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2P平台借了錢,結果平台倒閉,APP也打不開,那還需不需要還這筆錢?

小神燒香


債權還是存在的。不管是App打不開,還是平臺倒閉,從理論上看, P2P網站都僅僅只是撮合了信息,撮合了交易。

那麼就必然有通過平臺出借資金給你的人,這個人不會因為平臺倒閉而消失,你們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還是一直存在的。

當然以上都是從理論上講。按照監管機構規定,P2P網站的運行要求平臺不可以做信用中介,只可以做信息中介。但這種理論設想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基本上所有的不做信用中介的P2P網站是無法存在於市場上,也無法獲取到足夠生存發展的用戶。

所以, P2P網站如果想生存發展下去,就一定會有資金池,會有期限錯配。平臺也需要承擔信用中介的功能。借款人會認為自己是向平臺借款,而對於投資人來說,自己只是在平臺上買了理財產品。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償還,都會由平臺來承擔連帶責任,但很可惜的是,這種連帶責任的幻想並不是真實的,一旦平臺出了事兒,你的債權債務從理論上看並不會消失,但從實際情況看,催收已經非常困難。這也是最近嚴懲老賴的根本原因。


程蟬


一鍵代償觀點:只要是合法債務,那麼欠債還錢就是應該的,即使平臺倒閉了,但是債權有效。

最近,因為網上一大波兒p2p平臺倒閉,然後就流傳開來很多段子。有的人說,自己在P2P平臺上借了錢,然後平臺倒閉了,想要還錢還不上,實在是很著急啊。這無疑是在給那些被平臺套路的人拉仇恨啊。但是,這真的也就是段子了,現實中哪兒可能會有這麼好的事情。

首先,我們必須明確一點,P2P平臺也就是一箇中介性質的存在,就是連接債務人和債權人的一個途徑,和銀行的吸儲與放貸完全是兩回事。說現實一點,如果這些P2P平臺打著吸儲和放貸的旗號的話,那就是非法集資,是不被允許的。

所以,就P2P平臺本身來說,他只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借貸關係的一個見證者,只能是通過撮合雙方然後收取服務費來賺錢。而現實的債務關係是不會隨著P2P平臺的倒閉而消失的。所以,就算是現在平臺倒閉了,APP也打不開了,那麼這個錢依然是需要還的,並且也逃不了。

說現實一點,這種P2P平臺上的任何借款和投資都是有轉賬記錄的,這些記錄就是最好的證據,誰也賴不掉,就算是平臺倒閉了,這些記錄依然是存在的。並且也會納入徵信體系,這時候如果借了錢但是逾期不還,同樣也是會上黑名單,然後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受影響。

所以,現在來說,這些平臺雖然倒閉了,原有的還款途徑也不存在了,那麼就要自己主動去向當地警方尋求幫助,表示清楚自己的還款意向。以便人家在核對賬目時能夠聯繫到你本人,如果在警方核對賬目時聯繫不到你本人,或者你更換了原來的聯繫方式而導致聯繫不上你,那就就很容易陷入惡意拖欠的名單。那到時候,就是不是簡單地把錢還上的事了,很可能還要面臨牢獄之災。

最後,也希望大家能夠明白欠債是一定要還的,如果想著投機取巧逃債,那最終損失最大的還是自己。


一鍵代償


當然要還,只不過平臺倒閉了,還錢的對象可能會因此發生一些變化。

平臺只是中介,債權關係仍然存在

P2P平臺的實質,是民間小額貸款的中介平臺,債權關係是借款人與投資人之間構成的,即使平臺倒閉不見了,投資人持相關資料進行報警維權之後,還是會查詢到借款人的信息,從而找到借款人,讓其歸還欠款。

而且目前已經有不少平臺納入徵信系統,如果借款人以此拒不還款,也會因此被記錄下不良徵信,影響日後額生活。

如果借款未到手,則不存在還款可能

也有一種可能,是借款人雖然已經向平臺提出了借款申請,平臺也已經公示了借款信息,但借款人還沒有收到所借款項,這種情況下,是不需要歸還欠款的,可以找相關負責的機構與部門說明情況,諮詢處理辦法。

平臺被其他機構接手,諮詢是否更改還款渠道

像題目中所說的, APP也無法打開,也就是還款通道被關閉,這個時候借款人可以致電平臺客服,看看有沒有其他還款的渠道。

平臺跑路,可能直接還款給投資人

有的平臺如果是違規被關停,或者是跑路之後,投資人可能會報警維權, 這個時候,借款人需要配合相關機構的處理,很可能將欠款直接歸還給投資人。

借款人也要篩選P2P平臺資質

除了投資人之外,其實借款人也應該去篩選優質的P2P平臺,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①平臺背景的資質:選擇風控實力強、規模資本大的平臺。

②區分高利貸平臺:我國規定,貸款利息超過36%,即為高利貸。投資時要注意區分,保障自己的權益與財產安全。

綜上所述,P2P平臺即使出現問題,債權關係也不會因此發生變更,借款人應該積極配合相關機構與部門,尋找歸還借款的渠道與方法,以免因欠款不還而被記入不良徵信,影響日後的貸款。


度小滿金融


需要還錢!


