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處理不及時?扣分!扣證!扣車!

聽說過“技術達人”、“運動達人”,沒成想,最近這“違法達人”倒是越來越多了!大有“馬路是我家,我愛咋開就咋開”、”任性違法不處理”的架勢,簡直是用生命在違法。

交通違法處理不及時?扣分!扣證!扣車!

那交通違法不處理會有什麼嚴重後果?僅僅是面臨罰款和扣分這麼簡單嗎?No!

01 加收3%滯納金

汽車違章不及時處理,逾期15天后,將加收3%的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條規定:

交通違法者自領到交通違法憑證15日內必須到有關部門接受處理或罰款,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也就是說,如果你有200元的罰款生效而一直不去處理,最後可能要交400元。

交通違法處理不及時?扣分!扣證!扣車!

當然,並不是所有違章都會產生滯納金, 也不是所有的地區都會收取滯納金。臨沂目前還沒有收取滯納金的案例。

2種罰單產生滯納金

1、由交通民警現場開出的罰單,即我們常說的“現場單”;

2、被電子警察拍到,而且已經打印出《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的。

02 扣證、扣車

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駕車上路被交警查到,將會扣留駕駛證,嚴重時甚至會扣車;

若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法扣留機動車;

深圳從2015年11月1日起,查處未在45日內處理交通違法的機動車,罰300記3分。車輛超過45日違法未處理的依法停駛,違法上路將被處罰、扣車。

不停駛最高可罰2000元人民幣。

交通違法處理不及時?扣分!扣證!扣車!

廣東機動車三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送達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後拒不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確有必要的,

可以扣留機動車。

上海車輛違法記錄達到五次(未處理)以上的話,系統會實施自動報警,民警將第一時間對車輛進行攔截檢查。新條例實施後,駕駛員還將面臨暫扣行駛證,車輛不能上路行駛的處罰。

03 交通事故不予理賠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違法的幾率很高,很多駕駛人不拖到年審前是不會去處理的。大家都知道如果車輛沒有及時年檢,出了事,保險公司對已經投保的車輛可以拒絕予以理賠。

然而,很多駕駛人都存在僥倖心理。而且並沒有意識到,在日常生活中會遭遇到哪些事情被沒有處理罰單所拖累!

不及時處理汽車違章,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險公司有權不賠償;(購買保險查詢違章主要是確認是否有酒駕等嚴重違法行為,確定浮動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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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補換證等業務不予辦理

違章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還有違章未辦理的,不能通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如果你在辦理汽車過戶,也是無法進行過戶前的驗車以及後續手續的。

交通違法處理不及時?扣分!扣證!扣車!

既然知道交通違法不處理會招致一系列麻煩,為什麼總有各種“最牛違章”頻頻出現?恐怕還是因為不清楚自己的違法記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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