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德如風
民德如草
風之所向
草之所從
是不是掛個“公職”的帽子,
“失信被執行人”就不一樣了?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只要是失信被執行人
就算 有公職我們也不放過!
什麼是公職失信被執行人?
為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促使涉執機關單位、公職人員帶頭積極配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沙縣法院重拳出擊,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立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案情簡報
沙縣某局幹部趙某、郭某趙某分別替該局副局長鄭某擔保50萬元和70萬元的借款,借款到期後,被告鄭某未按約定還款,原告邱某遂向法院起訴,經法院調解被告鄭某同意償還原告41.65萬元和60萬元,趙某、郭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被告仍不履行法定義務,遂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之後,執行法官向該局發去協助通知書,且多次到單位溝通,被告鄭某積極配合,除每月保留800元基本工資外,將名下的房產、汽車等財產均交由法院處置,但擔保人趙某、郭某既不履行義務,也不配合法院執行。
針對趙某、郭某的行為,沙縣法院執行局專門召開研究部署會,依法對趙某、郭某採取司法拘留,懾於法律威嚴,趙某、郭某先後將名下的汽車交由法院處置。
沙縣法院拘留涉公職失信人員的現場
沙縣法院司法拘留逃避執行的機關幹部這一行為得到了有關領導的批示和肯定:“沙縣法院忠誠履職,敢於碰硬,有擔當精神。”
舉 措
2018年7月9日,沙縣法院聯合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等單位向全縣聯合下發《關於敦促機關單位、公職人員立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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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如下
1
凡在沙縣人民法院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級基層組織、社區及公職人員,應立即到人民法院執行部門如實申報可供執行的財產。
公職失信被執行人在填寫財產申報表
2
被執行人必須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負有協助執行義務的相關單位必須依法協助人民法院執行,對於向被執行人通風報信、幫助轉移隱匿財產、擅自向被執行人支付有關財物等行為的,必須立即改正並積極協助。
沙縣某村村委會代表主動履行執行義務
3
被執行人在本通知發佈之日起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符合法定條件的,人民法院將一律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公眾媒體上公開曝光,並聯合相關部門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沙縣法院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公之於眾
4
對無視本通知,經督促仍拒不報告或者虛假報告財產、規避和抗拒執行的機關單位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公職人員,人民法院將依法予以罰款、拘留;對拒不履行的通報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將挺紀在前,對相關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進行問責處理;組織部門將根據幹部管理權限視情況給予組織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法官有話說
公職失信被執行人員不僅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嚴重損害法院執行公信力,更影響了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和政府形象。沙縣法院將嚴厲打擊公職失信被執行人,他們絕不會逍遙法外。
最後,再次告誡“公賴”,作為國家公職人員,應當懂得“欠債還錢”,雖然失信,但“亡羊補牢為時不晚”。沒有誠信,何來尊嚴?希望所有被執行人積極主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徹底摘除“失信公職人員”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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