1、P2P只是一箇中間平臺,它將借貸雙方聯繫起來,在平臺的背後是你的實際借款人,你在借款時與出借人形成了民間借貸關係,當然需要還錢。


2、今年國家對網貸平臺進行大清洗,大整頓,也就是說合法的留下來,非法的就面臨倒閉。所以,P2P平臺倒閉,也就是該網貸公司不符合國家標準,不能在繼續從事這方面的業務。


3、平臺倒閉,網貸APP都無法打開,這種情況下很可能是網貸公司面臨國家整頓,無法正常經營的結果,這種情況下顯然無法進行還款操作,另一方面若無人催收的話,建議你靜觀其變,因為網貸涉及高利貸,許多都超出了國家規定的利息標準,所以也不能貿然進行還款,所以要做的只有等待,等待債權人以正規方式向你要錢,你可在法律規定利息範圍內歸還借款!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無論從道理還是法律角度來講,欠錢總要還,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


法律達人6


P2P江湖現在是翻江倒海,欺詐,老賴,受害者同時存在。

最慘的是受害者,一種可能是真的被無賴平臺捲走了錢,另一種可能是本來平臺是正規的,但是被老賴給幹倒閉,結果虧損累累。

據說,包括很多上市平臺,都有逃廢債的老賴,膽子真的是越來越大了。

如今,隨著老賴主動幹倒平臺的風氣越發嚴重,互聯網金融中心終於出臺文件,對逃債現象進行管理。

終於,互聯網金融中心發大招了,要上徵信了!

這一招是老賴們的命門,很多人逃廢債當老賴最大的原因就是監管漏洞,這個漏洞就是徵信問題。

今年5月,百行徵信已經正式成立,目前正在逐步接入各大平臺。但是,6月以來卻出現了劇烈的P2P暴雷現象,不排除有些人搶在監管落地前想賴掉欠債。

如今的逃廢債風波,可能會加劇平臺接入徵信,倒逼P2P加速健康發展。

所以,有這把尚方寶劍在手,還有老賴敢逃廢債嗎?

老賴生涯,就此結束吧。

每天堅持原創,已經很多年了,其中辛苦,只有自己知道!希望內容對您有幫助,也希望各位能夠給些鼓勵,關注,點贊,留言都可以!感謝讀者,感謝粉絲的長久陪伴!

趙冰峰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所以在P2P平臺借了錢,於情於理都要把錢還了。因為有借就有貸,借款人借了平臺的錢,那就有相應的投資者把錢借給了平臺,若借款人不還錢,那麼投資者的錢那肯定也收不回來!

雖然P2P平臺暴雷了、管理者跑路了、員工解散了、機構形同虛設了,但是真實的借貸關係在借款人還款以前依然是存在的。有的讀者可能會疑惑P2P平臺都跑了,哪還有人來催收這筆借款?我的回答只能說是抱有這種想法的人很傻很天真,跑路的P2P平臺首先會有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後續會有P2P監管機關、有關金融機構進行資產清查以及相關債務追償,雖然短時間可能不會找到欠款不還的老賴頭上,但是早晚會對你行使追償權利的,所還利息增加不少不說,而且到時候你的信用可能會上黑名單,以後銀行各類貸款、公積金貸款以及其他貸款可能都會申請不想來,那樣的話可真是得不償失了。

綜上所述,真的欠了P2P平臺錢的借款人,在相關平臺跑路後,也不要抱有僥倖心理,貸款到期以後一定要主動協助歸還欠款,這樣才是為人處世該有的道理!


