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阳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如何招生……这里有你想知道的解释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8〕233号)精神,今年南阳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继续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办法。凡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和2018年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均应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018年南阳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如何招生……这里有你想知道的解释

南阳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南阳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小学、初中招生的组织协调,区教体局负责所属小学、初中招生的组织协调,中小学校负责本校招生的具体组织实施。

(一)关于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

各公办小学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生源范围,依据学生的家庭长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进行招生。具体办法是:中心城区户口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其家长持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及学校要求的其它证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划定学区的小学报名,由学校审查预录,公示结果。

(二)关于中心城区公办初中招生

工作

中心城区公办初中招生的对象为:2018年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具体办法是:依据小学一年级入学时登记的家庭长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按照招生工作分级管理办法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录取到划定学区的初中学校就读。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各区所属初中入学。对于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双非生”(非中心城区户口学生、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初中就读。积极推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部办法。

(三)关于中心城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中心城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各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民办学校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对象以中心城区生源为主,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到校报名,按学生报名、缴费先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四)关于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2014]600号)要求,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各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办法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流入地的区教体局提出入学申请,区教体局组织力量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务工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各区所属的公办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二是公安部门出具的南阳市居住证或暂住证;三是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四是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五)关于今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的新举措

一是落实招生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组织协调,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组织协调,中小学校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主要领导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是全面控制班额。坚持目标导向,把消除大班额作为今年招生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消除2018年义务教育起始年级超大班额要求。四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调研,提出今年各区控班额总体目标,同时要按照“一校一案”原则,明确各中小学校班额控制具体目标和控班额措施。市直学校要制定控规方案,明确班额控制目标,研究制定控规措施,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

三是严格控制城外生源。坚决制止考试招生。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对违纪招生的学校校长进行约谈或组织处理,严禁任何学校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选拔城外生源。严格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查,在“应入尽入”的前提下,四区教体局要成立随迁子女资格审查小组,严格“四证”审查和工作程序,谁审查、谁负责,强化审查责任。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四区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和监督指导,坚决遏制城外生源、其他县生源无序流入市内学校。

强化学籍管理。为遏制生源无序流动,规范招生行为,市教育局对中心城区教学管理一体化学校学籍实施统一管理。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凡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凡开学后进行“二次招生”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学校擅自招收插班生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转接。

五是严明招生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是加强招生宣传。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置政策咨询专门窗口,固定专门人员,提供群众接待、电话咨询、网络答复等服务,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政策释疑工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招生政策宣传。特别是在招生关键环节和重点时段,要在市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开辟专栏,围绕广大群众关心的学区划分、随迁子女入学等政策难点做好宣传,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要创新宣传形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作招生宣传板面,围绕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本区本学校学区划分、招生入学条件、化解大班额难题、随迁子女安置、学籍管理等内容开展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特别要加强对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运用,释放社会正能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入学理念,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招生环境。

是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2018年南阳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生意见,安排部署招生工作,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招生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监督招生政策贯彻落实。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建立科学有序、职责分明、运转高效、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领导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统 筹丨王余前 编 辑丨赵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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