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招生機制,讓政策更加公平公正

好政策是否會產生權力尋租問題,是否會被投機者找到制度漏洞與操作空間而濫用,戶籍、學籍等信息是否準確無誤等等,這些問題既要求多層級教育與公安部門聯合審查,做好一次把關,還要求招考機構和高校招考部門做好二次審核。

完善招生机制,让政策更加公平公正

作為當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專項招生計劃的制度意義更為明顯。在2014年發佈的《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要求到2017年貧困地區農村學生進入重點高校人數明顯增加,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同樣,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明確提出要繼續實施農村和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可見當前專項招生計劃層層加碼,政策實施力度日趨加強,那麼相應的招生制度理應不斷完善,招生措施需要進一步優化,讓公平政策真正發揮“公平”作用。

第一,招生過程必須嚴格。

在《教育部關於做好2018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中強調“三嚴格”,嚴格報考條件,嚴格資格審核,嚴格招生管理,杜絕招生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同時,必須嚴格落實從招生政策、招生過程到招生結果的信息全公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等各方利益相關群體乃至全社會的共同監督,讓專項招生計劃置於“陽光下”。

第二,招生機制仍需完善。

當前專項招生計劃的整體規則仍需進一步調整完善,各省的執行情況與錄取批次也有所差異,專項招生精準性有待加強。不同層次高校的招生政策應有所區別,對於部屬一流高校,應當在兼顧公平的基礎上,著重考慮招生效率,而對於省屬重點高校來說,可適當增加招生規模,重在維護教育公平。此外,為了以專項招生計劃名義考入重點大學,一些地方的高中成立了專門的班級進行備考輔導,專項招生計劃尤其是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成了少數地方、少數學校和少數學生進入重點大學的“敲門磚”。從一些高校的錄取結果看,一些重點大學特別是名牌大學在一些省份的錄取人數集中在少數幾個縣的中學,某種程度上背離了專項招生計劃設置的目的。因此,未來需要遵循機會均等原則,進一步優化專項招生計劃的整體報考規則,形成公平機制一體化,規避參與者的投機心態。

第三,招生宣傳重在落實。

宣傳到位是保障機會公平的前提,考慮到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不能有效地利用網絡,家庭條件受限的他們仍然以學校通知、老師告知等傳統方式獲取招考信息。因此,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與學校做好信息發佈工作,特別是落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與高中的政策宣傳主體責任,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信息不對稱謀求私利。採取符合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信息獲取特點的方式發佈信息,如組織專題政策說明會、製作專項招生計劃報考指南向考生提前發放等,將招考政策傳遞到位。加強高中的報考指導與行政服務,確保每一名有資格享受政策的學生知曉信息,給予有報考意願的學生相應的時間支持、行政支持與條件支持,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後一公里”。

第四,招生配套強調關懷。

專項招生計劃面向的是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在招錄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學生的家庭條件與特殊情況,在保證招生公平的前提下,兼顧選拔效率。例如高校專項計劃可適當簡化報名、資格審核、選拔考試等流程,採取筆面試的高校應明確提供考生的赴考資助,或採用遠程網絡考核等多樣化選拔方式,特別是要解決招生過程中對貧困家庭學生的實際困難與需求建檔立卡。在專業投放中,優化專業結構,給予適合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學習基礎且有利於其發展的專業,滿足學生的專業發展需求。同時,加強在招考過程中有關大學資助政策的宣傳與落實,幫助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擺脫因家庭經濟條件在選擇大學時的負面影響,矯正他們高等教育階段的流動意願。

第五,學生髮展更應關注。

專項招生計劃針對的應不止於解決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高等教育機會問題,還應該著眼他們的大學成長與發展過程。專項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享受了不同程度的高考分數補償,高中進入大學後發生的巨大轉變對其學習、生活、心理乃至方方面面都存在著影響,他們不僅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而且易轉化為學習困難學生,需要高校高度重視並加強對他們的教育與幫扶,如做好此類學生的入學適應與心理輔導,提供發展型資助支持,加強學業與就業指導,提升學生的非認知能力水平,幫助他們真正實現人生的轉折。

最後,專項招生計劃的實施要防止政策的疊加效應,使部分地區和部分人群享受多重政策優惠。

目前我國“雙一流”高校的招生數量只佔高考錄取人數的4.7%左右,競爭非常激烈,如果產生政策疊加,那就是公平政策的反向歧視。專項招生計劃已經實施7年,有必要進行系統性的政策評估,以保證其真正促進教育公平,實現政策設置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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