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檢察院督促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疫苗事件依法履職

“建議你單位依法履行職責,徹底清查長春長生公司生產的疫苗在我縣的使用情況,完善管理機制,加強監管,杜絕疫苗事件發生。”7月24日,沿河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

沿河檢察院督促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疫苗事件依法履職

沿河檢察院督促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疫苗事件依法履職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違規生產疫苗事件發生後,沿河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刑事檢察部按照市院工作部署,迅速反應。7月23日,聯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立專項清查組,及時開展涉案疫苗專項清查行動,前往縣疾控中心進行調查,與該中心負責人進行座談,聽取了該中心的疫苗發放情況和注射情況彙報,查看了疫苗的發放和注射臺賬。目前,該中心存有長春長生公司生產的其他合格批次的狂犬疫苗,未出現國家藥監總局通報的問題疫苗,也未出現該公司生產的百白破疫苗。

清查小組要求,縣疾控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本次疫苗事件;對全縣範圍內的疫苗進行再排查,決不能心存僥倖;對發出的去長春長生生產的狂犬疫苗立即收回封存,決不允許有一針一瓶流向市場;及時通報本縣疫苗的處理情況,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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