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罪併罰 臨潼一黑社會組織頭目獲刑18年

数罪并罚 临潼一黑社会组织头目获刑18年

華商網訊 8月28日早10點,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臨潼渭北國際商務中心對臨潼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作出終審裁定。

該案曾由西安市臨潼區人民法院受理並於2017年9月25日作出判,對被告人張某某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沒收財產10萬元,罰金5.5萬元,其餘15名被告人也分別不同程度獲刑。

宣判後,原審被告人張某某等7人不服,提出上訴。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8年6月7日、8日公開開庭對本案進行審理,並於28日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瞭解,張某某自2009年來以放高利貸謀利。2013年3月,因陝西省煤炭療養院天河玉浪水療中心原老闆張某欠債無力償還,將其經營的天河玉浪水療中心頂給張某某以抵債務。至此,張某某在繼續放高利貸的同時,開始經營煤療水療中心。

2014年4月,被告人張某某、龔某某經預謀在臨潼區煤療天河玉浪水療中心招募、容留婦女開始從事組織賣淫活動。張某某安排龔某某為水療中心經理,負責水療中心管理工作,古某某管理賣淫婦女,安排賣淫婦女提供性服務。

在非法經營期間,張某某以親緣、同鄉等為紐帶,通過他人介紹、成員推薦等形式,先後吸納另外6名被告人加入,並利用上述人員年輕、急於掙錢的心理,通過恩威並用手段,使他們結夥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其組織賣淫和放高利貸活動服務。

期間,被告人張某某對整個組織的運行起著決策、指揮、協調、管理作用,為該組織的組織領導者;被告人龔某某為水療中心經理,主要負責水療中心日常管理,並在索要債務中參與非法拘禁他人,被告人孫某某主要為被告人張某某放高利貸、索要債務,同時參與看護賣淫場所,被告人張某負責維護賣淫場所的安全。

以張某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獲取非法利益,利用其開設的天河玉浪水療中心作為據點,以組織賣淫和放高利貸為主要獲利方式,攫取鉅額財富。該組織除將部分非法所得用於水療中心房屋租賃費、水電費、日常運營費、購買車輛外,部分費用於組織成員的工資、獎勵,用於維繫組織的生存發展。經公安機關偵查,至案發,張某某放高利貸尚有1680萬元未收回,有600萬元購買地皮一塊,有登記於張某某及其妻名下的車輛6臺。

為樹立該組織以及張某某個人在臨潼區城區西南部和放高利貸行業的強勢地位,最大限度的謀取不法利益,張某某及其組織成員在煤療水療中心長期從事組織和協助組織賣淫活動,謀取非法利益。張某某利用其強勢地位,強行要求在陝西省政府直管的煤炭療養院門衛處安放門衛,控制車輛進出,並配有對講機時刻與店內取得聯繫,逃避打擊。

在放高利貸過程中,為實現利益最大化,其組織成員打壓同行,實施持械聚眾鬥毆一起,迫使其他人員不敢與之對抗。僅在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底短短兩個月時間,該組織及其成員為自己和他人索要債務,就先後瘋狂非法拘禁四人。懾於淫威,當時僅有一人向公安機關報案。該組織及其成員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煤炭療養院周邊及放高利貸行業已經確立了強勢地位,對群眾形成了心理強制,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重大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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