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封檔案》系列——126.天窗下的灰塵

1952年春,天津市發生一起幼稚園兒童集體中毒案件。公安機關圍繞著“投毒者是誰”進行了縝密的偵查,撥開重重迷霧,排除幾多困難,最後,終於鎖定了犯罪嫌疑人……


一、毒案突發

1952年4月3日,星期四。

這是明豐私立幼稚園的一個黑道凶日,這天,該園發生了一起投毒案件,全園幼童悉數中毒!

明豐幼稚園由抗戰勝利那年從英國回津門定居的謝湘漪投資經營並自任園長,分小班、中班、大班三個層次的級別。本案發生時,全園共有三歲至六歲的幼童共67名。

謝湘漪自任園長親自管理明豐幼稚園,其理念頗多是英國人的那一套。比如,幼稚園從週一到週六每天供應正餐兩頓、點心兩頓,那是雷打不動的。所有的飯菜、點心,都是她專門聘請的專業廚師烹飪、製作的。廚師不但要製作點心,每週四還要給幼童上一堂點心製作課:把原料拿到教室裡,給中班、大班的幼童講解如何製作,並讓每個幼童都動手做點心。每到上這堂課時,謝湘漪園長再忙,也肯定到場和幼童一起做點心。

幼童對上點心製作課的熱情最高,在他們的意識中,洗淨小手後拿一團發好的麵粉根據自己的想象捏成一個什麼形狀的東西,經廚師拿到廚房去再送回來時,就變成了美味可口的點心,這種有玩有吃的形式,遠比玩橡皮泥有趣得多。

這天上午,幼稚園照例上點心課。謝湘漪因為要去區政府教育科參加一個會議,所以沒有到場,由保育員小陸代替她和另一保育員小顧一起協助廚師許德榮上這堂課。這天,許德榮教幼童製作的是麻花。每人發了一小塊發好的麵糰,讓孩子們學他的樣子搓搓捏捏。做成以後,許德榮還要逐個檢查評判,當然多是給以表揚鼓勵,然後用托盤把孩子們的作品收攏起來後送到廚房去炸。

事後回想起來,這起投毒案是出現過端倪的,只不過沒有引起重視罷了。發出預警的是一個四歲女童,她在保育員小陸端著托盤來收作品時,曾說了一句話:“這麵糰有股怪味兒。”小陸聽見了,還把托盤抬起來聞了聞,沒有什麼感覺。

看來,兒童的嗅覺比成人靈敏,這個四齡童的感覺是準確的,可惜沒有引起保育員的重視。四齡童所發出的預警信息很快就得到了證實:一會兒,許德榮把麻花炸好了,由各班的保育員分發給幼童。天津的麻花天下聞名,而許德榮年輕時曾在天津最負盛名的十八街“桂發祥”當過學徒,雖然沒有學得製作津門一絕“桂發祥十八街麻花”的核心技藝,但在這小小幼稚園裡那肯定是大受歡迎的。他炸出的麻花,香甜酥脆,老少皆宜。當下,幼童拿著分發的麻花大嚼,那個發出過預警的四齡女童已經忘記了自己曾說過“麵糰有股怪味兒”了,和其他小夥伴一樣,很快就把一根小小的麻花吃了下去。

中毒現象,是在大約一刻鐘後開始出現的。先是有大約五名幼童同時說“難受”,然後,就有包括這五名在內的十多個幼童開始嘔吐並叫“肚子痛”。往下,就全面爆發了,幾分鐘之內,陸陸續續各班全部幼童都腹痛、嘔吐,哭聲一片。保育員頓時大驚,手忙腳亂,有兩個自己也禁不住哭了起來。廚師許德榮和幫廚的劉媽聞訊趕來,見狀也沒了主張。

正慌亂間,謝湘漪園長回來了。她是見過世面的人,當下立刻安排保育員聯繫車輛把全部幼童送往醫院救治,然後,她給幼稚園所在區的天津市公安局第四分局和管段派出所打電話報警。

