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米脂「4·27」故意殺人案嫌犯被判死刑

陝西米脂“4·27”故意殺人案嫌犯被判死刑

陝西米脂“4·27”故意殺人案嫌犯被判死刑

2018年7月10日上午9時,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趙澤偉故意殺人一案。2018年4月27日,被告人趙澤偉攜帶事先準備好的刀具衝入米脂三中放學學生的人流中,致9人死亡。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澤偉犯罪動機卑劣、犯罪目標明確,殺人手段特別兇殘,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巨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四條之規定,以被告人趙澤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