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期「決勝執行難」全媒體直播聚焦福建三明 1500萬網友在線收看

8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主辦,中央廣播電視總檯央視社會與法頻道《庭審現場》、網易福建承辦的第十七期“決勝執行難”全媒體直播活動聚焦三明,對三明全市法院開展的執行攻堅統一行動進行直播。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廣播電視總檯、中國日報網、中國青年網、光明網、央廣網、中國新聞網、中國長安網、法制網、最高人民法院新媒體、中國法院網、全國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信息網、今日頭條等50餘家媒體參與直播活動。直播持續2個小時,1500萬網友在線收看。24名省、市、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分別在現場和執行指揮中心監督、見證執行活動。

善意執行助發展 “爛尾樓”成“黃金樓”

9時許,三明市建寧縣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大顯示屏上,播放著拒執罪案例庭審視頻錄像,觀看者是當日凌晨被拘傳到位的37名涉金融案件被執行人。“任何人都不要有僥倖心理,生效裁判具有國家強制執行力,如拒絕執行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播放結束後,建寧法院副院長寧金德對被執行人進行了集中訓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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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教育,23名被執行人懾於壓力,有的當場履行了還款義務、有的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還有的當場簽訂還款承諾書,當場履行完畢71萬餘元。14名被執行人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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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就是說資金斷裂、沒錢,沒有辦法,叫我找政府。感謝法院,終於可以償還材料款,也能給工人發工資了。”在建寧縣某住宅小區,接過建寧法院執行法官發放的工程款,施工工程隊長老陳非常感慨,而歷經近兩千個日夜的不安才拿到血汗錢的農民工們此時終於舒展了眉頭。2013年年底,開發商因資金鍊斷裂導致樓盤爛尾,引發大量訴訟執行案件。建寧法院在受理案件後,積極協調兄弟法院,取得對樓盤的處置權,在縣政府主持下,引入第三方對該樓盤承建、續建、復工並順利銷售,“爛尾樓”變成了“黃金樓”。法院通過變賣、拍賣實現查封樓盤價值最大化,執行到近億元款項,並依法分配給債權人。此次集中發放的農民工工資和工程款達4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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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三明市梅列區人民法院50餘名幹警正位於梅列區東新二路某大型商業體內,對財產逐一清點、查封。由於拖欠多年租金,申請執行人要求收回房屋,但被執行人認為現在回收損失巨大而拒不騰房。基於對雙方利益最大化的考量,經雙方協商和申請人同意,先予查封部分房產並保留部分經營項目暫未查封,待雙方當事人進一步協商具體的細節問題。

“對公司、企業要善意執行,這是司法服務經濟發展的重要切入口。解決‘執行難’,不是簡單的把案件一結了之,而是要妥善處理各方的利益訴求。在當前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時代背景下,福建法院的這些做法具有很好的借鑑和推廣意義”。演播室嘉賓、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丁兆增對三明法院的做法連連點贊。

據介紹,三明法院堅持“案結事了人和”,妥善處理各方利益訴求,司法服務轄區經濟發展取得良好成效。去年來,三明中院創新探索附條件拍賣、國企承接、強制管理等資產處置方式,妥善化解金融不良貸款、樓盤債務,推動多個“爛尾樓”工程及時復工建設,讓企業“破繭重生”,有力維護區域經濟發展。全市法院執結金融案件4992件,執結標的額30.8億元,助力全市信貸不良率從5.42%降至2.7%,得到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批示肯定。三明法院化解金融不良債務的做法被寫入2017年三明市政府工作報告。