第四分局接到電話,當下就由副局長李益嚴率領五名警員火速趕來幼稚園。李益嚴一干人抵達時,派出所已經全體出動將幼稚園封鎖了。事實上幼稚園此刻只有廚師許德榮和劉媽在,謝湘漪和所有保育員都隨車護送病童前往幾家醫院了。李益嚴簡單問了問情況,便立刻往醫院打電話,瞭解救治情況。幾家醫院的回答是一致的:從症狀看來,這些幼童是食物中毒,所食毒藥是什麼還不清楚,藥性劇烈,但所投劑量可能不大,送醫院及時,所以病童看來是沒有生命危險的,但是否有後遺症目前還不好下結論。

案情很快就報告了市公安局,並上報市委市府,領導當即指令由市局、分局組建專案偵查組,務必以最快速度將該案偵破,抓獲案犯,繩之以法!


二、排查疑犯

聯合專案偵查組由市局、分局、派出所的10名刑警組成,這在當時警力非常緊張的時候算是比較大的專案組了。第四分局副局長李益嚴、市局刑偵處大案組組長孟光分別任正、副組長。

專案組立刻投入運轉:指示趕來增援的法醫提取嘔吐物和幼稚園廚房裡所有的食品原料作化驗;查看現場;向留在幼稚園的許德榮和劉媽瞭解案子發生的情況;派員前往收治中毒兒童的4家醫院跟保育員和園長謝湘漪逐個交談,瞭解情況。

偵查員跟許德榮談話時,發現他不時以手捂腹,臉呈不適神情,便問他怎麼了?許德榮說他也吃了一個麻花,現在覺得肚子有點痛,大概也中毒了。原來,許德榮把他給兒童上點心製作課時自己示範製作的那個小麻花順手也下鍋炸炸吃了。偵查員便要送他去醫院,他搖頭說不必,因為發現出事後他馬上弄了點肥皂水喝了下去催吐了。

到了下午,中毒兒童的情況明朗了:經醫院救治,所有兒童都已脫離危險,大部分兒童已有家長領回家,小部分病童尚在觀察,但當天都可以出院。

保育員小陸向偵查員反映了那位四齡童對她說過的“怪味兒”情況。偵查員立刻去找已被家長領回家的那個小女孩,問下來,女孩說她聞到的那股怪味兒很像姥姥用來殺老鼠的藥面的味兒,不過很淡,炸了後就一點氣味也沒有了。

專案組馬上想到了所投毒藥可能是老鼠藥,正要跟法醫聯繫,法醫打來電話了:根據提取的嘔吐物化驗結果,認定毒藥系磷化鋅老鼠藥。經對提取的製作麻花的所有原料進行化驗分析,認定所有原料中均無殘留毒藥,故毒藥是直接被投放於用於製作麻花的麵糰中的。從所投毒藥劑量和預計中毒人數的比例來看,投毒者的犯罪動機很有可能並非要殺人,而不過是出於洩憤或者據此產生影響而導致其所希望出現的後果。

法醫的這個結論對於專案組下一步的偵查工作很有啟發:既然毒藥是投在麵糰中的,那隻要知道何時和的面,何時製作成麻花到下鍋炸的這個時間段,然後再把所有在這個時間段內進過幼稚園廚房有條件投毒的人員列出來,案犯肯定在這些人員當中,逐個調查篩選就能找到了。

於是就把廚師許德榮找來,詢問麻花的製作過程。許德榮雖然也吃了有毒麻花,但以其成年人的體重,每根麻花中的毒藥成分連幼童也沒毒倒,他又自己用土方法治過了的,所以沒去醫院此刻腹痛也止住了。他告訴偵查員:製作麻花需要頭天晚上先把適量老面和麵粉加水摻和,放在瓦盆裡擱一夜讓麵糰發酵,次日再加冰糖等其他配料,最後再拉制成型,下鍋炸出。幼稚園兒童學著製作的,實際上是油炸之前的最後一道工序。謝園長說了的,並不是真的要讓孩子們學制作點心的手藝長大後靠此謀生,而是想通過這樣的勞動,使他們懂得一點生活的基本道理。

那麼,幼稚園晚上是否有人值班呢?

值班?我就睡在幼稚園啊!

