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的發放技巧?物質激勵49%,精神激勵51%,精神比物質更重要!

某房產公司,老闆是個豪爽大氣卻缺乏管理經驗的人,出手極其闊綽,每臨發工資時,幾乎人人都有獎金,而且獎金與其工資的比例接近1:1。然而,最讓員工們又愛又恨的是,老闆動不動就給紅包,甚至於看到今天誰早到公司、誰主動打掃衛生就當場獎勵100元。

雖然老闆的出發點是好的,可是這種毫無節制的獎金髮放方式卻招致很多人的不滿,尤其是一線的銷售人員。每次看到老闆眉飛色舞地獎勵這個獎勵那個時,銷售人員的心裡就老大不樂意,嘀咕道:“我們天天在外面風裡來雨裡去的,累死累活把單拿下來,最後拿的獎金反倒不如一個前臺文員。”

由於無視員工們的內心想法,做不到統籌兼顧,該公司的一線銷售人員流動性特別大,在公司工作超過一年以上的銷售員不足總數的10%。但另一方面,公司的輔助部門,尤其是非關鍵崗位上的員工,比如前臺、文員、助理等,都不願意走,因為他們的月收入相對同行業來說是非常可觀的。

漸漸地,公司的人力成本越來越高,真正能給企業帶來直觀效益的銷售人才流動越來越大,從而直接影響到銷售業績的提成,對公司的目標和戰略產生了很大的威脅。

俗話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獎金,無疑是激發員工動力最直接的手段,但獎金激勵真的是萬能藥嗎?

獎金的發放技巧?物質激勵49%,精神激勵51%,精神比物質更重要!

金錢激勵背後的差別感受

同樣是金錢刺激,獎勵的方式如果掌握不好,很容易會起到不良效果。

舉一個例子。在對你的能力、業績、工作效果等多方面考慮之下,公司決定給你豐厚的獎勵。假如,你現在所拿到的年薪是30萬元,讓你做出兩個選擇:

第一種:年薪30萬元不變,但每年會不定期發放幾次獎金,總額為5萬元。

第二種:年薪上漲到35萬元。

對於這兩種獎勵方式,你的選擇是什麼?通常情況下,一般人會選擇第一種,因為人天生就渴望穩定。年薪35萬元,是員工可以看得見的未來。

但事實上,如果你是老闆,我建議你用第一種方式實施你的獎勵措施。因為,不定期發獎金比漲工資更讓員工開心。

我們每個人對事物都有一定的“適應性”。對於剛接觸的事物,我們一開始可能會很敏感。但是時間一長,敏感度就會降低,我們最終會漸漸適應下來。

從人的“適應性”來說,不定期的發獎金要比漲工資要好。我們先從漲工資上面來說。在工資最開始上漲的時候,員工會很驚喜,工作起來也比較有鬥志。可是,在工資上漲了 四個月之後,員工對漲工資的驚喜之情會越來越淡,最後沒有任何感覺。甚至會期待下一次漲工資,而時間一長,預期達不到滿足,就會產生抱怨心理。

而不定期發獎金不一樣。員工不知道哪一個月獎金就來到了,這也是我們講的“不確定性”,這個不確定性加大員工驚喜感。不定期的獎金,帶給員工的幸福感會更頻繁、持久。

但是,如果你一定要用漲工資的方式來對員工進行獎勵,也並不是一件錯誤的事。但有一個條件就是,員工的工資千萬不要公開。

許多知名企業的員工工資不但不公開,而且不允許員工之間互相打聽,這種規定還成為 種制度,如果有誰打聽對方的工資,就會被扣掉一部分獎金。

有人也許會問為什麼,這其實是個心理問題。我們每個人都是過於自信的。在員工看來,自己總是比別人好。

那麼,在工資不公開的情況下,每個員工都會認為自己比別人幹得好,於是高估了自己的工資。而如果工資上漲,在不被公開的情況下,員工的驚喜會更大。

但是,如果公司公開工資,結果會怎麼樣?每個員工都會覺得自己的貢獻比別人大,但最後發現,那些貢獻不如自己的人卻拿和自己一樣的工資。那麼,他就會要求加工資。

慈善一點的公司老闆可能會同意他們的要求,但這也無濟於事。因為工資一漲,大家都在漲,相對的工資水平沒有變化,公司不但多花了錢,卻員工並沒有開心,甚至會產生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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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的發放技巧

獎金對每個員工來說都是一個驚喜。但有句話叫“物極必反”,一件事第一次出現是驚喜,第2次出現就是平常,到第3次就完全讓別人失去興趣了,正所謂“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當獎金過度而頻繁地發放之後,帶給員工們的就不會再是刺激與驚喜,反而是厭倦,甚至還會因顧此失彼而離散人心。

我們在發給員工獎金時,要掌握技巧,這樣才能帶給員工驚喜。

1.“出爾反爾”的驚喜

某年春節,富士康董事郭臺銘在員工的獎金髮放上做了這樣批示:獎項設立應“名三實五”,即公開的方案上若寫30個獎項,實際頒發時要發50個獎項。這讓員工不僅滿意,而且驚喜!

