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公共收益開支成「糊塗帳」?海口一業主告贏物業

海口新世界花園度假村

小區廣告費有多少?

停車費的收入呢?

花哪了?

為弄清楚“賬單”業主將物業起訴

“較真”業主告贏物業

小區廣告費必須曬出來

小區停車位賣出去多少,租了多少?收的停車費、廣告費等有多少?都用在什麼地方……很多業主都有這些疑惑,但真正“追”著物業要求公開的卻不多。家住海口新世界花園度假村的律師李知敏就跟物業“較真”了,她將物業公司起訴到海口美蘭區法院。8月27日,美蘭法院對該案一審判決,業主勝訴。□南國都市報記者何慧蓉

小區公共收益開支成“糊塗賬”

律師業主起訴物業贏了

2013年4月,李知敏購買了海口新世界花園度假村的一套房子。同年7月中旬,她與新世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並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因平時工作忙,交物業費、停車費、水電費之類的她都是提前交,很久才去物業辦公室一趟。前段時間,因為小區會所對外經營等問題,小區物業與業主起了糾紛。

“物業收入、支出是筆糊塗賬。”李知敏表示,小區會所租賃、經營都有收益,物業平時收取管理費、停車費等;電梯內的廣告也是經常換新,有廣告費收入。但這些收入有多少,是怎麼開支的,業主卻並不清楚。此外,小區停車位有多少賣了、有多少出租,也都不清楚。

為弄清楚,李知敏將物業起訴到美蘭法院,要求物業公佈會所租賃、經營收益,建築物及附屬設施的維修資助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共有部分的使用及收益情況(包含廣告費收支)、停車費收支分配和車位處分情況,小區預算報表、物業服務收支賬目、年度財務收支表等。

在庭審中,物業公司表示他們在裝修公告欄等處公佈一些收支情況信息。對此,李知敏表示,物業公佈的地點就在物業辦公室處,業主們平時很少關注的地方。所謂的公佈只是走形式,並未起到作用。

8月27日,美蘭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支持除李知敏要求公佈會所租賃、經營收益外的其他訴訟請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業主請求公佈、查閱下次應當向業主公開的情況和資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二)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以及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及會議記錄;(三)物業服務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況;(四)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車輛的車位、車庫的處分情況。但因會所尚未辦理產權證,法院無法確認會所的所有權人或權利人,因此法院沒有支持。

小區廣告費去哪了?物業拒絕公開!

這名業主也告贏了

在李知敏之前,也有海口小區業主就小區廣告費收支情況起訴物業公司。

住在海口市龍華區某花園小區二期的業主龔先生髮現,“小區的電梯中全是廣告,裝修的、賣車的……廣告收入去哪了?這些錢用在哪裡?”帶著這些疑問,龔先生向所居住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提議公開小區廣告費的收支情況,物業公司予以拒絕。龔先生遂將物業管理公司訴至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

經海口龍華區法院一審、海口中院終審,判決海口市龍華區某花園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向原告龔先生公佈該小區二三期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況。

調查

小區公共區域廣告費等收支

部分小區不公開

新世界花園小區業主不滿物業拒絕公示公開小區公共區域的收支情況,將物業起訴並一審獲勝訴,案例給其他小區業主維權提供了經驗借鑑。那麼,海口的小區在公共收益與支出的信息公開究竟做得如何?記者就此進行了走訪。□南國都市報記者王康景實習生謝瑩霄

走訪

部分小區未公開公共收支信息

在記者走訪的海口榭園小區、黃金花園、富豪花園、甸昆教師村以及金山小區等多個小區中,大多未形成定期公示小區公共收益支出信息機制,導致不少業主質疑物業收費去向。記者在查詢海口市政府服務熱線相關辦件時發現,業主投訴物業不公開收支信息的情況並不少見。

“我們小區很大,光是戎居公寓就有8部電梯,住戶量也大。小區電梯廣告費,臨時停車費等應屬於大家的,理應用在公共開支上,但物業從未進行過公示公開。”金山小區業主佔先生告訴記者。

該小區物業劉先生表示,詳細賬目沒有公開,但小區公共收益的錢每月會撥到業主賬戶上。然而,記者採訪一些業主時,他們紛紛否認這個說法,稱並沒收到款項。

物業不需要公開業主可自己來查

“我覺得業主對公共區域的廣告費收益支出情況有知情權,但物業從未公佈。”甸昆教師村業主李先生說。該小區物業人員認為,小區公共區域廣告費應由物業來進行收取和管理,不需要向業主進行公示。

“如果業主需要了解,可以來找物業查詢。”海口富豪花園小區物業人員告訴記者,物業可以滿足業主要求。

在走訪中,大部分業主表示,物業應主動公佈小區公共區域的收支情況,但如果物業拒不配合,業主通過司法途徑起訴也是可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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