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辦信用卡,卻被騙去貸款買名車!常州多人被騙了近200萬

要辦信用卡,卻被騙去貸款買名車!常州多人被騙了近200萬

隨著金融信用體制的不斷完善,貸款成了一件非常普通的事,買房、買車、上學等都可以貸款,借錢如此容易,有人就動起了歪腦筋。近日,武進區人民檢察院對嫌疑人王某等人涉嫌貸款詐騙一案提起公訴。

去年2月,武進警方接到市民陳強(化名)的報案,說他委託表哥陳波(化名)幫忙貸款買車,可最後不僅沒拿到車,還接連被銀行催貸,感覺事有蹊蹺。警方調查發現,案件背後竟然隱藏了一根“買車騙貸”的灰色鏈條。

“本來我只是想辦張信用卡,後來表哥讓我先買輛車。”陳強稱,當時他手頭比較緊,便想辦張信用卡套現,由於其本身不符合辦卡條件,遂找到“頗有門路”的表哥陳波幫忙。陳波出了個主意:先貸款買車,再用行駛證去辦理信用卡。很快,在表哥的介紹下,陳強認識了中介王某,被王某帶到4S店訂了一輛價值20多萬元的轎車,王某還主動提供了一套車貸資料,分別是假的房產證、離婚證和單位證明等。陳強隨後用這套假資料成功從銀行批到了18萬元汽車貸款。

貸款成功後,王某利用陳強在空白合同上籤的一份車輛轉讓協議書以及借款協議書,將車輛據為己有,而車輛的首付及貸款由陳強承擔。於是,在陳強連見都沒有見到車的情況下,第二個月起,銀行就開始向陳強催還貸款。“我被催的沒辦法,就打算借點錢把車子的首付給付了,把車拿回來,但王某他們一直推脫,我只好報警。”陳強報案時說。

經查,王某利用買車騙貸的手段,夥同周某等人先後作案10餘次,共騙取貸款近200萬元。車輛到手後,立即被他們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抵押”到外地,幾經轉手後,最遠的被賣到新疆。至案發,部分車輛難以追回。“車行想賣車,銀行想做成這筆貸款,所以很容易就被鑽了空子。”王某交代,在這套操作流程中,車行或者4S店在未收到首付款的情況下,也願意出一份收據單用以申請銀行貸款,這幾乎是行業的潛規則,而部分銀行因為對房產、證件等審核不嚴,很容易就被“有心”之人鑽空子。

長期從事汽車銷售的王某更是深諳其道,利用這些漏洞屢屢得手。

“王某、車行老闆,甚至是最終被催貸的所謂‘受害人’,幾乎都知道其中的門道,可以說是形成了一個‘買車騙貸’的犯罪鏈條。”承辦檢察官提醒,在此類案件中,嫌疑人往往就是利用一些急需資金想要套現的人充當買車的“傀儡”,騙取銀行貸款,而自己支付首付款拿到車輛後,再通過所謂的“抵押”賺取其中的差價。之後,二手車經營者打著所謂“抵押”的幌子,迅速轉移贓物,獲取利益。一旦“抵押”車輛無法追回,買車人和銀行都將面臨巨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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