銀行小學生


我最近投資的三個平臺出了問題,我們組織了很多QQ群和微信群,希望能夠把自己的錢要回來。在這些群裡面,大家最討厭的就是借錢不還的老賴,因為他們不還錢,導致P2P平臺週轉不過來,被迫宣告展期或者清盤,損失投資者的利益。當然,我們也痛恨跑路或者不兌現承諾的平臺老總。

但最近,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文件,要求各地方政府報送P2P平臺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目的是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將逃廢債人員的信息納入徵信系統和信用中國數據庫,以此達到緩解P2P平臺風險的目的。

其實,隨著平臺出問題,我加入很多反催收群。此前,很多借款人認為平臺倒掉了,他們就可以不還錢了,因此很多人組織成團伙,在網上散佈言論,惡意去黑掉某個平臺,促成這個平臺儘早暴雷,然後引導投資者去報案。結果事情一直得不到解決,他們的錢就可以不還了。

但是,隨著這個文件的出臺,很多出問題的平臺表示一定儘快公佈老賴的信息,催收惡意欠款,恢復平臺正常運營。

一些老賴也開始有所收斂,很多反催收群裡的人開始表示近期就會盡快還款。

總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欠錢還錢天下公理,奉勸欠P2P平臺錢的人,不要抱著僥倖心理。


王可期


朋友,如果你碰到這種情況,還是不能存在任何企圖逃避還歸還借款的僥倖心裡,這筆錢是一定要還的,正如劉鶴副總理所說的“借債是要還的”。



一則,P2P平臺只是一個信息中介機構,其功能是撮合資金出借者與資金需求者的一種交易模式,你從P2P平臺借的錢實際上並不是P2P平臺的,而只是P2P平臺從另外一個出借者手中“撮合”給你的,如果你不還,意味著出借資金者將受到損失。所以從維護出借者利益角度出發,你必須要還這筆借款。



二則,P2P清理整頓已進入關鍵時期,最近互聯網金融辦公室專門對P2P平臺提出了幾項新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打擊利用清理整頓P2P平臺而企圖惡意逃廢債務的行為。對此,你可千萬別往槍口上撞,防止槍打出頭鳥,應把所借的P2P平臺的錢歸還給P2P平臺,以免給你的經濟和信用造成更大的損失;如果真的因此事進了“黑名單”那就太得不償失了,你要三思。



三則,儘管平臺倒閉,公安、金融監管部門會有一個統一清盤規劃的,遲早都會找到你的;至於APP關閉了,還借款存在一定困難,你可主動與當地監管部門或公安部門聯繫,到這些部門搞好登記備案,將資金打到他們指定的賬戶上,這樣你就會最終脫離了干係,可做到“半夜敲門心不驚”了。



願朋友謹慎考慮我的意見,將P2P平臺的債務處理好,生活快樂!


財經深思


在P2P平臺借了錢,即使平臺倒閉、跑路,這種債務關係還是存在的。實際上,除了部分P2P平臺存在資金池、攜款逃跑等問題外,其餘大多數P2P平臺還是承擔著信息中介的功能,而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也是P2P規範化發展後的核心所在。不過,面對平臺倒閉,只要平臺承擔的是信息中介的功能,那麼債務關係仍然存在,而借貸者仍然有還款的義務,而對於出借者仍可以憑藉相關憑證與證據維護好自身的權益。因此,不會因為P2P平臺倒閉而沒有了這一債務關係,而只要錢沒有還清,這一債務關係仍然存在。


郭施亮


借債還錢,天經地義。


很多人還不清楚債權債務的基本概念,對P2P更是完全不瞭解。


P2P和銀行完全不同,銀行是拿儲戶的存款,然後放貸出去,儲戶根本不需要知道他們的錢貸款給了誰,而銀行需要對儲戶的本金安全負責。對儲戶來說,銀行是債務人;對貸款對象來說,銀行則是債權人。


但P2P只是一箇中介平臺,它是撮合債權人和債務人達成借貸關係的平臺,平臺本身不和借貸雙方產生任何債權債務關係。當然,這是規範的P2P運作模式,但現實當中卻被扭曲了,一些P2P平臺將儲戶的錢集中歸納起來,像銀行一樣把錢借給他們想借的人/企業,這實質上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說非法集資。


所以,即便P2P平臺倒閉,借貸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依舊存在,仍然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債務人仍然需要安按照當時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即便是你借的錢,找不到直接的對應的債權人,那麼你和P2P平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依舊存在(不管它倒閉不倒閉),仍然需要還錢。


如果APP打不開,那麼你可能就需要聯繫P2P當地警方,因為這類平臺倒閉後,警方都會介入調查。警方應當會告知還款的渠道和方式。即便有些人抱著僥倖心理不還,但調查人員還是可以根據P2P平臺的財務、銀行轉賬記錄鎖定債務人,最終追上門來討債仍然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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