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淨化轄區道路交通秩序,倡導群眾文明出行,4月16日,平魯交警大隊聯合懷仁交警大隊民警在交叉執法檢查中,查獲了一起醉酒駕駛的違法行為。
當日下午16時02分許,執勤民警在平魯區勝利路段進行路查路檢時,發現一輛號牌為晉FL***7的小型轎車行駛緩慢行跡可疑,看到民警後,想調頭“溜走”,民警見狀立即上前進行攔截,當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時,發現該駕駛員宮某臉色緋紅,滿嘴酒氣,民警遂對其進行酒精儀檢測,檢查結果顯示為103.7mg/100ml,涉嫌醉駕駕駛,為進一步確認其酒精度數,民警將其血液送往朔州司法鑑定中心進行檢測,結果為111.10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經詢問,宮某中午在家喝酒後,睡了一覺後,覺得自己開車沒問題就上路了,結果遇到了交警。
後駕駛員宮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懊悔不已,但是世間沒有“後悔藥”,任何挑戰法律權威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將帶來相應的法律後果,最終宮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慘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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