,我們跑了 N 回香港(客人是香港的)。在這裡提醒各位兄弟姐妹,

以後見到這樣的 payment term 一定要與老大商榷!

問 39:到底最佳的付款方式是什麼呢??

最佳付款方式!現就付款方式拋磚引玉如下:

T/T:一般讓客收匯一定比例的 deposit 會安全得多。(一般為 30%)以保證在客人拒貨時能保住材料及人工損失。最好能

在餘款匯過來之後再出貨(這一般適用於國內貿易商及港澳臺地區),一般國外客人比較能接受餘款在見 B/L copy 後付餘

款,以保證貨已上船。

D/P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 是一種託收方式,指出口方的交單是以進口方的付款為條件,即進口方

付款後才能向代收銀行領取單據,風險:付款交單,通過銀行,銀行收到貨款然後將單據交進口商。銀行收取手續費. 如果

貨到後進口商不要了,他可以不到銀行贖單,銀行沒有責任.將單據退回.出口方的貨物另行處理,損失會很大. 這種付款

方式又有遠近期之分:

即期交單(D/P Sight):出口方開出即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進口方見票後即須付款,貨款付清時,進口方取

得貨運單據。

遠期交單(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出口方開出遠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經進口方承兌後,於匯票

到期日或匯票到期日以前,進口方付款贖單。

D/A 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單託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銀行)向進口方以承兌為條件交付

單據的一種辦法。 是承兌交單,比較不安全的的收匯方式.風險較大:單據送銀行,銀行讓進口商簽字承諾到期付款,然後銀

行將單據給進口商,銀行收取手續費. 到時候進口商不來付款,銀行沒有責任.出口方承擔貨款、貨物兩空的後果。

(所謂“承兌”就是匯票付款人(進口方)在代收銀行提示遠期匯票時,對匯票的認可行為。承兌的手續是付款人在匯票

上籤署,批註“承兌”字樣及日期,並將匯票退交持有人。不論匯票經過幾度轉讓,付款人於匯票到期日都應憑票付款。

以上除即期交單(D/P Sight)還可以做,其他的都風險較大(相對 L/C 而言),但也存在客戶因市場價格等問題而不付

款贖單,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譽較好、長期交往的老客戶。 從理論上來說 L/C 最保險,是銀行信用,有銀行費用,如開證

費、修改費、通知費、議付費等等。

其他都是商業信用。

個人認為在與國外客人談 payment term 時。既不能苛刻也不能忽視。有些工廠就規定非 L/C 不做,認定 L/C 是唯一可靠的

payment term, 由於 L/C 中有一點:只要有不符點出口商就可以拒付款/拒收貨。而開證行與本國銀行對不符點的介定無法

達成 100%一致。因而說 L/C 是 100%可靠也有些牽強。況且 L/C 對於出口商來說開證費以及手續所需的時間也是一個約束。

個人很喜歡沈迦得先生的一句話:“有時候也在想,什麼時候交易雙方可以不要合同,不要信用證,也能做生意,這也許

可以體現一種商業文明的進步。”試想,若買方有真正的需求,出口商也積極供貨配合,雙方交易就沒有不成功的道理,

這時候,信用證只不過是雙方的一張交易憑證罷了。 其實 payment term 本身只是貿易大鏈中的一個小齒輪。出口商對產

品本身的重視永遠不會變更。因此,在這裡提醒各位:在講究付款方式的同時,要更加註重與客戶的溝通以及產品質量的

提升

外貿指明燈之從事外貿,從哪裡開始

問 39:到底最佳的付款方式是什麼呢??

現就付款方式拋磚引玉如下:

T/T:一般讓客收匯一定比例的 deposit 會安全得多。(一般為 30%)以保證在客人拒貨時能保住材料及人工損失。最好能

在餘款匯過來之後再出貨(這一般適用於國內貿易商及港澳臺地區),一般國外客人比較能接受餘款在見 B/L copy 後付餘

款,以保證貨已上船。

D/P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 是一種託收方式,指出口方的交單是以進口方的付款為條件,即進口方

付款後才能向代收銀行領取單據,風險:付款交單,通過銀行,銀行收到貨款然後將單據交進口商。銀行收取手續費. 如果

貨到後進口商不要了,他可以不到銀行贖單,銀行沒有責任.將單據退回.出口方的貨物另行處理,損失會很大. 這種付款

方式又有遠近期之分:

即期交單(D/P Sight):出口方開出即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進口方見票後即須付款,貨款付清時,進口方取

得貨運單據。

外貿指明燈之從事外貿,從哪裡開始

遠期交單(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出口方開出遠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經進口方承兌後,於匯票

到期日或匯票到期日以前,進口方付款贖單。

D/A 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單託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銀行)向進口方以承兌為條件交付

單據的一種辦法。 是承兌交單,比較不安全的的收匯方式.風險較大:單據送銀行,銀行讓進口商簽字承諾到期付款,然後銀

行將單據給進口商,銀行收取手續費. 到時候進口商不來付款,銀行沒有責任.出口方承擔貨款、貨物兩空的後果。

(所謂“承兌”就是匯票付款人(進口方)在代收銀行提示遠期匯票時,對匯票的認可行為。承兌的手續是付款人在匯票

上籤署,批註“承兌”字樣及日期,並將匯票退交持有人。不論匯票經過幾度轉讓,付款人於匯票到期日都應憑票付款。

以上除即期交單(D/P Sight)還可以做,其他的都風險較大(相對 L/C 而言),但也存在客戶因市場價格等問題而不付

外貿指明燈之從事外貿,從哪裡開始

款贖單,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譽較好、長期交往的老客戶。

從理論上來說 L/C 最保險,是銀行信用,有銀行費用,如開證費、修改費、通知費、議付費等等。 其他都是商業信用。

個人認為在與國外客人談 payment term 時。既不能苛刻也不能忽視。有些工廠就規定非 L/C 不做,認定 L/C 是唯一可靠的

payment term, 由於 L/C 中有一點:只要有不符點出口商就可以拒付款/拒收貨。而開證行與本國銀行對不符點的介定無法

達成 100%一致。因而說 L/C 是 100%可靠也有些牽強。況且 L/C 對於出口商來說開證費以及手續所需的時間也是一個約束。

個人很喜歡沈迦得先生的一句話:“有時候也在想,什麼時候交易雙方可以不要合同,不要信用證,也能做生意,這也許

可以體現一種商業文明的進步。”試想,若買方有真正的需求,出口商也積極供貨配合,雙方交易就沒有不成功的道理,

外貿指明燈之從事外貿,從哪裡開始

這時候,信用證只不過是雙方的一張交易憑證罷了。 其實 payment term 本身只是貿易大鏈中的一個小齒輪。出口商對產

品本身的重視永遠不會變更。因此,在這裡提醒各位:在講究付款方式的同時,要更加註重與客戶的溝通以及產品質量的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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