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女醫生自殺」事件,還應導入法律框架

這兩天,一段“女醫生自殺”的視頻在網上熱傳。據媒體報道,8月20日,四川德陽的安醫生和丈夫去游泳,泳池裡兩個13歲男生“可能冒犯了”安醫生。安醫生讓他們道歉,男生拒絕並朝其吐口水,安醫生丈夫就衝過去將男生往水裡按。之後,男生家屬在洗手間打了安醫生。

雙方最後報警,安醫生丈夫當場給孩子道歉了。但第二天對方鬧到夫妻倆的單位去,還讓領導開除安醫生。安醫生情緒變得很差,25日不堪壓力的她選擇了自殺,最後經搶救無效身亡。

在網上,很多人將矛頭對準了男生家屬,對其道德鞭撻,這也是痛惜涉事醫生離去之餘的情感宣洩。但越是這樣,越需要法律層面的審視。

如果在泳池中兩個13歲男生真的冒犯了安醫生,“摸到臀部”“吐口水”“有侮辱動作”,那的確欠妥,只是從未成年人保護的角度看,法律通常會給予一定“寬容”,兩名男生不用受到行政處罰。

從泳池衝突的視頻看,安醫生丈夫及男生家屬的“應對”,都有逾矩之嫌。安醫生的丈夫打了孩子,有些失當,也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作為男生家屬,事後“報復性”地毆打安醫生,也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鑑於雙方報警,安醫生丈夫“當場給孩子道歉了”,應視為這場衝突協調解決。

再拿單位鬧事來說,男生家屬鬧到安醫生夫妻的單位,還讓領導開除安醫生,給安醫生夫婦帶來了諸多壓力。只是其行為本身社會危害性並不大,離擔行政處罰或承擔民事法律責任仍有距離。

而之後,男孩家長將視頻片段發到網上,輿論影響進一步擴大。在視頻中,13歲男孩“冒犯”行為並沒有體現,只有安醫生丈夫毆打孩子的一幕,安醫生一方完全可以要求停止傳播。但“輿論亦可殺人”,安醫生最終選擇了自殺。一次衝突,最終引發了無可挽回的悲劇。

就整個事件看,目前或許還難上升到刑事追責的高度,但仍有承擔行政法律責任、民事法律責任的可能。如果確認安醫生的自殺,由泳池衝突、單位鬧事引起,男生家屬就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安醫生家人也有權利依法提起民事訴訟,以獲得相應賠償。

在法治社會,衝突應當在法律框架內解決,迷信暴力、私自報復只會讓事件走向失控。或許這一結局男孩以及家人未曾預料,但當他們在協調之後仍然不依不饒就該意識到,自己已越了界,也必須承擔越界的後果。我們希望該事件得到公平公正的處理,以告慰一個不幸逝去的年輕生命,也讓類似悲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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