公職不是“護身符” 抗拒執行一樣拘

9時15分,梅列法院法官來到三明市某事業單位,依法傳喚被執行人王某文,敦促其支付撫養費。2008年,經法院判決離婚後,女兒隨申請人王某華共同生活。根據生效判決,被執行人王某文每月應支付撫養費260元至18週歲。10年過去,王某文卻從未支付。申請人於2018年7月30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看到突然登門的執行法官,被執行人大驚失色,當得知法官將要強制拘傳他後更是百般抗拒,最終被執行幹警制服,拘傳回法院。執行幹警向其所在單位發出協助扣劃工資通知書,對被執行人每個月的工資預留基本生活費後予以扣劃。經協商,王某文承諾將現有存款16000元優先支付給孩子,後期由法院按月扣劃工資履行剩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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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決定對餘某某予以拘傳。”10時35分,在建寧某國有企業,建寧法院法官向被執行人宣讀拘傳決定。餘某某為朱某某的貸款擔保,朱某某在償還9萬元債務後無力償還剩下的1萬元及利息。經法院多次催告,擔保人餘某某既不申報財產也不履行還款義務,甚至不接法官電話。據瞭解,餘某某每月有工資等固定收入。今天,建寧法院的執行法官來到餘某某工作的單位,依法將其拘傳到法院。

“公職人員身份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的‘護身符’,而是‘緊箍咒’。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公職人員更應帶頭守法律、講誠信。”據三明中院執行局負責人張志明介紹,三明市兩級法院以執行工作為抓手,致力於構建誠信社會,聯合紀委、監察委、組織部等部門出臺《關於敦促機關單位、公職人員立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通知》等,建立特殊被執行人誠信約談和負面清單檔案制度。今年來全市法院已訓誡約談140名失信公職人員,將公職人員執行情況納入幹部選任提拔評優考核範圍,取消27名失信公職人員候選資格,有效打擊公職人員抗拒執行、規避執行行為,助力營造風清氣正社會環境,執結被執行人為公職人員的執行案件104件,標的額850餘萬元,57名公職人員主動履行義務。

普法騰房賣山場 讓群眾獲得真金白銀

10時45分,在梅列區江濱新村某住宅,執行法官正在對房屋內的物品進行清點造冊。原來,該房產所有權人李某是案件被執行人,房屋租賃期滿後,李某同意法院騰房並已告知承租人,法院張貼了清房公告要求其限期搬出。“負有協助執行義務的案外人,對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將受到法律強制措施的約束。”由於承租人公司僅有一名員工在場,梅列法院法官現場對該員工進行了普法,該員工聯繫公司負責人後表示,負責人下午會到法院予以配合,且口頭承諾十日內主動清空房屋。

“事情過了那麼久,今天能拿到錢,要感謝法院的努力和堅持!”現場領到執行款的夏某感慨。幾年前,夏某和村民們都把穀物存到張某貴的糧食加工廠,憑著一本糧食存摺取大米。後來,因經營不善,加上突如其來的重病,張某貴私下賣掉農戶儲存的大米,聽到風聲的農戶找到張某貴,可是張某貴既拿不出大米和稻穀,也拿不出錢。於是,437戶農戶陸續到建寧法院起訴張某貴。經法院調解,張某貴同意以當時市價折算給農戶賠償。可進入執行後,張某貴病情急轉直下無力支付,而他名下僅有的一座山場卻2次流拍。2017年,張某貴病故。2018年,建寧法院成功拍出該山場,並將拍賣款分配給了437名申請人。也許對夏某來說,這筆執行款是意外的收穫,但對執行法官而言,堅持和堅守是兌現對申請人承諾的最好方法。

“今天受邀參與見證了全程執行行動,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也體驗到法院執行工作的艱苦,今天的執行行動非常有成效,為三明法院點贊。”在現場見證執行的建寧縣政協委員戴繼平說。

據悉,在當天三明全市法院開展的執行攻堅統一行動中,共出動執行幹警261人,拘傳被執行人65人,司法拘留36人,宣判拒執罪案件1件,清房騰房8處、查封房產5處,查扣車輛4部,凍結、扣劃銀行存款196萬元,執結案件115件,執行到位金額224萬元,現場發放案款和執行救助金419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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