我們在給員工發錢的時候,可以採用富士康的這種方法。事實證明,這種“出爾反爾”能帶給員工很大的驚喜,而驚喜之下,更容易讓員工為企業效力。

某員工剛轉正沒多久,就從老總手中接過一個大單。老總當即許諾,如果他能順利拿下這個客戶,在獲得原有提成的基礎上,也會有2000元的獎金。

為此,為了拿下客戶,員工可謂是掏盡了心思。皇天不負苦心人,在自己的努力和才華下,最終完成了工作。而等到月底領工資的時候,員工發現自己得到的並不是老總許諾的,平白多得了500元錢!

老總對他說: “我知道你這些天很辛苦,為了這個客戶是費盡了心力,這些都是你應得的。”

在此之後,員工工作更加賣力,經常會得到老總的讚賞,沒過多久便被提升為部門經理。發錢“出爾反爾”是管理員工手段,為的就是超越員工的心理預期,讓員工驚喜,從而產生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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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預留部分獎金給管理中層以其個人名義發放

有位企業家,很擅長管理,在發放員工獎金的時候會預留一部分給公司部門主管,然後讓他們以個人的名義發放給手下員工。

他的這個策略,讓部門主管做了好人,讓員工做得很開心,更加努力地為部門和公司服務。

我也接觸過一位較為失敗的老闆。這位老闆的特點就是喜歡吹牛。一般情況下,客戶問他:“這個項目一個月時間怎麼樣?”

這老闆會說: “不用一個月,半個月就可以了。”牛皮的代價便是手下的員工不停地加班。最後呢?拿到獎勵的只有部門主管,其他人什麼都沒有,員工們頗有微詞。部門主管得到獎勵,開心的同時,也有些彆扭。因為,老闆不知道員工怎麼辛苦,自己卻知道。於是,為了不讓人心離散,部門主管便抽出獎金的一部分,請客吃飯。這樣,主管到手的獎金就少了,驚喜也沒有了。

最後的結果是,部門主管和部門員工都有怨言。我覺得每一位管理者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都應該預留部分獎金讓管理中層人員以其個人名義發放給其他員工,這樣不僅可以給員工帶來意料之外的驚喜,同時,也有助於增進員工對主管的信賴,最終收穫的不是一兩個人的忠心,而是一個部門的忠心。

3.發放獎金,同時也有精神獎勵

大多數的公司,激勵到發放獎金這一步就結束了,但這是非常不聰明的決定,激勵的效果會因此大打折扣。獎金是最直接也最能體現一個人能力的工具,任何一次獎金激勵對員工來說都是一次驚喜。可是,企業若想將員工的驚喜感放大,光是把獎金髮到員工手中是不行的。發放獎金的同時,管理者可以同員工深入溝通交流,說明發放獎金的原因,並對他們的貢獻做出認可和讚揚。物質與精神的雙重激勵,能讓員工更加滿足更加振奮。


公司股權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夥人團隊(創始人與聯合創始人)、員工與外部顧問(期權池)與投資方。其中,合夥人是公司最大的貢獻者與股權持有者。

合夥人必須要設定進退出機制

合夥人是要陪企業走一輩子的人

不拿工資,該多給股份?

建議採用的一種方式是創始人是給不拿工資的合夥人記工資欠條,等公司的財務比較寬鬆時,再根據欠條補發工資。如果有的合夥人為公司提供設備或其它有價值的東西,比如專利、知識產權等,最好的方式也是通過溢價的方式給他們開欠條,公司有錢後再補償。

合夥相關事宜都必須以協議呈現

中途退出的股東,如何處理股份?

1、提前約定退出機制,管理好合夥人預期

2、股東中途退出,股權溢價回購

3、設定高額違約金條款

將醜話說在前頭

合夥人股權與貢獻不匹配怎麼辦?

(1)合夥人之間經過磨合期,是對雙方負責。因此,可以先戀愛,再結婚;

(2)在創業初期,預留較大期權池,給後期股權調整預留空間;

(3)股權分期成熟與回購的機制,本身也可以對沖這種不確定性風險。

不同類型的股東股權成熟機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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