又詢問了幫廚劉媽,瞭解到這天早上她是第一個到的幼稚園,第二個到的是謝園長。往下的第三第四個及之後的,偵查員也就不問了,因為其他保育員是從來不進廚房的,這是謝園長的規定。劉媽的工作崗位就在廚房,整天基本上就是待在廚房裡忙碌;廚師許德榮那就更不必說;謝湘漪的工作崗位是在園長室,但她一天之中也得進廚房數次,檢查衛生,查看飯菜質量什麼的。當天,她也是7點一到幼稚園就去了廚房。後來,去區政府開會前還進了一趟廚房。

這樣,專案組就基本認定投毒對象就在謝、許、劉三人之中。

明豐幼稚園出了這麼大的事,別說中毒的兒童還需要進行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恢復,就是不需要恢復,也不可能次日馬上就接著上課的,區政府早就將一紙蓋著大紅印章的告示張貼在大門口了,沒有說原因,只稱“因故停課,何時恢復,等候通知”。這樣,幼稚園就成為專案組的駐地。專案組決定:小陸等八名保育員和這天沒有來園上班的兼管財務的園長助理羅增軫在家待命,隨叫隨到;謝湘漪、許德榮、劉媽留在幼稚園協助調查——其實就是隔離審查。

偵查員分別跟謝、許、劉三人進行了談話,然後專案組舉行會議彙總談話內容,據此進行分析梳理。

首先認為應被排除的嫌疑對象是園長謝湘漪,因為無論從哪個角度來推測她的作案動機都是站不住腳的:幼稚園並未購買保險(那時也沒有此類保險可以購買),發生這等事故,損失是謝湘漪本人的,她家儘管有錢,但實在沒有必要硬要把錢鈔花在自己故意製造的賠償上,況且還要承擔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風險;她跟所有入園兒童的家長也沒有任何過節,不可能起意作該案而達到報復的目的。另外,據向許德榮和劉媽調查,謝湘漪當天上午雖然兩次進入過廚房,但她並沒有接近過盛放麵糰的那個瓦盆,旁邊有兩雙眼睛注視著她,就是想下毒也沒有機會。

謝湘漪被排除後,專案組就開始分析劉媽。從作案時間和機會來看,她是有條件下手的。廚房就她和許德榮兩人在,許德榮儘管有她這個幫廚當下手,但自己還是要幹許多活兒的。他幹活的時候,不可能把眼光一直盯著劉媽——也沒有必要盯著。但是,劉媽同樣缺乏作案動機。她是三河縣人,抗戰勝利那年喪夫守寡,次年兒子又病亡,族裡認為她是“喪門星”,就把她趕了出來。她被迫淪為乞丐,在天津行乞時正好遇到在四處奔波籌建幼稚園的謝湘漪。謝湘漪買了包子給已經餓得幾乎站不住的劉媽吃,交談之下了解其境況後生出一份同情心,於是就決定把她收留下來,在馬上要開張的幼稚園打一份工。1950年,謝湘漪又張羅著替劉媽介紹了一個碼頭工人重新成了家,住房還是謝湘漪提供的。所以,謝湘漪應該是劉媽的恩人,劉媽沒有理由投毒。而且,如果幼稚園出了這等大事,那關門看來是逃不了的,關了門她就失業了。放著一份好好的工作不做而偏偏要謀求失業,腦子進水了?

這樣,疑點就集中到廚師許德榮身上了。


三、函件舉報

跟謝湘漪、劉媽相比,許德榮的情況正好相反,他的作案條件和動機居多:單身漢,住在幼稚園,製作麻花的麵糰又是親手揉的,可以說,從開始和麵一直到把發酵後的麵糰切成坯子發給孩子,這長達十幾個小時裡他隨時有機會下手,劉媽根本不會發現。況且,許德榮是一個既會製作點心又能烹飪菜餚的兩棲炊事技術人才,當初謝湘漪辦這家幼稚園時,費了好大的勁才把他從“春風得意樓”挖過來,跟他的合同一簽就是十年。如果明豐幼稚園出事關門的話,他根本不必像劉媽那樣擔心失業。許德榮也不缺作案動機:出事前五天,他曾為伙房賬目不清的事遭到謝湘漪的指責而當眾發洩了一通。事後,他曾至少三次分別向劉媽和幾個保育員揚言:神氣什麼?大不了大家散夥!

