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有牌不掛 成樂高速1小時查獲3起

新車有牌不掛 成樂高速1小時查獲3起

劉歡 封面新聞記者 丁偉 攝影報道

新車已經領了車牌或者臨時牌照,為了躲電子眼卻不懸掛和粘貼,如今面臨一次性扣12分的處罰……2月26日中午,成樂高速樂山北(棉竹)收費站,高速交警在短短一小時內便查獲3起。高速交警提示,新車在申領車牌或臨時牌照後,要主動按規定懸掛和粘貼,千萬不要抱僥倖心理。

當天上午開始,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隊四大隊民警,在成樂高速樂山北收費站設卡檢查。中午12時12分,一輛未懸掛牌照的白色轎車接受檢查時,駕駛員劉某稱是剛買的新車,還沒有辦理臨時牌照,請求民警網開一面。民警檢查中,在其後備箱裡發現了一副“川L”牌照。面對鐵證,劉某隻好承認,自己已經領取了正式牌照,但為逃避電子眼抓拍,故意沒有按規定懸掛。

新車有牌不掛 成樂高速1小時查獲3起

中午12時45分,一輛未懸掛牌照的紅色貨車被民警攔下。駕駛員打開車窗,稱幫客戶送新車,車牌正在辦理中,隨後準備駕車離開,民警立即上前將其擋下。經查,民警在該車駕駛室的座椅下,發現了一副“鄂F”臨時號牌。民警進一步檢查還發現,該車未按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險。此外,該駕駛員還存在不服從交警指揮的違法行為。

新車有牌不掛 成樂高速1小時查獲3起

13時11分許,又一輛未懸掛號牌的白色越野車駛入執勤點。駕駛員曾某稱,該車系新車,尚未申領正式牌照和臨時牌照。檢查中,曾某出示了一系列有效證件。但細心的執勤民警發現,曾某座位後面隱約藏有一副藍色車牌。最終在證據面前,曾某承認已經領取了正式牌照,為躲避電子眼抓拍,私自取下了號牌。

對3起違法行為,民警分別對3位駕駛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和耐心的教育。隨後,民警對3位駕駛人的違法行為,分別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根據相關規定,不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將給予一次性記12分和罰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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