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學校從來不是你的法外之地

校長作為一所學校的最高領導,學校往往由於缺乏監管而成為某些校長謀取個人利益的場所。在一些高中學校中,校長頂著非義務教育的保護傘而大聚斂財,甚至道德敗壞。但是2018年3月開始,國家監察法的出臺,正式監管中小學的管理人員。

校長,學校從來不是你的法外之地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在監察法中明確了對公辦教育中管理人員的監察。其中不僅校長級別的管理人員成為監察對象,即使一般的中層領導也被列入監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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