散夥?他是隨口說說還是真心吐露?專案組決定調查。

調查結果是:許德榮的一個族兄最近正在籌備開一家飯館,已經三次向許德榮發出加盟邀請。據那位族兄對偵查員說,由於他開出的薪水比幼稚園高,而且還許諾給其乾股,所以許德榮是願意加盟的。第三次他對許德榮說這事兒時,許德榮說我是想跳到你那裡去的,在幼稚園過得不咋樣,薪水多年不提,園長對廚房又管得過嚴過細,還不讓喝酒,說怕影響孩子,我早就有了想離開的念頭。但是,事情可能不大好辦,因為當初謝園長把我從“春風得意樓”挖到幼稚園時,跟我簽了一份為期十年的合同,規定我必須在幼稚園幹滿十年才有選擇是否離開的權利。族兄說別理她,那是解放前的合同,不認了的。不信,你去問問律師。上週一中午,許德榮還真的去問了律師,是族兄陪他一起去的,律師看了那份合同,說從合同內容來看,雙方的約定應該是有效的,由於不涉及到政治,跟什麼“剝削、壓迫”也沒有關係,另一方的身份也是守法群眾,所以這份合同屬於純民事性質的合同,其約定是可以延續到解放後的,你是不好解除的。

專案組據此進行了分析推斷:許德榮會不會因為不能解除合同另攀高枝,從而就產生了製造一起投毒案件而讓幼稚園倒閉從而達到自然離開的目的?

於是,專案組決定將許德榮留置,對其進行專門審查。但是,許德榮面對著偵查員的訊問,態度強硬,矢口否認自己跟投毒案有關。

盤查陷入了僵持的當兒,專案組長李益嚴收到了一封信。

這是一封匿名舉報信,舉報明豐幼稚園投毒案系一個22歲的年輕姑娘所作。這個姑娘名叫薛娜麗,是幼稚園園長謝湘漪的親生女兒。舉報信稱,案發當日上午8點多,薛娜麗曾去過幼稚園!單單去過幼稚園還不能說明問題,舉報信接著繼續爆料:薛娜麗與謝湘漪這對母女間為女兒的婚戀已經鬧得不可開交,薛娜麗想脫離母女關係,為此專門跑過報館、法院,都未被受理。為此,她曾當面指著母親的鼻子發出過威脅,稱“要你好看”。

這封舉報信理所當然引起了專案組的重視,當即決定立刻對此內容進行外圍秘查。

經查,獲得情況如下——

薛娜麗出生於英國,15歲那年隨父母回國定居,進了天津的一所教會辦的護士學校。1948年從護校畢業後,進了益嚴紗廠,在廠醫務室工作。姑娘開朗活潑,單純天真,俏麗洋氣,又有著一份很好的家庭背景,所以還在護校時就已經大受追捧,踏上工作崗位後盯在她後面的小夥子更是成班成排。那個時代,沒有“早戀早婚”之說,解放前是想什麼年齡段結婚就可以結婚的,1950年有了《婚姻法》,年滿18歲就可以合法結婚了。所以,薛娜麗也接觸過幾個對象,但都是蜻蜓點水般的一接觸就拜拜了,直到一年前認識了潘耀。潘耀是大學畢業生,地下團員,解放後做了一段政工工作,去年分派到益嚴紗廠來做工會工作。薛娜麗是醫務室的工會組長,兩人接觸多了就戀愛了。

謝湘漪夫婦得知女兒選擇了潘耀後,跟小夥子見了幾次面,還託人對其家庭情況進行了瞭解。對小夥子的家庭不大滿意,還不大能夠接受其性格中的大部分成分,夫婦倆經過商議,就投了反對票。這樣,薛娜麗就跟父母鬧上了,她是非潘耀不嫁,而且非要在父母贊同下嫁。謝湘漪的丈夫是大學教授,一個標準的好好先生,經不住女兒的輪番轟炸,只得改投贊成票。但謝湘漪堅決不讓步,為此,母女倆幾次三番吵得不可開交。薛娜麗知道母親好面子,為了迫其讓步,甚至還跑到幼稚園來吵過。

