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澱粉工業總廠的債權人們請注意啦

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桂05民破字3號

本院根據東莞市中京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的申請,於2018年6月14日裁定受理北海市澱粉工業總廠破產清算一案。同日,本院作出決定指定廣西同望律師事務所擔任北海市澱粉工業總廠管理人。北海市澱粉工業總廠的債權人應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5日之前向管理人依法申報債權,請債權人前往管理人辦公樓(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東葛路86號皓月大廈12樓,聯繫人黃健光律師,聯繫電話15289673821)進行現場遞交紙質申報材料,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於連帶債權等,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未在上述期間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終結前向管理人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依法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北海市澱粉工業總廠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北海市澱粉工業總廠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本院定於2018年8月20日上午9時在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廣東路135號(廣東路與西南大道交匯處東南角)】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已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或律師執業證,委託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自然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託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七月五日

來源|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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