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於寶馬車撞電瓶車後,持刀砍被撞電瓶車男子,反被電瓶車車主砍死一事,有何見解?

流氓小無賴


我不是法律界人士,只站在普通人的角度談談自己對此事的看法。

1,花臂寶馬男絕不是什麼善類,此次完全是咎由自取,自己作死。雖然不能以貌取人,但很多時候一個人的衣著外貌確實能反映他的性格習慣。

別的不說,把這張照片放網上,讓大家投票,我估計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會認為這個不是啥好人。

在此事中,花臂紋身男先是佔了自行車道,後又出來追打電瓶車主,本來已經佔據上風,可還是不滿足,非得回車裡拿砍刀砍人,結果成功逼急了老實人,被追砍反殺。

(說實話,碰到這種人,如果不往死裡打,最後受害者很可能是自己。這次是電瓶車主厲害,如果換做其他人多半已經被花臂紋身男砍傷甚至砍死了。)

2,一個是故意行兇一個是被迫自衛。

從花臂紋身男的造型和霸道行為,以及他追砍電瓶車主時的表現可以推斷。這位應該對砍人很熟練,他砍人沒有朝著重要部位招呼,足見其經驗豐富,多半是混社會的。

而電瓶車主則是明顯的老實人。因為自己佔理所以不想退讓,在遭對方打罵的時候一直保持著忍讓防守的姿態。可是當花臂紋身男拿出砍刀追砍他時,他已經沒有了退路,終於逮到機會拾起砍刀反擊。他砍人明顯沒有章法,只是出自本能,所以也不知道要避開要害,最終砍死了花臂紋身男。

從兩者比較,更能看出,電瓶車主不存在惡意和故意,只是危機時刻的本能反應。

如果此事發生在古代,這位電瓶車主不但無罪,而且還是英雄好漢。

而站在公理上講,也不應該苛責電瓶車主在1對4的劣勢下行使自衛權利時還要保障施暴者的安全。如果過多的苛責,只會讓公民在遭遇不法侵害時不知所措。

所以,個人還是傾向於電瓶車主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夜雨如書


首先我要說的是開寶馬車者,他違反交通法規,將車駛駛入自行車道,碰擦他人,應該負全責,但他卻蠻不講理,並仗勢欺人夥同紋身的男子將騎電車的男子暴揍一頓,由小事變成了血案,他才是次血腥案件發生的主要肇事者,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再說紋身的元兇,也就是死者,他也是個無惡不作,罪惡累累,惡貫盈滿,曾多次被法律制裁過的死性不改的人。他們私藏違法的管制刀具,就是為了仇視社會,時刻危害社會,具有蓄意殺人的目的。

他夥同開車子暴揍了騎電瓶車者後,還不解氣,從車上再拿出砍刀殺騎電瓶車者。這一幕真是天怨人怒,就連老天爺也不護佑壞人,使他手中的刀脫落在地,被命懸一線,身處絕地的騎車者,自衛反擊的將他砍死,他死的活該,少了一顆危害社會的瘤毒。

再說騎車者,我們老百姓都認為,他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的行為,他就是一名真正勇士,為民除害,老百姓至少有95%以上的人都會支持他的,同意我觀點的請舉個手。


老蔣閒言


一、這是一起輕微的交通事故,是寶馬越線非機動車路線造成的。本該由寶馬車主下車看傷情或說聲對不起完事!

二、電動車司機事後一直處於被動狀態,先是被罵,再後被打還被砍🔪。尊嚴被踐踏,法律、公理、正義此時何在?而且都往死裡逼!逼急了!狗急跳牆,兔子也會咬人,電動車司機撿起刀正當防衛!

三、雖然寶馬司機全身紋身並不說明其是黑混混,但從其囂張霸道行為和拿刀砍人就證明了他是無惡不做的黑社會混混。一般的人車裡是不會藏刀而且處事文明。

四、惡有惡報,寶馬男還是死於自己冰冷的刀!如果如果……一切都晚了!

總之,也應證了"自作自受”這道理,同時也說明了打黑除惡的必要性,要讓大家安居樂業,不要因為小事而大打出手,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促進社會和諧文明發展。當然電動車司機正當防衛中衝動把寶馬男砍死!