案發那天上午大約8點多,薛娜麗確實去過幼稚園,得知母親在廚房,就到廚房去找,但沒有找到,就走了。從時間上推算,當時謝湘漪已經離開廚房,從幼稚園的後門出去,開了私家車去區政府參加會議了。那麼,當時廚房裡是否有其他人呢?許德榮在門外從水井裡打水,劉媽在廚房一側切菜。瞭解下來,發現劉媽所待的位置正好跟盛放麵糰的瓦盆形成死角。也就是說,如果薛娜麗要下毒的話,當時是無法發現的。

專案組指派偵查員小黃、小張前去益嚴紗廠直接向薛娜麗調查。薛娜麗承認她那天去過幼稚園,是接受了父親的建議想改善跟母親的關係而去送電影票的。那張電影票是潘耀弄來的,因為幼稚園出了事,沒能送到母親手裡,現在還在她這裡。至於她那天應當是上班的,怎麼大白天就跑出去了的原因,是她奉命去區愛國衛生委員會取一份宣傳資料,正好路過幼稚園,於是就順便拐了進去。

小黃、小張隨即又向醫務室主任、潘耀和謝湘漪丈夫薛教授作了調查,證實了薛娜麗所述不謬。潘耀和薛教授還提供了薛娜麗沒有說的情況:上週,他們三人在外面館子吃了頓飯,專門商討了如何做通謝湘漪工作使之贊同這門婚事的問題。

專案組根據上述調查情況進行了討論,認為懷疑薛娜麗作案的依據嚴重不足——也就是說,可以初步排除她的作案嫌疑。


四、案情大白

這樣,新的問題隨之出現了:這封舉報信是何人所寫?這人為什麼要寫這封信?又怎麼會對情況如此熟悉?專案組覺得這個情況值得重視,因為可能寫信人跟該案有關係呢!

這時,另一路分工抓被留置的許德榮審查工作的偵查員老唐、小鄧、小馬三人忽然有了新發現。這三位對許德榮的盤問最初弄得很不順,許德榮的對立情緒嚴重,除了矢口否認跟投毒案有關係之外,根本不回答任何問題。於是三人改變了方式,跟許德榮聊天樣的敘談案子、幼稚園以外的內容,天南地北海闊天空侃大山。這樣聊了兩天,方才把話題好似不經意地扯到案子上,說老許我們看你像個好人,應當不會下毒的吧。許德榮說什麼叫“像個好人”,我姓許的一向是個守法的良民,把下毒這樣千刀萬剮的事兒扯到我頭上來,那真叫瞎了眼!老唐說那讓我們扯扯看,這事兒總有人乾的吧?你沒幹,劉媽沒幹,謝園長也沒幹,那麼那毒藥是誰投到麵糰裡去的呢?你可以想想看,是否有人在你沒有察覺的情況下偷偷溜進過廚房?

許德榮真的想了,想了整整一夜。次日,他向偵查員說了一個以前沒有說到過的內容:案發那天早晨,他起床後到廚房去開始幹活的時候,發現灶臺上有灰塵,正好這時劉媽來了,他就讓劉媽擦掉了,兩人議論說會不會是有老鼠了,這讓謝園長知道了可是了不得的大事兒,得留意一下哩。本來,劉媽中午要去買個夾子準備對付老鼠的,沒想到上午就出了事,所以這事就不提了。現在他回想起來,尋思那灶臺上方就是廚房的天窗,會不會晚上有人從天窗爬進來下了毒啊?

