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民行處赴沿河院指導民事行政監督案件辦理工作

7月17日,銅仁市人民檢察院民行處員額制檢察官彭為、生態處副處長李佳等一行三人赴沿河自治縣檢察院指導民事行政監督案件辦理工作,並與該院民事行政檢察部全體幹警進行了座談。

市院民行處赴沿河院指導民事行政監督案件辦理工作

座談會上,該院民事行政檢察部負責人對本院民事行政監督案件工作開展情況和該院辦理的田某某、張某某申請民事訴訟監督案辦理情況進行了彙報。隨後,指導組前往夾石鎮舊屋基村案件爭議土地現場進行指導收集證據,詢問雙方當事人,並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

市院指導組對該院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給予認可,並就田某某、張某某土地糾紛案進行分析,對該案件辦理思路和辦理方向作出指導。要求辦理民事行政監督案件必須全面查清案件事實及背後原因,嚴格證據要求,既要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又要注重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實現案件辦理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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