手機用戶真話裡說


崑山來了一渣男,

好勇鬥狠行不端;

開著寶馬橫著走,

正常路人撞路邊;

仗著人多不講理,

拳打腳踢把人欺;

拳腳還覺不解恨,

車中再把砍刀提;

一刀二刀再三刀,

刀刀都想把命劈;

電瓶車哥不惹事,

只想回家見嬌妻;

你卻一心要他命,

把你車哥砍火起;

刀舉再砍第四下,

關公這次顯了靈;

多行不義必自斃,

脫手應該跪雙膝;

只要屈膝認個錯,

車哥會把你放行;

哪知丟刀還要搶,

不知死活拼命上;

人被逼到這個份,

惹怒陰間閻羅王;

閻王爺爺一念咒,

刀就到了車哥手;

一刀二刀給教訓,

沒想傷你把命留;

誰知還往車後跑,

後備箱中還有寶?

要是再讓爾得手,

世人都去學歪道;

車哥再下三四刀,

一刀咽喉一刀腦;

閻王終於鬆口氣,

花名薄上龍哥銷;

奉勸世人走正道,

歪門邪道遲早報。


春8508473


不是砍死對方,而是防衛過程中對方傷勢過重而死,白衣哥傷勢較輕而已,這是正當防衛所導致的結果,在這麼兇險兇殺案防衛過程中,受傷是在所難免的,紋身男作為施暴方,拿出刀的時候就註定有人受傷甚至喪命,只是一個傷勢重,一個傷勢輕,紋身男完全是咎由自取,白衣哥無任何過錯。

在後面的紋身男刀被擊落,搶刀,搶刀失敗,被刺,以及向汽車方向躲避等這一連串的動作,不存在侵害終止的表現,不能把對方的躲避動作當成是侵害終止的信號,在這種兇險的生死搏鬥中,幾秒鐘幾秒鐘幾秒鐘的後退動作,在白衣哥看來對方完全沒有喪失侵害能力,除非倒地不起,而且這麼危險的場景中,幾秒鐘並不能起到冷靜的作用,白衣哥根本沒時間考慮那麼多,而且紋身男在向汽車靠近,在白衣哥眼裡,對方在躲避,還有戰鬥力,而且上一把刀是紋身男打完人以後回車裡取出來的。他向汽車靠近的動作更不能認定是逃跑或終止侵害的信號,而應該理解成搏鬥中的動作,和開始時的白衣哥的躲避動作算同一類。磚家都把人想的太理性了,太想當然了,站著說話不腰疼,要設身處地的考慮,幾秒鐘,這麼兇險的場景,追擊很合理。


吹牛老祖


我支持正當防衛!應判無罪!

寶馬車,不按導向車道行駛,要強行變道非機動車道,而正常行駛、遵守信號的騎車大哥,沒有賣給“寶馬”豪車“面子”,沒有象“賣炭翁”一樣,趕緊給“紋身老大”讓道,便惹上了天大的麻煩。這是尋釁滋事!

紋身者推搡擊打之餘又拿管制刀具砍人,騎車哥忍無可忍,不能再忍,再忍就要命喪黃泉,面對多人攻擊,撿起地上的刀反擊,維護自己的生命安全,將老大砍到了!搶救無效死亡!這不是正當防衛嗎?這就是!

這不是飛來橫禍嗎?這就是飛來橫禍!

網上各路英豪,紛紛發言,一時間防衛過當,故意傷害,故意殺人,尋釁滋事,各種罪名甚囂塵上,還更有多多網友大呼:為民除害!拍手稱快!大快人心!

為民除害吾不苟同。畢竟戴大金鍊子,紋身刺青不是黑惡勢力的標配與招牌。但,帶管制刀具,是違法的!強行變道是違章!

該案的將來判決直接影響中國法治進程,考驗法治的社會效果。防衛過當之說,不無道理,但諸位要知道平白無辜遭此劫難的騎車哥面對尋釁滋事、舉刀砍人、以眾欺少的有生命危險的被動局面時是怎樣一種恐懼與憤怒?怎樣一種無助與悲涼?唯有攻其一點,不及其餘,容不得你考量防衛的標準,剎那間,不是灰飛,就是煙滅!律師,你能拿捏準?法官,你呢?檢察官,警官,你們呢?設身處地地想一下吧,假如騎車人是你還會過當嗎?

如果騎車人有罪,好人該怎樣保護自己?如果將來這樣判決,法律還有警示作用嗎?那樣,壞人還有底線嗎?法律將成為壞人的隱身衣,保護色!

試想一下,這如果發生在美帝,估計騎車人開槍打死對手,會判無罪!

多說無益,一個觀點,為了讓好人不受不白之冤,讓壞人不敢再壞下去,支持正當防衛!無罪判決!您支持嗎?

防衛過當者,知道“始作傭者,其無後乎”這句話嗎?以為戒!