專案組領導聞訊極為重視,立刻指示老唐三人前往幼稚園調查。一問劉媽,證實確有此事。那就甭廢話了,找了架梯子上天窗去瞅瞅吧。這一瞅,瞅到了兩隻留在天窗窗臺上的腳印。另外,還在天窗外屋頂上那根豎立著的連接室內外電線的木杆上發現了繩子拴過的痕跡,天窗玻璃上則有數枚清晰的指印。於是,作出判斷:有人曾從室外攀上廚房屋頂,以繩子拴在木杆上下到廚房裡,作案後從原路逃離。

經鑑定,指印、腳印跟許德榮完全不符。於是,許德榮被解除留置。

那麼,腳印和指印是何人留下的呢?這個問題,該由另一路偵查員來解答了。

副組長孟光、偵查員大劉、小黃、小張四人分工調查那個寫舉報信的人,分析下來,認為寫信人對薛娜麗的情況這麼熟悉,而且又熟知薛娜麗的行蹤,所以初步可以斷定這人是薛娜麗的同事。於是他們就決定查摸這個寫匿名舉報信的人,理了下思路,決定先找醫務室主任瞭解那天他派薛娜麗去區愛委會取宣傳資料這事還有誰知道,主任說他先是派另一護士王韻麗去的,小王說她的腳昨天扭了,建議派薛娜麗去,於是就派了薛娜麗,小薛當時很高興,說她正好有張下午5點半場次的電影票給她媽媽送去。當時小王就在旁邊,所以她肯定是知道的。那麼,這個小王平時跟薛娜麗的關係怎麼樣呢?主任說這兩人以前好得跟親姐妹似的,後來為了選派培訓醫生的事兒鬧翻了,關係一下子變得形同水火。

原來,厂部根據紗廠員工不斷增加的態勢,決定增加醫務人員,那時的醫生不用什麼資格證書,廠醫更是沒有諸多講究。厂部就決定從原有的工齡滿三年的護士中選拔一人送往醫院去培訓,回來就是醫生了。廠醫務室一共有7名護士,夠資格的有6名,人人報名,極為踴躍,都是志在必得的架式。因為醫生跟護士不但待遇大為不同,名氣更是大不一樣,有這個機會誰也不肯發揚風格禮讓他人。這6人中,薛娜麗、小王和另一個小郭平時表現都是不錯的,尤其是薛、王兩人,各項條件都合適。薛、王自己也清楚,但是名額只有一個,於是就開始進行惡性競爭。兩人先是互相找工作中的差錯,把陳穀子爛芝麻都翻了出來,然後就當面爭吵,一次甚至差點打起來。醫務室主任火了,決定取消這兩人的資格,改派小郭去。

這是去年的事,半個月前,由於要籌建分廠,厂部決定再培訓一名廠醫,仍從護士中擇優抽調。這個消息還未正式公佈,但大家都已經知道了,薛娜麗、王韻麗都已經找領導談過,表示了爭取意向。

調查進行到這當兒的時候,老唐那一路在幼稚園廚房天窗上有了迄今為止最有價值的發現。專案組當晚開會時把兩路所獲情況一彙總,頓生猜想:這事會不會跟那個王韻麗有關係呢?腳印、指印當然不用比較的,那是男性的,但如果真是她策劃該案,那是可以請人代乾的。

於是就盯上了王韻麗,一瞭解,她有個男朋友,已經訂婚了,名叫蓋傑,是在銀行工作的。偵查觸角便悄然伸向蓋傑。調查得知:小夥子24歲,出身資本家,自幼喜歡武術,曾專門拜過師傅習練拳術,身手敏捷;其家住第三區順風街一字巷,巷子口就住著一個走街穿巷兜售老鼠藥的漢子。經向那漢子調查,案子發生前兩天,蓋傑曾從他那裡買過磷化鋅老鼠藥,一下子買了五包。那漢子尋思沒這麼買法的,別是要用到其他目標上去?正要發問,蓋傑已經開口說明了,稱是其供職的銀行裡鬧耗子,是領導讓他買的。偵查員隨即又去了銀行,證明這個解釋是虛假的。

往下,就是傳訊王韻麗、蓋傑了。到案後,先提取蓋傑的腳印、指紋,小夥子便知不妙。鑑定結論還沒出來時,兩人就分別交代了作案事實,其動機、過程跟專案組推測的一模一樣。接著,技術鑑定結論也出來了,證實現場發現的腳印、指紋確是蓋傑所留。

這個案子儘管受害人數眾多,但由於案犯策劃時並無主觀殺人的動機,且犯罪後果並不算嚴重,兩案犯認罪態度也較好,所以法院在判決時充分予以考慮,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10年。

--本文轉載自《逐木鳥》“塵封檔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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