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區法院開審北海「2.17」傳銷系列案——起底黑龍江籍傳銷體系案

海城区法院开审北海“2.17”传销系列案——起底黑龙江籍传销体系案

海城区法院开审北海“2.17”传销系列案——起底黑龙江籍传销体系案

2018年8月29日,以魏某為首的28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在海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這是北海“2.17”傳銷系列案中第一起開庭審理的案件。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2012年2月,被告人魏某經他人發展出資69800加入以“資本運作”為名的傳銷組織。魏某加入傳銷組織後,又發展了被告人魏某玉、孫某琳等人加入,成為其傘下直接傳銷人員。2014年上半年,魏某將自己傘下傳銷組織從原體系中分離了出來組成自己獨立的傳銷體系,並大肆發展傳銷人員,從中謀取暴利。至案發時,被告人魏某傘下的“資本運作體系”已發展成為下線達120人以上、有三個層級以上且有多個分支的傳銷組織,被告人李某城、魏某玉、賈某弟等27人的下線均超過30人,達到“老總”級別,其中,李某華、賈某弟、劉某軍等三人的下線更是達到120人以上。

2016年8月,北海市公安局在打傳清查工作中獲取了以魏某為首的黑龍江籍傳銷組織的線索,經過前期調查取證,2017年2月17日,北海市公安局立案偵查“2·17”專案。

2017年6月6日,北海市公安局在南寧、桂林、深圳警方的大力協助下,組織1800多名民警開展收網行動,在兩省區四市對252名抓捕對象實施統一收網,一舉端掉這個盤踞北海多年的特大傳銷組織,共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89人,扣押涉案車輛53輛,查扣了大量傳銷資料、申購單據、網絡體系圖、工資提成賬本、筆記本電腦等重要犯罪證據。

2017年12月14日,該案16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審查起訴,其中,以魏某為首的黑龍江籍傳銷體系案件於2018年7月13日移送至海城區法院進行審理。

據悉,“2.17”案件傳銷組織以“資本運作”(又稱“1040工程”)的方式,採用“五級三階制”運作模式,花3800元購買1個份額(或69800元購買21個份額的高入門費)取得加入資格,以人際網絡為基礎,通過發展下線形成上下網絡關係,並從自己發展的體系中直接或間接地獲取提成。該案體系下線人員超8000人,涉案資金高達6億元。公安機關凍結以魏某為首的傳銷體系的涉案資金約為433萬元,扣押高級轎車10輛,查封房產15套。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當中,庭審將持續約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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