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翻唱類古風音樂屢屢侵權

【那天,洛道的雨下的好大好大……】這段句子想必很多喜歡二次元的朋友都很熟悉,是傳唱一時的網絡紅曲《我的一個道姑朋友》的開場唸白。

為何翻唱類古風音樂屢屢侵權

《我的一個道姑朋友》(以下簡稱《道姑》)是網絡遊戲劍俠情緣網絡版叄的同人衍生曲,原曲為《一番星》,詞作是日本女歌手田井中彩智(タイナカ彩智)。《道姑》因為編曲和填詞的出彩而受到聽眾們的喜愛,也被多位歌手二次演繹。

然而近日有網友指出,“《一番星》所屬專輯《Lipstick》在2007年發行時,作者聲明’這首歌是為紀念我最喜歡的、溫柔而受敬愛的爺爺的逝世而作’,並且明確規定禁止二次創作。”此番言論引起了網友的激烈討論,隨後《道姑》的製作方三個糙漢一個軟妹製作組發表道歉聲明。

為何翻唱類古風音樂屢屢侵權

古風音樂是近年興起的流行音樂分支,現有的古風音樂歌曲大多以翻唱為主,近年由於原創音樂人的入駐,古風音樂作品中原創的優質曲目也越來越多,體系也逐漸發展完善。相較現期相對成熟的古風音樂,早期的古風音樂則較為魚龍混雜。

早期的古風音樂作品大多采用粵語或日語歌的編曲進行簡單改編填詞或是直接填詞翻唱,質量參差不齊,更傾向於是音樂愛好者的茶餘飯後休閒娛樂之作。這一時期的古風音樂人尚未有將作品商業化的意識,古風音樂圈更像是一群簡單的古風情懷愛好者聚集地,古風音樂對於他們來說只是用於彼此娛樂和交流的媒介,不作為商用,音樂人的版權意識也較為淡薄。

為何翻唱類古風音樂屢屢侵權

得益於互聯網迅速而強大的信息傳遞能力,有越來越多的人接觸到了古風音樂並對其產生了濃厚興趣,再而去主動關注、加入古風音樂圈,這時期的古風音樂圈不僅僅只是“簡單的”古風情懷愛好者聚集地,這些新加入的古風愛好者當中有些人可能身負異稟:有的人擁有一副好歌喉,有的人則是音樂科班出身。在興趣的驅使下,這些新鮮血液可能會去搜尋更多的古風音樂作品進行欣賞,或是對前人的優秀音樂作品進行二次創作,更有甚者嘗試著自己去創作。

為何翻唱類古風音樂屢屢侵權

信息一旦被廣泛傳播,其過程和結果往往是不可控的。撇開原創類的音樂作品不談,若是翻唱類的古風音樂作品在創作時因為創作人自身的因素,忽略了版權的問題,恰好這類作品又是較為優質、易於被大眾所接受和喜愛的,且具備了被廣泛傳播的條件,一旦在傳播過程中被有意識或無意識商業化,就難免造成版權衝突。

為何翻唱類古風音樂屢屢侵權

如何避免此類版權問題?我國著作權法有相關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員、演出單位)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實踐中一般掌握為公益表演翻唱節目,如果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是未取得授權而使用他人的作品並用作商業用途則涉及侵權。

為何翻唱類古風音樂屢屢侵權

古風音樂雖初具規模但仍處於啟蒙階段,而我國目前關於古風音樂這類虛擬產品的版權法律還尚未健全,仍需要完善和補充。對這類還暫時處於法律範圍內的灰色地帶的問題,除了依靠政府的監管和法律的引導規範,還需依靠道德的力量,對於法律無法涉足的地方,應由道德來約束和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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