好的制度,能讓壞人變成好人;壞的制度,能把好人逼成壞人。

法律亦然!結束!


鑑識者言


還好電頻車主,臨危不懼,換作我這樣的女生,估計跑不贏,就都已經被砍死,橫屍街頭了

寶馬砍人男,絕非善類,平時一定還有其他罪行,死了也得查下

什麼人才會沒事帶著砍刀,隨意砍人,這個寶馬砍人男,很可能身上就有很多違法亂紀的事情,罪行滿滿,囂張成習慣,一言不合就可以拔刀砍人,平時不可能沒有做其他違法亂紀的事情

建議死了其實都應該嚴查下,有沒有非法收入什麼?如今這樣死去,其實都是替天行道。


電瓶車男應認定為正當防衛

目前此事比較有爭議的是,電瓶車男奪刀後有追砍的動作,尤其還有撿刀二次追趕有人會認為這應該屬於防衛過當。甚至屬於故意傷害


但是其實鑑於對方身份和當時緊迫性,應認定電瓶車男屬於無限防衛,為什麼呢?

第一,對方開著車,而且人數眾多,沒有辦法預計會不會一擁而上,或者馬上叫來幫手

第二,開著車,如果寶馬男緩過氣,不排除這個德行馬上開車撞人呢?

第三,對方很明顯屬於,僅僅受傷很難嚇退的人,沒有人能夠保證車裡還有沒有其他武器。後果不堪設想。

第四,能夠空手面對一夥人,對方還拿著刀,其實能夠反殺已經是低概率事件,換作你我,說不定都橫屍街頭了

綜上可以看出,當時的情景其實非常緊迫,屬於你不弄死對方,對方就會弄死你的狀況。

因此希望此案能夠最終認定電瓶車男為正當防衛。


廖彩琳律師


其實我覺得整場衝突最可惡的是這個白衣男子,通過我的觀察這人應該是寶馬男子的朋友,當寶馬男子拿出刀的時候他沒有及時制止,當寶馬男子拿刀砍人的時候他在一邊看戲,當寶馬男子刀被搶走的時候,他首先是想到的是逃跑。

真正的朋友不會眼睜睜的看他去砍人

真正的朋友不會自己先逃跑。

這件事留給我們的思考很多,什麼是正當的防衛?什麼是真正的朋友?前者筆者不是專業人士,不做評論。但是真正的朋友我覺得應該是這樣的,

不一味的迎合你的觀點,當你犯錯的的時候及時的制止你。

當你春風得意的的時候,適時的給你潑一潑冷水。

當你有危險的時候,儘自己所能幫助你。

當你失意的時候,安慰你鼓勵你。

如果你有幸碰到這樣的朋友,不管他說的話你願不願意聽,你都應該感謝他,珍惜你們彼此的友誼。


嗨鏘學長


一看寶馬男紋身滿滿 就毀人三觀 人不正 行事也蠻不講理 動不動就把三刀來用 刀刀就想要電瓶車主的命 峰迴路轉 陰差陽錯自己刀也不識主人面 照樣把主人傷 而且一命嗚呼 可嘆無辜電動車主惹了一身騷 不知他這紋身寶馬男的騷血腥味 啥時候能揮去 本不相識的兩個陌生人 咋有緣“撞”到了一起 不是“秀”恩愛 是比拼玩命 不講理的紋身寶馬男撒手人寰 咋就這麼順心人意 和他小命說“拜拜” 從此不再見 我們還是多多注意同情不幸也算若禍上身的這位電瓶車主 不知“官司”後事怎料理


用戶強934485230742


逞能爭強的衝突鬥毆都是輸家。

和氣生財的平安語永記於心,願好人一生平安。

人與人之間的“生氣”,都是過火所致,人的心思都不放平,“寶馬”不要耀武揚威,“電動”不必怒髮衝冠!

把事件的衝突歸咎於貧富對立,無助於問題的平息,人生都是自我提升的過程,從這種嚴重事件中看到互諒互讓是金子般珍貴。

如果生活的事情,都要拳腳刀槍解決問題,就是法制社會的倒退。人性向惡的深淵。以此為題誇大矛盾的人,也非善意!

我們還需放下心理包袱,找回人性的本源,不必把寶馬與電動的衝突,產生仇富心理,積壓仇富怨氣,產生不智行為。那些高呼以及無聊的偏激言論,是有害的,我們不能把之放入心理。

從我做起,成為良好公民,是社會的正能量大方向,血案的警示,我們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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