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宣判
近日,寧化法院對蔣某冠、王某傑等30名被告人特大電信網絡詐騙案進行宣判。
該案系寧化法院近年來審理的涉案人數最多、組織架構最明確、社會影響最大的電信詐騙案件。
(被告人在宣判筆錄上簽字按手印)
案情
回顧
2018年11月起,被告人蔣某冠、王某傑(另案處理)、黃某經商議決定合夥以發放小額貸款為名實施詐騙,並招募被告人鍾某等人充當話務員,通過撥打電話謊稱為合信貸(後改稱融信貸)工作人員的方式,誘騙被害人關注相關微信公眾號下載虛假貸款APP,引導被害人註冊APP,在APP上申請貸款,以收手續費、貸款保證金等名目騙取被害人資金。截止2019年1月21日,該團伙共騙取被害人錢款合計413700元,非法購買公民信息30000餘條。
案件
審理
(2020年1月初庭審現場)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蔣某冠、黃某等30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針對不特定人員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蔣某冠為實施詐騙活動,通過互聯網購買公民個人信息30000餘條,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應當數罪併罰。綜合各位被告人在本案犯罪過程中起的作用、涉案金額以及各自認罪、悔罪、立功、自首等量刑情節。
遂判處被告人蔣某冠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5000元;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30000元。其餘28名被告人,除羅某會因在哺乳期,李某深、賴某健二人情節較輕有自首情節被判處緩刑外,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一個月不等刑期,並處罰金10000元至5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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